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能源回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热风循环利用方法。
背景技术:
在机械生产过程中、垃圾处理等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热量,从而形成高温气体,如果能够对这些高温气体中包含的热能进行转换利用,可很大程度的缓解能源开发危机。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热风循环利用方法。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热风循环利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收集高温尾气,并设置通道用于将高温尾气定向排放,并在通道内设置随着气流旋转的风叶片;
s2、每个风叶片通过旋转连接轴连接一个用于输出机械动能的风动机构,旋转连接轴随着风叶片转动并带动风动机构转动;
s3、聚集各风动机构转动过程中形成的热空气,并对热空气包含的热量进行评估;
s4、将包含的热量达到预设值的热空气导回通道起始端。
优选地,步骤s1中还包括:在通道末端设置引力塔,高温尾气经过通道进入引力塔后高空排放。
优选地,步骤s3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s31、针对各风动机构设置将其包覆的壳体,并在壳体上设置冷气进口和热气出口;
s32、设置回热主管,其第一端与通道起始端连通,其第二端密封;
s33、针对各壳体设置回热支管用于连通热气出口和回热主管,各回热支管均设有导通状态和阻塞状态;
s34、检测各壳体内的温度,并根据检测温度控制壳体对应的回热支管工作。
优选地,步骤s34具体为:检测各壳体内的温度,并将检测温度与预设的温度阈值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控制壳体对应的回热支管工作。
优选地,步骤s34中,检测壳体内温度的方式为:在壳体内设置温度传感器。
本发明中,通过通道限制高温气体定向排放,使得高温气体产生风能,然后通过风叶片将风能转换为动能,再通过旋转连接轴将动能传递给风动机构,风动机构用于将动能作为机械动能输出。如此,本实施方式通过对高温尾气进行利用,实现了能源的回收利用,有利于降低能量损耗。
本发明中,聚集各风动机构转动过程中形成的热空气,并通过检测温度对热空气包含的热量进行评估。如此,相当于对风动机构做功过程中的摩擦热损耗进行评估,并将摩擦热能聚集评估,以便步骤s4中将大数值的摩擦热能导回通道,进行循环回收,进一步提高能量回收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热风循环利用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热风循环利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收集高温尾气,并设置通道用于将高温尾气定向排放,并在通道内设置随着气流旋转的风叶片。如此,高温尾气在通道内形成气流,产生风能,风叶片随着气流旋转,实现了风能到动能的转化。
本步骤s1中还包括:在通道末端设置引力塔,高温尾气经过通道进入引力塔后高空排放,以避免低空污染。具体实施时,本步骤中,还可在通道和引力塔之间设置风波腔,在风波腔内设置风波起引器和风波器。风波起引器用于提供促进通道内气体流向引力塔,使得通道内气体流动速度即风速加强,提高通道内的风动能。风波器由多个沿着通道出口与引力塔进口连线方向的导向片组成,多气流进行导向,使得气流更加顺利快速的流向引力塔。s2、每个风叶片通过旋转连接轴连接一个用于输出机械动能的风动机构,旋转连接轴随着风叶片转动并带动风动机构转动,完成风动能到机械动能的转换输出。
本实施方式中,通过通道限制高温气体定向排放,使得高温气体产生风能,然后通过风叶片将风能转换为动能,再通过旋转连接轴将动能传递给风动机构,风动机构用于将动能作为机械动能输出。如此,本实施方式通过对高温尾气进行利用,实现了能源的回收利用,有利于降低能量损耗。
s31、针对各风动机构设置将其包覆的壳体,并在壳体上设置冷气进口和热气出口。
s32、设置回热主管,其第一端与通道起始端连通,其第二端密封。
s33、针对各壳体设置回热支管用于连通热气出口和回热主管,各回热支管均设有导通状态和阻塞状态。导通状态下,壳体与回热主管连通;阻塞状态下,壳体与回热主管截断。
s34、检测各壳体内的温度,并根据检测温度控制壳体对应的回热支管工作。s4、将包含的热量达到预设值的热空气导回通道起始端。
步骤s34具体为:在壳体内设置温度传感器检测各壳体内的温度,并将检测温度与预设的温度阈值比较,当壳体内的检测温度大于或等于温度阈值,则控制壳体对应的回热支管导通,以便壳体内的热空气通过回热支管进入回热主管,然后通过回热主管导回通道以促进通道内的气流流速,增加风动能;当壳体内的检测温度小于温度阈值,则控制壳体对应的回热支管堵塞,以免壳体内的低温气体进入通道降低通道内的气流温度造成热能损耗。
结合步骤s31到s34,聚集各风动机构转动过程中形成的热空气,并通过检测温度对热空气包含的热量进行评估。如此,相当于对风动机构做功过程中的摩擦热损耗进行评估,并将摩擦热能聚集评估,以便步骤s4中将大数值的摩擦热能导回通道,进行循环回收,进一步提高能量回收利用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