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流水控制阀。
背景技术:
在一些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流水,为了保证产品生产的效率以及质量,对流水的控制十分重要,现有的控制阀结构复杂,操作复杂,控制起来较为麻烦,耗费时间较多,不利于厂家的经济效益,因此 ,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直接通过控制手柄即能实现操控,简单便利,省时省力,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值得推广。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特征在于,包括相连接的主阀体与副阀体,所述主阀体上开设有通孔连通主阀体与副阀体,所述副阀体上设有进水口,所述主阀体上设有出水口,所述副阀体内设有第二弹簧、压板,所述第二弹簧的一端固定在副阀体内,所述第二弹簧的另一端固定在压板上,所述压板的长度大于通孔的直径,所述主阀体内设有弹片、第一弹簧以及调节柱,所述弹片的两端固定在主阀体的两端,所述弹片异于通孔的一侧连接于第一弹簧的一端,所述第一弹簧的另一端连接于调节柱,所述调节柱的自由端伸出主阀体外部,所述压板与弹片分别连接顶柱的两端。
前述的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柱为圆柱体。
前述的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柱的自由端设置有调节手柄。
前述的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手柄上套设有缓冲垫。
前述的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垫由橡胶材料制成。
前述的一种流水控制阀,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垫上设有防滑凸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流水控制阀,由通过通孔实现连通的主阀体与副阀体构成,其中主阀体内设有弹片、第一弹簧以及调节柱,调节柱连接调节手柄,便于控制,副阀体内设有第二弹簧、压板,而弹片与压板间设有顶柱,即顶柱贯穿通孔,且主阀体上设置了出水口,副阀体上设置了进水口,控制水流时,打开进水口,水流从进水口进入副阀体内,此时压板压住通孔阻断副阀体与主阀体之间的通道,防止水流进入主阀体内,然后根据需要调节手柄,带动调节柱运作,从而利用弹性依次带动第一弹簧、弹片运作,顶柱将压在通孔上的压板顶开,水流即从通孔中流入主阀体内,再从主阀体上的出水口流出即可。该流水控制阀,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直接通过控制手柄即能实现操控,简单便利,省时省力,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流水控制阀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含义如下:
1:主阀体;2:副阀体;3:通孔;4:进水口;5:出水口;6:第二弹簧;7:压板;8:弹片;9:第一弹簧;10:调节柱;11:顶柱;12:调节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流水控制阀,包括相连接的主阀体1与副阀体2,所述主阀体1上开设有通孔3连通主阀体1与副阀体2,所述副阀体2上设有进水口4,所述主阀体1上设有出水口5,所述副阀体2内设有第二弹簧6、压板7,所述第二弹簧6的一端固定在副阀体2内,所述第二弹簧6的另一端固定在压板7上,所述压板7的长度大于通孔3的直径,便于压板7有效压住通孔3,防止水流泄漏,所述主阀体1内设有弹片8、第一弹簧9以及调节柱10,所述弹片8的两端固定在主阀体1的两端,所述弹片8异于通孔3的一侧连接于第一弹簧9的一端,所述第一弹簧9的另一端连接于调节柱10,所述调节柱10的自由端伸出主阀体1外部,所述压板7与弹片8分别连接顶柱11的两端,所述顶柱11为圆柱体,利于制造安装。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柱10的自由端设置有调节手柄12。调节手柄12的设置便于人手施力,从而便于对调节柱10进行调节操作,对于整个流水控制阀的控制比较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手柄12上套设有缓冲垫,所述缓冲垫由橡胶材料制成,所述缓冲垫上设有防滑凸点,有效防止操控调节手柄12时手部滑动。
该种流水控制阀,由通过通孔实现连通的主阀体与副阀体构成,其中主阀体内设有弹片、第一弹簧以及调节柱,调节柱连接调节手柄,便于控制,副阀体内设有第二弹簧、压板,而弹片与压板间设有顶柱,即顶柱贯穿通孔,且主阀体上设置了出水口,副阀体上设置了进水口,控制水流时,打开进水口,水流从进水口进入副阀体内,此时压板压住通孔阻断副阀体与主阀体之间的通道,防止水流进入主阀体内,然后根据需要调节手柄,带动调节柱运作,从而利用弹性依次带动第一弹簧、弹片运作,顶柱将压在通孔上的压板顶开,水流即从通孔中流入主阀体内,再从主阀体上的出水口流出即可。该流水控制阀,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直接通过控制手柄即能实现操控,简单便利,省时省力,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