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催化转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2740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催化转化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催化转化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以过滤颗粒废物的催化转化器。



背景技术:

目前的催化转化器是利用催化剂的作用,将排气中的CO、HC、和NOx转换为对人体无害的气体,也称作催化转化装置。催化转化装置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通过氧化反应、还原反应、水性气体反应和水蒸气改质反应,将尾气中的CO、HC、及NOx三种有害气体转化成无害气体二氧化碳、氮气、氢气和水。然而,实际上尾气中除了上述气体有害成分之外,还含有大量颗粒性废物排出,而目前的催化转化器还不能实现对颗粒物的过滤净化处理,而对尾气中颗粒物的排放的控制是大势所趋,且在即将实行的国六新的排放标准中已有限制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多功能催化转化器,该催化转化不但可以对尾气进行高效催化反应处理,还可以同时对尾气中的颗粒物进行有效过滤。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多功能催化转化器,包括圆柱状的催化载体,所述催化载体包括圆柱状的载体外壳和位于载体外壳内的芯体,所述芯体内部设有若干小孔且涂覆有催化涂层;在所述芯体出气端一侧的载体外壳内嵌有颗粒过滤筒,所述颗粒过滤筒内沿其轴向设有若干均匀的进气孔,所述进气孔包括间隔设置的气流不能轴向通过的盲孔和气流可以轴向通过的通孔,相邻两进气孔之间的孔壁上设有用于连通两进气孔的滤尘孔,所述滤尘孔与所述进气孔相垂直。

进一步地,所述颗粒过滤筒上也涂覆有所述催化涂层。

进一步地,所述进气孔在颗粒过滤筒端面呈纵横排列,每一横排和每一纵列上的所述盲孔和通孔间隔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包括彼此同轴相通的大通孔和小通孔,所述小通孔位于颗粒过滤筒出气端的封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盲孔包括彼此同轴相连的通气孔和沉渣孔,所述通气孔的直径小于沉渣孔的直径,且通气孔位于颗粒过滤筒的进气端,沉渣孔的孔壁未设有所述滤尘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传统的催化转化器的芯体后端(出气端)设置用于过滤颗粒浮尘的颗粒过滤筒,可使尾气在经过芯体时发生催化氧化之后没进入到颗粒过滤筒内过滤,将一部分颗粒废物留下。当尾气从芯体出来后,进入颗粒过滤筒的进气孔内,进入盲孔的尾气在盲孔底端遇到阻挡,改变流向,由轴向改为与轴向相垂直的方向逸出到相邻的通孔型进气孔内,并经通孔排除,在该流动过程中,颗粒物在盲孔内发生九十度的流向改变,一部分颗粒物便被遗留沉积下来,从而达到去除一部分颗粒物的目的。同时在颗粒过滤筒上涂覆催化涂层,增加了尾气与催化剂接触时间和面积,从而也进一步提升了反应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颗粒过滤筒结构示意图。

图3为颗粒过滤筒出气端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盲孔底部设有沉渣孔时的颗粒过滤筒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3所示,一种多功能催化转化器,包括圆柱状的催化载体1,所述催化载体1包括圆柱状的载体外壳102和位于载体外壳内的芯体101,芯体101通常为横截面呈蜂窝状的圆柱结构,所述芯体101内部设有若干小孔且涂覆有催化涂层2;在所述芯体101出气端一侧的载体外壳102内嵌有颗粒过滤筒8,所述颗粒过滤筒8内沿其轴向设有若干均匀的进气孔801,所述进气孔801包括间隔设置的气流不能轴向通过的盲孔801a和气流可以轴向通过的通孔801b,相邻两进气孔801之间的孔壁上设有用于连通两相邻进气孔801的滤尘孔802,所述滤尘孔802与所述进气孔801相垂直,以便呈90度改变气流的流动方向。

进一步地,所述颗粒过滤筒8上也涂覆有所述催化涂层2,以延长尾气与催化剂接触时间和面积,提升催化反应效果。

进一步地,所述进气孔801在颗粒过滤筒8端面呈纵横排列,每一横排和每一纵列上的所述盲孔801a和通孔801b间隔设置,以便尾气流可较快地通过颗粒过滤筒8,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尾气处理。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801b包括彼此同轴相通的大通孔和小通孔,所述小通孔801b1位于颗粒过滤筒出气端的封板803上。设计成阶梯孔形式,可使气流在流经通孔801b的小通孔时,在其台阶处(此处即封板803内侧端面)留下一部分颗粒物,提升颗粒物的去除率。

进一步地,如图4所示,所述盲孔801a包括彼此同轴相连的通气孔和沉渣孔801a1,即在盲孔801a底部加工一个消气槽。所述通气孔的直径小于沉渣孔801a1的直径,且通气孔位于颗粒过滤筒8的进气端,沉渣孔801a1的孔壁未设有所述滤尘孔802,以免沉积在沉渣孔801a1内的颗粒物再次被带出。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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