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原料粉碎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90913发布日期:2019-08-09 21:45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工原料粉碎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化工原料粉碎器。



背景技术:

在化工教学中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往往需要进行化学反应的演示,在进行化学反应演示时,需要用到多种化工原料,为了节省成本往往购买大块的化工原料,在进行化学试验中需要用的原料的量较小,大块的化工原料无法使用,手工粉碎不仅工作效率低,且会发生飞溅伤人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工原料粉碎器,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化工原料粉碎器,包括箱体、进料口、观察口、第一粉碎辊、第二粉碎辊、导料板、隔板,所述箱体上开设有进料口,进料口处设有轴连接的盖板,弹簧的一端与盖板连接,另一端与箱体的顶部连接,箱体的前表面设有观察口,出料口开设在箱体的底部,出料口为常关闭状态,所述箱体内焊接有隔板,隔板上开设有供化工原料通过的圆孔,滑块通过滑槽安装在箱体的侧壁上,且滑块的底部与隔板抵接,滑块能沿隔板进行前后移动,滑块设有两个,其中一个滑块上镶嵌有第一永磁铁,螺杆贯穿箱体与第二永磁铁连接,螺杆设有两个,且第一永磁铁与第二永磁铁在同一水平线上,所述圆孔的底部焊接有敞口式套筒,套筒的出口延伸至第一粉碎辊处,第一粉碎辊与电机连接,第一粉碎辊上安装有齿轮,齿轮与齿槽啮合,齿槽开设在第二粉碎辊上,所述第二粉碎辊的下方设有导料板,导料板的底部与出料口平齐。

优选的,所述箱体采用不锈钢制成。

优选的,所述第一永磁铁及第二永磁铁均被分割成N极和S极。

优选的,所述圆孔上覆盖有过滤网。

优选的,所述第一粉碎辊与第二粉碎辊的转动方向相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弹簧连接的盖板在加料完成后能及时将盖板关闭,避免粉碎时化工原料出现飞溅伤人的情况;隔板上的滑块能对化工原料进行初级粉碎操作,旋转螺杆使靠近第一永磁铁一侧的第二永磁铁的N极与第一永磁铁的N极相对应,磁铁在同极相斥的作用下镶嵌有第一永磁铁的滑块向另一块靠近从而对化工原料进行挤碎,当运动至另一端时,改变另一端第二永磁铁的N极使滑块进行来回移动;第一粉碎辊上的齿轮与第二粉碎辊上齿槽配合利用一个电机带动两组粉碎辊运行,提高了粉碎效果;导料板的设计易于粉碎后的原料排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化工原料粉碎器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化工原料粉碎器的箱体内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化工原料粉碎器的隔板示意图。

图4为化工原料粉碎器的第一粉碎辊与第二粉碎辊示意图。

图5为化工原料粉碎器的箱体内部局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阐述。

如图1-5所示,一种化工原料粉碎器,包括箱体2、进料口4、观察口6、第一粉碎辊8、第二粉碎辊13、导料板7、隔板9,所述箱体2上开设有进料口4,进料口4处设有轴连接的盖板,弹簧5的一端与盖板连接,另一端与箱体2的顶部连接,箱体2的前表面设有观察口6,出料口1开设在箱体2的底部,出料口1为常关闭状态,所述箱体2内焊接有隔板9,隔板9上开设有供化工原料通过的圆孔10,圆孔上覆盖有过滤网,滑块12通过滑槽安装在箱体2的侧壁上,且滑块12的底部与隔板9抵接,滑块12能沿隔板9进行前后移动,滑块12设有两个,其中一个滑块12上镶嵌有第一永磁铁11,螺杆3贯穿箱体2与第二永磁铁16连接,螺杆3设有两个,且第一永磁铁11与第二永磁铁16在同一水平线上,第一永磁铁及第二永磁铁均被分割成N极和S极,所述圆孔10的底部焊接有敞口式套筒,套筒的出口延伸至第一粉碎辊8处,第一粉碎辊8与电机连接,第一粉碎辊8上安装有齿轮14,齿轮14与齿槽15啮合,齿槽15开设在第二粉碎辊13上,第一粉碎辊与第二粉碎辊的转动方向相反,所述第二粉碎辊13的下方设有导料板7,导料板7的底部与出料口1平齐,箱体采用不锈钢制成。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需要粉碎的原料由进料口4进入箱体2内,弹簧5连接的盖板在加料完成后能及时将盖板关闭,避免粉碎时化工原料出现飞溅伤人的情况,隔板9上的滑块12能对化工原料进行初级粉碎操作,旋转螺杆3使靠近第一永磁铁11一侧的第二永磁铁16的N极与第一永磁铁11的N极相对应,磁铁在同极相斥的作用下镶嵌有第一永磁铁的滑块12向另一块靠近从而对化工原料进行挤碎,当运动至另一端时,改变另一端的第二永磁铁的N极使镶嵌有第一永磁体11的滑块12进行来回移动,第一粉碎辊8上的齿轮14与第二粉碎辊13上齿槽15配合利用一个电机带动两组粉碎辊运行,提高了粉碎效果,导料板7的设计易于粉碎后的原料排出,粉碎完成后原料由出料口1处排出。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与精神的情况下,对实施方式所进行的改变、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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