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31579阅读:502来源:国知局
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包括各车间的真空系统,所述的真空系统通过管道通向缓冲罐,缓冲罐与螺杆真空泵相连,螺杆真空泵与储液箱相连,储液箱与冷却器相连,冷却器设有回收气体的管道,储液箱设有回收液体的管道。本实用新型采用螺杆真空泵,而不是采用水环真空泵,可以使整个回收系统中不会产生废水,减少了自来水的用量,降低了噪音,同时螺杆真空泵设有多个导程,这些导程相当于多级泵串联,在抽除可凝性气体、带有粉尘以及颗粒物气体时不易堵塞且清洗方便,而且采用螺杆真空泵排放的气体,如果没有毒的话,可以直接排到空气中去,本实用新型采用冷凝方法来处理,通过冷凝收集到的气体去锅炉进行焚烧。
【专利说明】
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工厂车间的设备系统,具体涉及一种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很多工厂企业,只要涉及用到化工产品,比如食品添加剂领域,化工原料、医药生产领域等,都会存在化工产品易挥发而使得工厂环境气味难闻,而影响企业的形象,同时生产过程中也容易产生各种废气,这些挥发物质或气体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对环境和空气重量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且对工作人员也会造成伤害,这些企业要达到可持续发展,首先需要解决气味和气体的排放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化工产品气味和气体的排放问题,提供一种适合使用化工产品的企业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
[0004]为实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取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5]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包括各车间的真空系统,所述的真空系统通过管道通向缓冲罐,缓冲罐与螺杆真空栗相连,螺杆真空栗与储液箱相连,储液箱与冷却器相连,冷却器设有回收气体的管道,储液箱设有回收液体的管道。
[0006]作为优选,真空系统和缓冲罐之间设有冷凝器。
[0007]作为优选,所述的冷却器的回收气体的管道通向锅炉。
[0008]作为优选,所述的缓冲罐与螺杆真空栗之间设有过滤设备,所述的过滤设备为过滤网。
[0009]作为优选,所述的缓冲罐上装有真空表。
[0010]作为优选,所述的缓冲罐与过滤网之间依次安装有真空阀门和止回阀,止回阀与过滤网之间设有冲洗阀。
[0011]本发明采用螺杆真空栗,而不是采用水环真空栗,可以使整个回收系统中不会产生废水,减少了自来水的用量,降低了噪音,同时螺杆真空栗设有多个导程,这些导程相当于多级栗串联,在抽除可凝性气体、带有粉尘以及颗粒物气体时不易堵塞且清洗方便。而且采用螺杆真空栗排放的气体,如果没有毒的话,可以直接排到空气中去,本实用新型采用冷凝方法来处理,通过冷凝收集到的气体去锅炉进行焚烧。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不局限于以下的实施例,相同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框架内提出其他的实施例,但这些实施例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0014]实施例1
[0015]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包括各车间的真空系统I,所述的真空系统通过管道连接到冷凝器2,冷凝器2通过管道通向缓冲罐3,缓冲罐3与螺杆真空栗4相连,螺杆真空栗4与储液箱5相连,储液箱5与冷却器6相连,冷却器设有回收气体的管道,储液箱设有回收液体的管道,所述的冷却器的回收气体的管道通向锅炉7,所述的缓冲罐与螺杆真空栗之间设有过滤网8,所述的缓冲罐上装有真空表31,所述的缓冲罐与过滤网之间依次安装有真空阀门9和止回阀10,止回阀与过滤网之间设有冲洗阀11。
【主权项】
1.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各车间的真空系统,所述的真空系统通过管道通向缓冲罐,缓冲罐与螺杆真空栗相连,螺杆真空栗与储液箱相连,储液箱与冷却器相连,冷却器设有回收气体的管道,储液箱设有回收液体的管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真空系统和缓冲罐之间设有冷凝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却器的回收气体的管道通向锅炉。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冲罐与螺杆真空栗之间设有过滤设备。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过滤设备为过滤网。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冲罐上装有真空表。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厂车间回收废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冲罐与过滤网之间依次安装有真空阀门和止回阀,止回阀与过滤网之间设有冲洗阀。
【文档编号】B01D5/00GK205412300SQ201521073017
【公开日】2016年8月3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2日
【发明人】赵灿法, 王 锋, 晏义锋, 赵玉东
【申请人】杭州富春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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