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设备接管处进行局部水压实验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7492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本装置实用于设备检测领域,可用于对容器及锅炉的管口处进行局部水压实验。



背景技术:

化工是原料材料能源生产的主要行业。去年世界化工产品销售额为2.5万亿美元,欧共体厂家的销售占1/3,美国约占1/5,我国与日本接近,均约3千亿美元左右,约占世界的1/8。我国的化工生产居机电之后列第三位,占GDP的20%左右,其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同期GDP,主要是化工要为整体生产提供原材料和动力。在化工行业中各种锅炉和压力容器被广泛使用。

在化工项目行业中,因为种种原因各种设计变更必不可少。其中对已完工的锅炉和压力容器设备更改管口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对于这种设备按照规范要求必须在修改后对设备进行水压实验。而这其中就有可能存在大型的塔器或大型储罐类整体水压实验用水量非常大且现场水压实验非常麻烦的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设备接管处进行局部水压实验的装置,用于锅炉压力容器管口出做局部水压实验。

为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设备接管处进行局部水压实验的装置,包括穿过压力容器设备管口的进水拉杆,其特征是所述进水拉杆位于压力容器壳体内的内端与容器壳体密封装置连接,进水拉杆位于管口外的外端设有管口密封法兰盘、压力表装置和进水阀门。

作为优选,所述密封装置包括壳体密封筒、壳体密封盖板,壳体密封筒的端

部设有密封垫,壳体密封筒的侧部与排气阀门连接,壳体密封筒的另一端部与壳体密封盖板连接,壳体密封盖板的中心设有螺杆通孔,壳体密封盖板上设有螺杆罩筒,螺杆罩筒的端部设有罩筒法兰盘,罩筒法兰盘与密封盲板密封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进水拉杆的端部与上紧螺杆连接,上紧螺杆穿过螺杆通孔,其端部螺合有上紧螺母。

该套装置能有效的减少因设备管口出修改而需进行水压实验的用水量。节约了成品,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也简化了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对接管处进行水压实验的步骤。

附图说明

图1为用于设备接管处进行局部水压实验的装置的主视图。

其中:1 上紧螺杆,2上紧螺母,3壳体密封盖板,4壳体密封筒,5排气阀门,6壳体密封垫,7进水拉杆,8压力表装置,9进水阀门,10管口盲板,11密封盲板、12管口密封法兰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附图对装置的具体使用形式做一个介绍。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设备接管处进行局部水压实验的装置,包括穿过压力容器设备管口的进水拉杆7,进水拉杆可以是一个两端密封的中空结构,进水拉杆侧壁上设有出水孔。进水拉杆7位于压力容器壳体A内的内端与容器壳体密封装置B连接,进水拉杆7位于管口C外的外端设有管口密封法兰盘12、压力表装置8和进水阀门9。进水阀门9连接进水口。

密封装置包括壳体密封筒4(密封筒与设备壳体接触面根据壳体形状进行修整)、壳体密封盖板3,壳体密封筒4的端部设有壳体密封垫6,壳体密封筒4的侧部与排气阀门5连接,壳体密封筒4的另一端部与壳体密封盖板3连接,壳体密封盖板3的中心设有螺杆通孔13,进水拉杆的端部与上紧螺杆1连接,上紧螺杆1穿过螺杆通孔13,其端部螺合有上紧螺母2。

壳体密封盖板3上设有螺杆罩筒15,螺杆罩筒15的端部设有罩筒法兰盘16,罩筒法兰盘16与密封盲板11密封连接。

首先做试压前的准备工作,将装置中的密封盲板11和上紧螺母2拆下。然后将壳体密封盖板3、壳体密封筒4、排气阀门5整体装于设备试压处的壳体内部并将壳体密封垫6装于试压装置与设备壳体之间,确保试压装置能将密封垫完全压住。将上紧螺杆1和进水拉杆7穿过设备管口用上紧螺母2与设备内部的试压装置进行连接。通过上紧上紧螺母2使壳体内部试压装置与设备壳体密封无间隙。然后将管口盲板10与密封盲板11分别装上,至此装置已经安装完毕。

将装置的进水阀门9与排气阀门5打开,通过进水口对装置内进行上水。上水时观察壳体密封垫6,管口盲板10和密封盲板11处看是否有水渗漏。如管口盲板10,密封盲板11处漏水,将何其连接的螺栓进行进一步的上紧。如发现壳体密封垫6处漏水则需将密封盲板11拆下,对上紧螺母2进行上紧直至壳体密封垫6不在漏水为止。当排气阀门5有出水时,关闭排气阀门5上水结束。上水结束后可按要求从进水阀门9处对设备进行增压,保压时关闭进水阀门9即可。如在增压时发现有漏水的情况可重复上面的步骤对装置进行紧固。增压和保压时可根据压力表装置8上的读数对水压试验进行监测。

由上述步骤可以看出,装置所使用的水量仅为很少的一部分,由此可以节约大量的用水。由于装置仅对一个管口进行检测,省去了其他不用检测管口的密封盲板加工安装及拆下等工作。从而简化了水压实验的工作量。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了说明,但这些说明不能被理解为限制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随附的权利要求书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基础上的改动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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