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3128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矿井巷道管道,具体涉及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属于降尘消防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巷道一般指地下采矿时,为采矿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动力供应等而掘进的通道,巷道的长轴线与水平面呈一定角度。如作用与立井和平硐相同,与地面直接连通的倾斜巷道——斜井,用于开采某水平以上或以下矿体的上山道或下山道、斜坡道和天井等。巷道断面形状多为拱形、梯形或矩形,围岩松软的为圆形、椭圆形或马蹄形。矿井巷道内常伴有粉尘污染,给井下从业人员带来一定的危害,遇到突发事故,采掘工作面以及车场往往采用人工处理方式,但这种方式往往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性,而且处理时效性较低,不利于矿山安全开采,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包括地基和巷道,所述地基上设有水池和控制器,所述水池内设有水泵,所述水泵上的输水管连接于排水管,所述排水管通过固定架固定在巷道内壁一侧,所述排水管之间通过法兰盘连接,所述法兰盘四周均匀分布有螺栓孔,所述巷道内的排水管上设有粉尘检测器,所述粉尘检测器一侧设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上设有电磁阀和喷头,所述巷道一侧设有工作面,所述工作面附近的排水管上安装有烟雾报警器、报警阀组和出水管,所述工作面上出水管底部安装有闸阀,所述水泵、粉尘检测器、烟雾报警器和报警阀组均电性连接于控制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法兰盘之间通过紧固螺栓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法兰盘和排水管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法兰盘接口处设有密封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水池大小不小于200m3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通过粉尘检测器实时监测,实现自动降尘处理,减少从业人员吸入粉尘的危害,在工作面安装烟雾报警器、报警阀组和出水管实现消防功能,为井下安全工作提供了保障。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法兰盘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地基;2、巷道;3、水池;4、水泵;5、输水管;6、排水管;7、固定架;8、法兰盘;81、螺栓孔;9、紧固螺栓;10、工作面;11、电磁阀;12、喷头;13、粉尘检测器;14、烟雾报警器;15、报警阀组;16、出水管;17、闸阀;18、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包括地基1和巷道2,所述地基1上设有水池3和控制器18,所述水池3内设有水泵4,所述水泵4上的输水管5连接于排水管6,所述排水管6通过固定架7固定在巷道2内壁一侧,所述排水管6之间通过法兰盘8连接,所述法兰盘8四周均匀分布有螺栓孔81,所述巷道2内的排水管6上设有粉尘检测器13,所述粉尘检测器13一侧设有出水管16,所述出水管16上设有电磁阀11和喷头12,所述巷道2一侧设有工作面10,所述工作面10附近的排水管6上安装有烟雾报警器14、报警阀组15和出水管16,所述工作面10上出水管16底部安装有闸阀17,所述水泵4、粉尘检测器13、烟雾报警器14和报警阀组15均电性连接于控制器18。

其中,所述法兰盘8之间通过紧固螺栓9连接。

其中,所述法兰盘8和排水管6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其中,所述法兰盘8接口处设有密封垫。

其中,所述水池3大小不小于200m3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矿井巷道自动降尘消防管道,工作时,水泵4开启工作,排水管6中注满水,通过粉尘检测器13探测巷道2内的粉尘量,当超标时,启动电磁阀11,水通过喷头12喷出实现降尘处理,如果工作面10处发生火灾时,通过烟雾报警器14探测,报警阀组15工作,实现自动喷水灭火功能,如井下水位上升影响工作时,可以通过工作面10处的出水管16进行引流。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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