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4934发布日期:2018-11-23 19:04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属于同步带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同步带轮传动是由一根内周表面设有等间距齿的封闭环形胶带和相应的带轮所组成。运动时,带齿与带轮的齿槽相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是一种啮合传动,因而具有齿轮传动、链传动和平带传动的各种特点。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印刷包装设备、缝制设备、办公设备、激光雕刻设备、烟草、金融机具、舞台灯光、通讯食品机械、医疗机械、钢铁机械、石油化工、仪器仪表、各种精密机床等领域,同步带轮也是压缩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压缩机的工作状况对同步带轮的强度和韧性都有较高的要求,传统的同步带轮由于结构设计的不完善,使得同步带轮在压缩机上的使用寿命不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包括同步带轮主体和轮齿,所述轮齿设置为多个,且多个所述轮齿设置在同步带轮主体外侧中部,所述同步带轮主体和轮齿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同步带轮主体上中心轴线的位置设有中心转轴安装孔,所述中心转轴安装孔的内壁上设有卡槽,所述卡槽设置为四个,且四个所述卡槽均匀的设置在中心转轴安装孔的内壁上,所述同步带轮主体内围绕中心转轴安装孔的位置设有缓存腔,所述缓存腔内设有缓存件,所述缓存件设置为多个,且多个所述缓存件呈环形结构设置在缓存腔内,所述缓存件的顶部和底部与缓存腔的顶部和底部连接。

优选的,所述同步带轮主体外侧两端分别设有一对锁定孔,且一对所述锁定孔包括两个锁定孔,两个所述锁定孔分别位于同步带轮主体外部一端的相对两侧。

优选的,所述锁定孔上设有定位销,且所述定位销贯穿一对锁定孔。

优选的,所述缓存件设置为圆形结构,且相邻的两个所述缓存件相互连接。

优选的,所述同步带轮主体和轮齿的外侧设有耐磨层。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通过在传统的同步带轮的基础上增添了缓存件结构设计,不仅增加了本装置的韧性和强度,而且大大减少本装置的重量,也节约了制造材料,延长了本装置的使用寿命,同时增添的卡槽和定位销结构设计,能够对本装置的径向和轴向移动方向进行限定,保证本装置工作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的俯视图。

图中:1-同步带轮主体,2轮齿,3-中心转轴安装孔,4-卡槽,5-耐磨层,6-缓存腔,7-缓存件,8-锁定孔,9-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压缩机上的高强度同步带轮,包括同步带轮主体1和轮齿2,所述轮齿2设置为多个,且多个所述轮齿2设置在同步带轮主体1外侧中部,所述同步带轮主体1和轮齿2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同步带轮主体1上中心轴线的位置设有中心转轴安装孔3,所述中心转轴安装孔3的内壁上设有卡槽4,所述卡槽4设置为四个,且四个所述卡槽4均匀的设置在中心转轴安装孔3的内壁上,所述同步带轮主体1内围绕中心转轴安装孔3的位置设有缓存腔6,所述缓存腔6内设有缓存件7,所述缓存件7设置为多个,且多个所述缓存件7呈环形结构设置在缓存腔6内,所述缓存件7的顶部和底部与缓存腔6的顶部和底部连接。

所述同步带轮主体1外侧两端分别设有一对锁定孔8,且一对所述锁定孔8包括两个锁定孔8,两个所述锁定孔8分别位于同步带轮主体1外部一端的相对两侧,所述锁定孔8上设有定位销9,且所述定位销9贯穿一对锁定孔8,所述缓存件7设置为圆形结构,且相邻的两个所述缓存件7相互连接,所述同步带轮主体1和轮齿2的外侧设有耐磨层5。

工作原理:首先通过中心转轴安装孔3将同步带轮主体1安装到设备的转轴上,再分别用两个定位销9贯穿同步带轮主体1外部两端上的锁定孔8,对同步带轮主体1轴向移动方向进行限定,同时卡槽4对同步带轮主体1径向移动方向进行限定,保证了本装置工作的稳定性,最后将轮齿卡在传动带上即可,在本装置工作的过程中,缓存件7能够大多减小本装置与传动带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各种作用力。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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