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松紧固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8330阅读:437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松紧固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固件防脱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松紧固件。



背景技术:

在现在高速发展的时代,目前工业上使用着多种多样的设备仪器或者工具,这些工具大都是采用一些螺母或者类似的防松装置进行组装以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设备固件的松动可能会引发不可估量的灾害,此外,生活中也有许多地方用到了类似的防松固紧装置,比如常见的夹子,夹子的种类很多,用处也很大,应用于多种物体的固定上,使得一些小物体整理起来方便美观。

目前市场上的防脱装置的实用性较差,大都只是针对某一种物体的防松固紧在进行大批量的生产,但是可能无法预估该产品的需求量,使得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而且多种固紧装置可能会有用错的情况,一旦出现意外,可能造成很大的危害。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松紧固件,包括第一夹持板,所述第一夹持板底部设有第二夹持板,所述第一夹持板和第二夹持板之间设有弹簧和夹持弹簧,所述弹簧的外侧设有防脱环,所述防脱环与第一夹持板和第二夹持板均直接相连,所述弹簧内部设有调节螺丝,所述调节螺丝穿过第二夹持板底部连接有固定环,所述调节螺丝顶部设有旋紧螺母,所述旋紧螺母设在第一夹持板的顶部,所述第一夹持板和第二夹持板左侧连接有接口,所述接口左侧均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共有两个,所述夹持弹簧两侧分别连接有夹持支架,所述夹持弹簧两侧的夹持支架分别与顶部的支撑板和第二夹持板直接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弹簧共有两个,且对称的分布在夹持弹簧的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夹持弹簧直径为厘米,所述弹簧的最大压缩长度为2厘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夹持板和第二夹持板内侧设计为磨砂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防松紧固件,通过设置夹持板之间的弹簧以及调节螺丝结构,可以根据需求自由调节两个夹持板之间的距离,进而改变夹持板张开角度的大小,实用性更强,接口的设计可以在夹持固件之后卸下支撑板,减小空间,使得整体看上去简约,又不影响使用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弹簧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夹持板;2-第二夹持板;3-弹簧;4-夹持弹簧;5-防脱环;6-调节螺丝;7-固定环;8-旋紧螺母;9-夹持支架;10-接口;11-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防松紧固件,包括第一夹持板1,所述第一夹持板1底部设有第二夹持板2,所述第一夹持板1和第二夹持板2之间设有弹簧3和夹持弹簧4,所述弹簧3的外侧设有防脱环5,所述防脱环5与第一夹持板1和第二夹持板2均直接相连,所述弹簧3内部设有调节螺丝6,所述调节螺丝6穿过第二夹持板2底部连接有固定环7,所述调节螺丝6顶部设有旋紧螺母8,所述旋紧螺母8设在第一夹持板1的顶部,所述第一夹持板1和第二夹持板2左侧连接有接口10,所述接口10左侧均连接有支撑板11,所述支撑板11共有两个,所述夹持弹簧4两侧分别连接有夹持支架9,所述夹持弹簧4两侧的夹持支架9分别与顶部的支撑板11和第二夹持板2直接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弹簧3共有两个,且对称的分布在夹持弹簧4的两侧,弹簧3的设计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自由调节夹持板的实用性,对称设计增加了在改变夹持板之间距离时的结构稳定性;所述夹持弹簧4直径为2厘米,所述弹簧3的最大压缩长度为2厘米,夹持弹簧4直径的大小直接限制着夹持装置所允许夹持的最小物体的范围;所述第一夹持板1和第二夹持板2内侧设计为磨砂结构,这种耐磨设计增加了夹持固件之后的稳定性。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通过设置夹持板之间的弹簧以及调节螺丝结构,可以根据需求自由调节两个夹持板之间的距离,进而改变夹持板张开角度的大小,实用性更强,接口的设计可以在夹持固件之后卸下支撑板,减小空间,使得整体看上去简约,又不影响使用效果,夹持板内侧磨砂结构设计增加了夹持固件之后的稳固性,在使用中,在调节好弹簧之后,通过支撑板控制夹持支架带动夹持板的活动,进而可以夹持固件。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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