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82068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尤其是涉及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



背景技术:

涂装作业涉及到桥梁、大型构件或储罐、船舶、机车车辆、行车等表面的防腐处理,涂装作业过程中排放的过喷漆雾以及有机废气必须经过无害处理方可排入大气。对于大型构件涂装车间,可选择的漆雾处理设备较多,如uv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活性碳废气净化系统;但对于涂装作业量较小的喷漆室,上述漆雾处理设备、系统就显得较为昂贵,且存在“大马拉小车”现象,运行费用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包括密闭的箱体,开设在所述箱体左、右侧壁上的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箱体内自所述进风口至出风口间隔设置有第一过滤层、第二过滤层、第三过滤层、离心排风机,所述离心排风机的排风口与所述出风口相衔接,箱体前侧壁上设置有检修门;每个所述过滤层均由支撑架和插装在所述支撑架上呈V字形折叠框构成;位于第一过滤层的V字形折叠框上设置有折叠式漆雾过滤纸,位于第二过滤层的V字形折叠框上设置有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毡,位于第三过滤层的V字形折叠框上设置有复合型活性炭过滤棉。

所述箱体由型钢骨架和钢板焊接而成,或由型钢骨架和岩棉夹芯板固连而成;箱体内的底壁上铺设有槽钢,位于箱体的底部四角分别设置有支撑腿,位于箱体的顶部四角分别设置吊耳。

所述箱体内位于所述进风口与第一过滤层之间、第一过滤层与第二过滤层之间、第二过滤层与第三过滤层之间分别设置有压差计。

本实用新型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制作方便,操作简单,经济性好,适合处理喷漆室排放的过喷漆雾及有机废气,尤其适合涂装作业量较小的喷漆室。

2、采用干式过滤和吸附的方法处理过喷漆雾及有机废气,避免了湿式处理方法中对水的二次污染问题。

3、过滤效率高,过滤材料设置在V字形折叠框上,即采用折叠形式安装,增大了过滤面积,成倍增加了过滤风量。

4、过滤材料安装在V字形折叠框上,V字形折叠框上采用抽拉式安装方法,使得过滤材料更换便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干式漆雾及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包括密闭的箱体1,开设在箱体1左、右侧壁上的进风口2和出风口3,箱体1由型钢骨架和钢板焊接而成,箱体1内的底壁上铺设有槽钢以增加强度,箱体1前侧壁上设置有检修门4,位于箱体1的底部四角分别设置有支撑腿5,位于箱体1的顶部四角分别设置吊耳6。箱体1内自进风口2至出风口3间隔设置有第一过滤层、第二过滤层、第三过滤层、离心排风机7,离心排风机7的排风口与出风口3相衔接。每个过滤层均由支撑架8和插装在支撑架8上呈V字形折叠框9构成;位于第一过滤层的V字形折叠框9上设置有折叠式漆雾过滤纸10,位于第二过滤层的V字形折叠框9上设置有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毡11,位于第三过滤层的V字形折叠框9上设置有复合型活性炭过滤棉12。箱体1内位于进风口2与第一过滤层之间、第一过滤层与第二过滤层之间、第二过滤层与第三过滤层之间分别设置有压差计13。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简述如下:

涂装作业排放的过喷漆雾及有机废气从进风口1进入密闭箱体1内,经过第一层和第二层过滤材料,除掉其中的过喷漆雾,再经过第三层过滤材料除掉其中的有机废气,然后从出风口3排出。

密闭箱体1由型钢骨架和钢板焊接而成,底部铺设槽钢,增强了箱体1的整体强度;底部四角设置四个支撑腿5,方便叉车运输,防止底板生锈;顶部四个角设置吊耳6,方便吊装。

折叠式漆雾过滤纸10为本装置的第一道过滤层,对过喷漆雾的过滤效率为93%~97%。折叠式漆雾过滤纸10可有效吸收过喷漆雾,强制气流多次改变方向流动,这样那些比空气重的颗粒便会粘附在纸壁面上而不会随气流而带走。过喷物在折叠式漆雾过滤纸10的褶里从低部填充,直至过喷物完全堵塞,折叠式漆雾过滤纸10便需更换。

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毡11为本装置的第二道过滤层,经过第二道过滤层后过喷漆雾的拦截率达到99.9%。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毡11由玻璃纤维制成,呈蓬松状态,其阻力小,容尘量大,使用周期长,对过喷漆雾捕集效率佳。

复合型活性炭过滤棉12由蜂窝状活性炭过滤棉+活性炭纤维毡(ACF)+蜂窝状活性炭过滤棉三层复合而成,对涂装作业甲苯、二甲苯、醇等有机废气净化率可达80%。

为了便于更换过滤材料,设置两个检修门4,检修门4的尺寸根据V字形折叠框9的大小而定。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 “左”、“右”、 “前”、“内”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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