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主动轴斜齿轮,其轴心平行驱动轴同心;
啮合于主动轴斜齿轮的从动斜齿轮;动斜齿轮下部形成第一正齿轮部;该从动斜齿轮转动轴心与第一垂直转轴同心;
第二垂直转轴,其与第一垂直转轴间隔设置,所述第二垂直转轴装设传动过渡齿轮,所述传动过渡齿轮具有上过渡齿轮部和啮合于所述第一正齿轮部的下过渡齿轮部;
第三垂直转轴,其与第二垂直转轴间隔设置,所述第三垂直转轴装设有输出齿轮,输出齿轮与上过渡齿轮部啮合以使第三垂直转轴转动输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轴斜齿轮与从动斜齿轮的传动比是1:1;所述第一正齿轮部与下过渡齿轮部的传动比为1:1;所述上过渡齿轮部与输出齿轮的传动比为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齿轮齿数为14个,所述平行驱动轴设有第一轴承;第一轴承装设于电机连接框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垂直转轴具有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所述输出齿轮介于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之间,以使第三垂直转轴带动同齿轮平稳输出。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垂直转轴、第二垂直转轴和第三垂直转轴一字排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过渡齿轮介于于从动斜齿轮和输出齿轮之间,使得转动得到缓冲从而平稳输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转换向传动装置的啮合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垂直转轴下部连接同步轮,同步轮上张紧同步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