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缸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53880发布日期:2018-12-21 20:26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缸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活塞发动机领域,具体为一种气缸体装置。



背景技术:

市场上,一般通过在批量生产性或性能、成本方面有利的铝合金压铸来制造汽车用发动机的气缸体。气缸体具备活塞滑动的气缸膛,气缸膛的内面被圆筒状的由铸铁制成的缸套划分。针对这种气缸体会采用先将缸体的产品做出来,等成型之后再把缸套放进去。

针对这种缸套,由于活塞运动原因,需要对缸套的轴向运动和旋转圆周方面进行限制。传统的方式是通过铸造时挤压的方式,将铝和缸套直接硬挤在一起,后期的控制都是通过相互之间的摩擦力来限制,但是这种方式使气缸体和缸套后期使用时的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对气缸体和缸套的创新设计,提供一种缩短气缸膛之间的距离,减小气缸体的体积,在缸套轴向和缸套旋转方向都能有效限制缸套相对气缸体的运动,而减小缸套和气缸体磨损的气缸体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气缸体装置,包括气缸体本体,气缸体本体包括相邻排列设置的气缸膛,气缸膛之间的最短距离为1~10mm,气缸膛内设置缸套,缸套包括与气缸膛排列方向一致的第一径向和与第一径向垂直并沿所述缸套径向通过所述缸套中轴设置的第二径向,缸套外周面上与第二径向对应的位置设置凹槽;还包括卡位销,卡位销卡入凹槽和气缸体本体,用于卡住缸套使其相对气缸体本体固定。

进一步的,卡位销为“T”字型,包括横向设置的圆盘结构和纵向设置的圆柱结构,圆柱结构与圆盘结构连接,圆盘结构的最外侧直径大于圆柱结构的横截面直径。

进一步的,凹槽的深度与圆盘结构的厚度一致,安装时,圆盘结构的一侧嵌入凹槽,圆柱结构和圆盘结构的另一侧嵌入气缸体本体。

进一步的,每一个缸套在第二径向的两端设置两个卡位销。

进一步的,圆盘结构的最外侧直径为12mm,圆柱结构的横截面直径为6mm。

进一步的,凹槽沿第二径向的宽度值大于缸套壁厚值的1/5,小于或等于缸套壁厚值的4/5。

进一步的,凹槽沿第二径向的宽度值为2.5mm。

进一步的,凹槽沿缸套轴向的高度值大于凹槽的宽度值。

进一步的,凹槽沿缸套轴向的高度值为3mm。

进一步的,气缸膛之间的最短距离为7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了对气缸体和缸套的创新设计,缩短气缸膛之间的距离,减小气缸体装置的体积,缸套凹槽和卡位销的设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缸套轴向和缸套旋转方向都能有效限制缸套相对气缸体本体的运动,而减小缸套和气缸体本体的磨损,增加气缸体本体和缸套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气缸体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缸套3与卡位销5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缸套3与卡位销5通过中轴的剖视图的局部图;

其中,1-气缸体本体,2-气缸膛,3-缸套,4-凹槽,5-卡位销,51-圆盘结构,52-圆柱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2和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气缸体装置,包括气缸体本体1,气缸体本体1包括相邻排列设置的气缸膛2,气缸膛2之间的最短距离为2.5mm,缩短气缸膛2之间的距离,减小气缸体本体1的体积。气缸膛2内设置缸套3,缸套3包括与气缸膛2排列方向一致的第一径向和与第一径向垂直并沿缸套3径向设置的第二径向,缸套3外周面上与第二径向对应的位置设置两个凹槽4;还包括“T”字型卡位销5,卡位销5包括横向设置的圆盘结构51和纵向设置的圆柱结构52,圆柱结构52与圆盘结构51连接;圆盘结构51的最外侧直径为12mm,圆柱结构52的横截面直径为6mm,凹槽4沿第二径向的宽度值为2.5mm,凹槽4沿缸套3轴向的高度值为3mm,圆盘结构51的厚度值与凹槽4的深度值一致,安装时,圆盘结构51的一侧嵌入凹槽4,圆柱结构52和圆盘结构51的另一侧嵌入气缸体本体1,一个缸套3在第二径向的两端设置两个凹槽4,并设置两个卡位销5,用于卡住缸套3使其相对气缸体本体1固定,减小摩擦。

提供了对气缸体装置的创新设计,缩短气缸膛2之间的距离,减小气缸体装置的体积,缸套凹槽4和卡位销5的设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一方面控制缸套3圆周方向的旋转,另一方面对缸套3的轴向运动也有一定的压制,从而减小缸套3和气缸体本体1的磨损,增加气缸体本体1和缸套3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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