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57429发布日期:2019-03-08 17:36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活塞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射钉枪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应用于射钉枪撞针组件的活塞。



背景技术:

射钉枪是一种常用的打钉工具,其在建筑工程,特别是在装修业中得到了广泛频繁的使用。射钉枪在使用时需要快速且连续的出钉,因此活塞会快速推动撞针,使钉子受到撞针的碰撞后射出射钉枪外部进行使用,现有的射钉枪的活塞采用铝材制成,撞针在受到强大的撞击力后,撞针与活塞的结合处容易产生断裂,具有强度低,使用寿命短,成本高等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种活塞,具有强度高、使用寿命长、成本低等优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活塞,包括铁制的活塞本体,所述活塞本体包括上本体部和下本体部,所述上本体部与所述下本体部的中心轴线重合,所述下本体部设有减重腔。

作为优选,所述下本体部的上端面设有上减重腔,所述上本体部与所述下本体部连接端设于所述上减重腔内,所述上本体部与所述下本体部连接的相对端突出于所述下本体部的上端面。

作为优选,所述下本体部的下端面设有下减重腔。

作为优选,所述下减重腔内设有夹持部。

作为优选,所述夹持部包括凸柱,所述凸柱与所述下减重腔连接的相对面与所述下本体部的下端面齐平。

作为优选,所述下本体部的环形侧面设有多个环形减重腔。

作为优选,所述环形减重腔内设有密封环。

作为优选,所述上本体部的直径小于所述下本体部的直径。

作为优选,所述上本体部设有容腔,所述容腔包括由所述上本体部的上端面沿轴向向所述上本体部的下端面延伸且底部靠近所述上本体部下端面的空心腔。

作为优选,所述上本体部径向设有贯穿所述上本体部且与所述容腔连通的穿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铁制活塞通过减重腔可以大大提高活塞的强度,使得活塞本体更加耐撞,降低了上本体部与下本体部产生断裂的情形,延长了活塞的使用寿命,且活塞拆装方便、结构合理,外形美观,且降低了活塞的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活塞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活塞的剖视图;

其中,1、活塞本体,2、上本体部,21、容腔,22、穿孔,3、下本体部,31、上减重腔,32、下减重腔,33、夹持部,34、环形减重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活塞,包括铁制的活塞本体1,活塞本体1由铁制成,使得活塞的强度提高,从而提高了活塞的使用寿命。所述活塞本体1包括上本体部2和下本体部3,所述上本体部2与所述下本体部3的中心轴线重合,所述下本体部3设有减重腔。通过减重腔可减轻活塞的重量,对降低活塞本体1的往复惯性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可以减少用料,降低成本。

所述下本体部3的上端面设有上减重腔31,所述上本体部2与所述下本体部3连接端设于所述上减重腔31内,上减重腔31的中心轴线与下本体部3的中心轴线重合,设置结构合理。所述上本体部2与所述下本体部3连接的相对端突出于所述下本体部3的上端面,避免上减重腔31的设置影响活塞的使用效果。

所述下本体部3的下端面设有下减重腔32,下减重腔32的中心轴线与下本体部3的中心轴线重合,设置结构合理。所述下减重腔32内设有夹持部33,便于活塞本体1的拆装。所述夹持部33具体可以设置成凸柱,所述凸柱与所述下减重腔32连接的相对面与所述下本体部3的下端面齐平,结构合理,操作方便。所本体上部2与本体下部3以及夹持部33的中心位于同一直线上,结构合理,使得活塞本体1稳定性高,拆装方便。

所述下本体部3的环形侧面设有多个环形减重腔34。如果只设置一个环形减重腔34,如果腔体过大则会影响活塞的整体强度,如果腔体过小则不能有效地降低活塞的重量,因此设置多个环形减重腔34可以在保证活塞强度的同时尽可能的降低活塞的重量,可有效降低活塞的制造成本。所述环形减重腔34内设有密封环,环形减重腔34可以固定密封环,提高活塞的密封作用。

所述上本体部2的直径小于所述下本体部3的直径,使得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减少活塞与活塞缸壁之间的摩擦,提高工作效率、使用寿命。

所述上本体部2设有容腔21,容腔21用于放置撞针,所述容腔21包括由所述上本体部2的上端面沿轴向向所述上本体部2的下端面延伸且底部靠近所述上本体部2下端面的空心腔,使得撞针放置后,与活塞本体1的结合更加紧密。

所述上本体部2径向设有贯穿所述上本体部2且与所述容腔21连通的穿孔22。具体可以设置为销孔,可以与撞针上的通孔配合,用以固定撞针,同时穿孔22可以形成在容腔21侧壁表面的中心位置,使得撞针固定在活塞本体1上后,上本体部2受力不易产生断裂,从而使活塞本体1的使用寿命更长。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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