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气轮机封严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6611阅读:8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轮机密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燃气轮机封严环结构。



背景技术:

在现代燃气轮机中,燃烧室机匣前段通常需要与压气机篦齿进行密封连接,既要保证气体的密封,又要保证篦齿盘的活动,因此如何设计此处蜂窝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现有条件下,由于结构尺寸限制,通常都是要求在尽可能短的长度下,密封效果良好,且满足止口定位要求,因此封严环往往采用不同膨胀系数的材料一体焊接,并在有限长的距离内安装蜂窝以保证需要的密封效果,但在燃气轮机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此封严环各部分的材料不一致,导致封严环的膨胀直径不一致,磨合试车过程中机匣后段无法达到预想的蜂窝槽磨损深度,容易导致燃气轮机使用前期出现抱轴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气轮机封严环结构,用于燃烧室机匣与压气机篦齿密封连接,包括均同轴设置的安装边、蜂窝座和蜂窝;

安装边的截面呈L形,也就是向外翻边结构,其通过螺栓固定在燃烧室机匣上;

蜂窝座的截面呈U形,蜂窝座的外环端面与安装边相焊接,蜂窝座的内环的在轴向上远离安装边一侧设有凸台,用于提高封严环结构的刚度,凸台与内环同为圆环形,且两者的内径相同,通过截面呈U形的蜂窝座,有效地降低了安装边膨胀过大而导致的蜂窝前后直径不一致的问题;

蜂窝与内环的内壁以及凸台的内壁相焊接。

优选的,内环靠近安装边一端的端面上径向设有凸止口,蜂窝的一侧端面与凸止口相焊接,凸止口便于蜂窝的定位和安装。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燃气轮机封严环结构,通过设置截面呈U形的蜂窝座以及在蜂窝座上设置凸台,降低了蜂窝和安装边之间的热不协调问题,消除了由于安装边膨胀而导致的蜂窝前后直径不一致的问题,有效缓解燃气轮机使用过程中的抱轴问题,并且由于其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具有较好的工程应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燃气轮机封严环结构的侧面示意图。

附图标记:安装边1,蜂窝座2,外环21,内环22,凸台23,凸止口24,蜂窝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在附图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具体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气轮机封严环结构,用于燃烧室机匣与压气机篦齿密封连接,包括均同轴设置的安装边1、蜂窝座2、蜂窝3。

安装边1的截面呈L形,也就是向外翻边结构,其通过螺栓固定在燃烧室机匣上。

蜂窝座2的截面呈U形,蜂窝座2的外环21端面与安装边1相焊接,蜂窝座2的内环22的在轴向上远离安装边1一侧设有凸台23,用于提高封严环结构的刚度,凸台23与内环22同为圆环形,且两者的内径相同;内环22靠近安装边1一端的端面上径向设有凸止口24,凸止口24便于蜂窝3的定位和安装。通过截面呈U形的蜂窝座2,有效地降低了安装边1膨胀过大而导致的蜂窝3前后直径不一致的问题。

蜂窝3的内壁与内环22的内壁以及凸台23的内壁相焊接,蜂窝3的靠近安装边1的端面与凸止口24相焊接。

在燃气轮机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蜂窝3与压气机篦齿配合,阻止高温气体从蜂窝3的有安装边1一侧流向另一侧,因此对于安装边1和蜂窝座2来说,两者的内壁均接触高温气体,相比之下蜂窝座2外壁处的气体则温度较低,而由于安装边1和蜂窝座2的材料膨胀系数不同,导致安装边1和蜂窝座2的膨胀度不同,安装边1在温差作用下产生形变,会导致蜂窝3与篦齿之间的磨损,进而产生漏气现象,在将蜂窝座2设计为截面呈U形的形状后,在燃气轮机的实际工作过程中,外环21和内环22同时作用,能够抵消一部分形变,同时凸台23也能抵消一部分封严环结构的整体形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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