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喷漆装置,具体是一种用于不规则塔筒的自动喷漆装置。
背景技术:
自动喷涂装置是通过喷枪并借助于高压将涂料分散橙均匀的油漆雾滴,喷涂于被涂装物表面。对于大型风塔塔筒的每个塔段呈不规则桶装结构,现是市场上还没有一种完全适用的自动喷涂设备。
随着重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工业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传统的人工喷涂将慢慢被自动喷涂机所取代。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105507565A说明书中公开的自动喷涂设备,体积较小,生产灵活性高,改专利通过轨道式小车解决了在横向运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喷涂模式下,通过探头测量喷枪到被喷涂物的距离,从而实现点位准确喷涂。但是大型风塔的塔筒的喷涂过程中漆雾大,影响探头对测量距离的准确性;并且,在喷涂模式下,塔筒在管轮架上是定速转动,但是由于塔筒不是规则的直筒状结构,在角速度不变的情况下,线速度在不断的变化,造成了塔筒的喷涂膜厚不一致,因为直径大的区域膜厚较直径小的区域膜厚小。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不规则塔筒的自动喷漆装置,改装置结构简单,工作稳定可靠,能对喷漆小车行进速度的控制,解决喷涂过程中漆膜厚度的问题,从而保证塔筒的喷涂膜厚一致。
技术方案: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不规则塔筒的自动喷漆装置,它包括:弹簧杆,双头喷枪,PLC控制装置,支撑架,底座和轨道,所述的底座安装在轨道上,支撑架和支撑架的一侧设有的PLC控制装置分别垂直固定在底座上,支撑架的顶部固定有弹簧杆,弹簧杆上安装有双头喷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的底座和轨道以燕尾配合的方式连接,保证了底座在轨道上移动的平稳性,从而保证喷枪在喷涂过程中的喷涂质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的弹簧杆和双头喷枪分别通过连接线与PLC控制装置相连,支撑杆为中控体,连接线的一端分别与弹簧杆和双头喷枪相连,连接线的另一端与PLC控制装置相连,从而通过PLC控制装置控制弹簧杆和双头喷枪的工作顺序和工作步骤。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的弹簧杆是可伸缩测距的弹簧杆,弹簧 杆的端部设有万向轮的小球,从而保证弹簧杆在运行的过程中始终与塔筒本土触碰,不规则的塔筒在转动的过程中,可伸缩测距弹簧杆通过杆子的伸缩量测出弹簧杆端部至喷涂区域的距离,采集到的距离参数会传输到PLC控制装置中,通过计算,控制双头喷枪的伸缩量,从而达到精确控制喷枪口到喷涂区域的距离。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还包括与PLC控制装置相连的滚轮架,通过PLC控制装置滚轮架上的滚轮转动,从而实现控制筒体转动速度,通过可伸缩测距的弹簧杆测得的距离,可计算出塔筒的某一切面的直径,再根据直径的变化量,由PLC控制装置控制底板相对轨道的前进速度,最终实现喷涂膜厚的恒定输出。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不规则塔筒的自动喷漆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通过增加一组弹簧杆进行测距,消除因漆雾状态下光学测距探头的不稳定性;
(2):通过利用自动喷涂装置中的PLC来实现底板相对轨道的前进速度的控制,从而达到解决塔筒喷涂过程中漆膜厚度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状态示意图;
图3为喷枪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滚轮架的局部放大图;
图5为PLC控制装置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附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不规则塔筒的自动喷漆装置,它包括:弹簧杆1,双头喷枪2,PLC控制装置3,支撑架5,底座6和轨道7。
底座6安装在轨道7上并以燕尾配合的方式连接,支撑架5垂直固定在底座6上,支撑架5的一侧设有的PLC控制装置3固定在底座6上,支撑架5的顶部固定有可伸缩测距的弹簧杆1,弹簧杆1的端部设有万向轮的小球,弹簧杆1上安装有双头喷枪2,。
实施例
当需要喷涂时,先通过PLC控制装置3控制滚轮架4上的滚轮41转动,从而实现控制筒体8转动,然后由PLC控制装置3控制伸缩测距弹簧杆1与塔筒8本体触碰,可伸缩测距弹簧杆1的端部设有万向轮的小球,在运行的过程中始终 与塔筒8本体触碰,在不规则的塔筒8转动过程中,可伸缩测距弹簧杆1通过杆子的伸缩量测出至喷涂区域的距离,采集到的距离参数会传输到PLC中,通过计算,控制双头喷枪的伸缩量,从而达到精确控制喷枪口到喷涂区域的距离,利用可伸缩测距弹簧杆1与塔筒8进行物理接触来进行测距,消除因漆雾状态下光学测距探头的不稳定性。
通过可伸缩测距弹簧杆11测得的距离,可计算出塔筒的某一切面的直径,再根据直径的变化量,由PLC控制装置3控制底板6相对轨道7的前进速度,最终实现喷涂膜厚的恒定输出,从而控制漆膜厚度。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让熟悉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出的等同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