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切削油加工的混合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5414阅读:46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切削油加工的混合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切削油加工的混合釜。



背景技术:

切削油由基础油复配不同比例的极压抗磨剂、润滑剂、防锈剂、防霉杀菌剂,催冷剂等添加剂合成,产品因此具有极佳的对数控机床本身、刃具、工件和乳化液的彻底保护性能。切削油有超强的润滑极压效果,有效保护刀具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可获得极高的工件精密度和表面光洁度。切削油的选用原则必须满足切削性能和使用性能的要求,即应具备良好的润滑、冷却、防锈和清洗性能,在加工过程中能满足工艺要求,减少刀具损耗,降低加工表面粗糙度,降低功率消耗,提高生产效率,适用于铸铁、合金钢、碳钢、不锈钢、高镍钢、耐热钢、模具钢等金属制品的切削加工、高速切削及重负荷切削加工。包括车、铣、镗、高速攻丝、钻孔、铰牙、拉削、滚齿等多种切削加工。一种特种润滑油,由低粘度润滑油基础油加入部分动植物油脂及抗氧剂、抗磨剂、防锈剂等经调合制得,化学合成切削液的优点在于经济、散热快、清洗性强和极好的工件可见性,易于控制加工尺寸,其稳定性和抗腐败能力比乳化液强。润滑性欠佳,这将引起机床活动部件的粘着和磨损,而且,化学合成留下的粘稠状残留物会影响机器零件的运动,还会使这些零件的重叠面产生锈蚀。目前对于切削油生产的混合釜在使用的时候,容易搅拌不均匀,而且很多时候混合溶剂添加也不方便,因此设计了一种用于切削油加工的混合釜。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切削油加工的混合釜,包括釜体,所述釜体上下两端设置有封头,所述封头上端设置有进料斗,所述釜体两端设置有倾斜支架,所述倾斜支架上设置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连接有混合转轴,且两端的混合转轴转向相反,所述混合转轴上连接有混合搅拌叶片,所述进料斗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部设置有若干个分流板,所述分流板下端设置有出料管道,所述外壳通过铰接装置连接有密封盖。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釜体外侧设置有安装脚,所述安装脚上设置有固定螺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封头上端设置有人孔,所述人孔右端设置有安装吊耳。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封头下端设置有卸料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倾斜式的搅拌设置,在混合釜两端进行反向旋转的搅拌,使得切削油原料在釜体内部很好的均匀混合,对进料斗进行改进,可以随意添加不同的物料,物料进入釜体之前不会混合,便于确定比例,提高了切削油的生产效率,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进料斗结构示意图。

图中:1-釜体,2-封头,3-进料斗,4-倾斜支架,5-驱动电机,6-混合转轴,7-混合搅拌叶片,8-外壳,9-分流板,10-出料管道,11-铰接装置,12-密封盖,13-安装脚,14-固定螺孔,15-人孔,16-安装吊耳,17-卸料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切削油加工的混合釜,包括釜体1,釜体1上下两端设置有封头2,封头2上端设置有进料斗3,釜体1两端设置有倾斜支架4,倾斜支架4上设置有驱动电机5,驱动电机5连接有混合转轴6,且两端的混合转轴6转向相反,混合转轴6上连接有混合搅拌叶片7,进料斗3包括外壳8,外壳8内部设置有若干个分流板9,分流板9下端设置有出料管道10,外壳8通过铰接装置11连接有密封盖12,釜体1外侧设置有安装脚13,安装脚13上设置有固定螺孔14,封头2上端设置有人孔15,人孔15右端设置有安装吊耳16,封头2下端设置有卸料孔17。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通过进料斗内不同的通道,可以实现同时加入不同的物料,物料进入混合釜之后,驱动电机接通电源开始旋转,两个电机驱动转轴转动,且转动方向相反,避免内部物料进行同向的跟随旋转,增加搅拌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倾斜式的搅拌设置,在混合釜两端进行反向旋转的搅拌,使得切削油原料在釜体内部很好的均匀混合,对进料斗进行改进,可以随意添加不同的物料,物料进入釜体之前不会混合,便于确定比例,提高了切削油的生产效率,值得推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