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92035阅读:559来源:国知局
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制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



背景技术:

聚氯乙烯,简称PVC,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氯乙烯均聚物和氯乙烯共聚物统称之为氯乙烯树脂。PVC曾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通用塑料,应用非常广泛。在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地板革、地板砖、人造革、管材、电线电缆、包装膜、瓶、发泡材料、密封材料、纤维等方面均有广泛应用。

使用PVC单体材料制成片状结构时,由于其厚度较低,抗冲击能力较差,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包括聚氯乙烯板,所述聚氯乙烯板的顶部和底部均粘接有避让装置,且聚氯乙烯板的一端外壁上开有安装孔,且安装孔的远离安装孔开口的一侧内壁上焊接有第一卡座,且第一卡座内嵌装有滚珠,且聚氯乙烯板的另一端外壁上焊接有第二卡座,第二卡座与滚珠配合,所述避让装置包括安装板,且安装板上开有等距离分布的避让孔,且避让孔远离避让孔开口一侧内壁上焊接有弹簧,且弹簧连接有避让块,所述避让块底部外壁的两边均固定有卡块,且避让孔的内壁上焊接有固定圈,且固定圈与卡块配合。

优选的,所述第一卡座和第二卡座相对的一侧外壁上分别开设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且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均为半球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滚珠的两侧外壁分别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内壁形成过盈配合,且滚珠与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过盈差值均为0.5-1mm。

优选的,所述第一卡座和第二卡座均为圆柱形结构,且安装孔的截面为圆形,且安装孔的直径大于第二卡座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避让块为半球状结构,且避让块的底部外壁与两个卡块相焊接,且两个卡块对称设置,且两个卡块分别与避让孔的两侧内壁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卡块为L形结构,且卡块与固定圈的底部外壁相卡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避让块的顶部为弧形结构,当避让装置顶部受到冲击时,弧形顶部能够对冲击力进行分散和卸力,且弹簧能够缓冲冲击力度,避免硬片的顶部和底部受损;

2.相邻的聚氯乙烯板通过第一卡座、滚珠和第二卡座连接,当聚氯乙烯板的侧边受到冲击时,相邻的聚氯乙烯板能够摆动,对冲击力进行避让和缓冲,保护了硬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的连接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的避让结构示意图。

图中:1聚氯乙烯板、2安装孔、3第一卡座、4滚珠、5第二卡座、6安装板、7避让孔、8弹簧、9避让块、10卡块、11固定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耐冲击聚氯乙烯硬片,包括聚氯乙烯板1,聚氯乙烯板1的顶部和底部均粘接有避让装置,且聚氯乙烯板1的一端外壁上开有安装孔2,且安装孔2的远离安装孔2开口的一侧内壁上焊接有第一卡座3,且第一卡座3内嵌装有滚珠4,且聚氯乙烯板1的另一端外壁上焊接有第二卡座5,第二卡座5与滚珠4配合,避让装置包括安装板6,且安装板6上开有等距离分布的避让孔7,且避让孔7远离避让孔7开口一侧内壁上焊接有弹簧8,且弹簧8连接有避让块9,避让块9底部外壁的两边均固定有卡块10,且避让孔7的内壁上焊接有固定圈11,且固定圈11与卡块10配合。

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卡座3和第二卡座5相对的一侧外壁上分别开设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且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均为半球形结构,滚珠4的两侧外壁分别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内壁形成过盈配合,且滚珠4与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过盈差值均为0.5-1mm,第一卡座3和第二卡座5均为圆柱形结构,且安装孔2的截面为圆形,且安装孔2的直径大于第二卡座5的直径,避让块9为半球状结构,且避让块9的底部外壁与两个卡块10相焊接,且两个卡块10对称设置,且两个卡块10分别与避让孔7的两侧内壁滑动连接,卡块10为L形结构,且卡块10与固定圈11的底部外壁相卡接。

工作原理:将两个相邻的聚氯乙烯板1连接,避让块9的顶部为弧形结构,当避让块9顶部受到冲击时,弧形顶部能够对冲击力进行分散和卸力,且弹簧8受力收缩,缓冲冲击力度,聚氯乙烯板通过第一卡座3、滚珠4和第二卡座5连接,当聚氯乙烯板的侧边受到冲击时,第二卡座5在安装孔2内偏转,聚氯乙烯板1能够摆动,对侧边冲击力进行避让和缓冲。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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