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9644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下用油箱,尤其是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



背景技术:

我国海洋探测、军事上反潜战、水雷及反水雷战、侦察与监视、远程投送、等水下航行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入,探测与作业项目不断增多,设备不断更新,对水下航行器、军事设备的要求也随之增加。与之相匹配的技术设备的要求应具备自动化、智能化、轻便化、规范化,低能耗的能力。

针对目前国内水下潜伏与航行技术的结构型贮能油箱复杂、工艺性差、加工成本高、密性能不可靠、使用寿命短缺陷,有必要设计一种具有结构筒单、工艺性好、运动有规律、密封性能良好、使用寿命长的滑翔式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包括筒体、活塞、橡胶膜片、可变油腔、前端盖、出油口、进油口、螺钉和线性传感器,所述筒体的前端设有前端盖,所述前端盖与筒体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前端盖上设有有出油口和进油口,所述筒体的内部设有可变油腔,所述筒体的内壁设有橡胶膜片,所述筒体的内部还设有活塞,所述活塞和橡胶膜片为一体件,所述筒体后端内筒壁固定设置有线性传感器,所述线性传感器的传感线一端与活塞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筒体分前端筒和后端筒两部分,前端筒是采用超硬铝合金材料加工后做硬质阳极化处理而成,后端筒(即限位导向端)采用ABS合成树脂材料加工而成,前后筒体用螺钉连接,所述活塞采用超硬铝合金材料加工后做硬质阳极化处理而成。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膜片采用高4150氯丁胶材料高温高压硫化而成。

进一步的,所述可变油腔是前端盖与筒体、活塞及橡胶膜片装配后的空间,所述可变油腔通过活塞的前后滑动实现可变油腔的油腔空间变化,并且通过线性传感器实现油腔空间可控。

进一步的,所述活塞通过橡胶膜片硫化后与筒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通过将活塞和橡胶膜片硫化与筒体形成一个整体,可提高油箱的密封性,同时滑翔式油箱的外壳是由超硬铝合金和ABS合成树脂材料制作加工而成,在满足了产品强度的同时,大大减轻了油箱的重量,完全迎合水下航行器的总量要求,并且通过设置线性传感器,可以时刻掌握油箱中油量信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图;

图中:1-筒体、2-活塞、3-橡胶膜片、4-可变油腔、5-前端盖、6-出油口、7-进油口、8-螺钉、9-线性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包括筒体1、活塞2、橡胶膜片3、可变油腔4、前端盖5、出油口6、进油口7、螺钉8和线性传感器9,所述筒体1的前端设有前端盖5,所述前端盖5与筒体1通过螺钉8固定连接,所述前端盖5上设有有出油口6和进油口7,所述筒体1的内部设有可变油腔4,所述筒体1的内壁设有橡胶膜片3,所述筒体1的内部还设有活塞2,所述活塞2和橡胶膜片3为一体件,所述筒体1后端内筒壁固定设置有线性传感器9,所述线性传感器9的传感线一端与活塞2固定连接,所述筒体1分前端筒和后端筒两部分,前端筒是采用超硬铝合金材料加工后做硬质阳极化处理而成,后端筒(即限位导向端)采用ABS合成树脂材料加工而成,前后筒体用螺钉连接,所述活塞2采用超硬铝合金材料加工后做硬质阳极化处理而成,所述橡胶膜片3采用高4150氯丁胶材料高温高压硫化而成,所述可变油腔4是前端盖5与筒体1、活塞2及橡胶膜片3装配后的空间,所述可变油腔通过活塞2的前后滑动实现可变油腔4的油腔空间变化,并且通过线性传感器9实现油腔空间可控,所述活塞2通过橡胶膜片(3)硫化后与筒体1连接成一个整体。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骨架结构型滑翔式可控贮能油箱通过将活塞2和橡胶膜片3硫化与筒体1形成一个整体,可提高油箱的密封性,同时滑翔式油箱的外壳是由超硬铝合金和ABS合成树脂材料制作加工而成,在满足了产品强度的同时,大大减轻了油箱的重量,完全迎合水下航行器的总量要求,并且通过设置线性传感器9,可以时刻掌握油箱中油量信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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