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接器测试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27190发布日期:2018-12-11 20:43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连接器测试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测试治具领域,具体是一种连接器测试治具。



背景技术:

目前我们对产品连接器测试时多采用卡扣式(或探针式)测试治具,其原理是将邦定FPC后的产品连接器公座(或母座)直接扣到转接FPC的母座(或公座)上进行导通(或通过探针进行导通),再通过程序驱动产品显示进行功能、画面效果等方面的测试,而卡扣式测试方式不仅操作不便导致测试效率低下,更致命的是它会带来连接器损坏、烧屏等风险从而造成较大的测试风险及经济损失;探针式测试方式则对针模的加工精度要求非常高、探针成本高且探针质量参差不齐,从而导致测试不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治具维护工作量居高不下并对日常生产产生较大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连接器测试治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连接器测试治具,包括电木、防呆电磁铁、铝合金座和转接FPC;所述电木设有产品定位型腔,电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铝合金座,铝合金座分为上盖和下盖,上盖和下盖通过连接块铰接,下盖末端设有卡扣,上盖相对位置设有卡槽;所述下盖设有连接器定位模,上盖位于连接器定位模相对位置设有相配合的连接器压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器定位模左侧设有防起翘机构,上盖位于防起翘机构相对位置设有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木上固定连接有防呆电磁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器定位模内设有导电纸。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铝合金座套接有转接FPC。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铝合金座下盖设有的连接器定位模和防起翘机构对产品的连接器进行高效定位,再以导电纸为媒介实现产品连接器与转接FPC的导通,提高定位精准度及测试稳定性,大大降低测试过程导致的损坏连接器概率,降低烧屏风险,提高测试效率及测试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连接器测试治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连接器测试治具中模组的放大图。

图中:1-产品定位型腔;2-防呆电磁铁;3-导电纸;4-卡扣;5-连接器定位模;6-转接FPC;7-防起翘机构;8-连接块;9-铝合金座;10-连接器压块;11-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连接器测试治具,包括电木、防呆电磁铁2、铝合金座9和转接FPC6;所述电木设有产品定位型腔1,产品定位型腔1用来放置测试对象;所述电木上固定连接有防呆电磁铁2;所述电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铝合金座9,铝合金座9分为上盖和下盖,上盖和下盖通过连接块8铰接,下盖末端设有卡扣4,上盖相对位置设有卡槽11,便于固定测试产品;所述下盖设有连接器定位模5,连接器定位模5用来放置测试对象的连接器,上盖位于连接器定位模5相对位置设有相配合的连接器压块10,连接器压块10对测试对象的连接器进行抵接固定;所述连接器定位模5内设有导电纸3,铝合金座9套接有转接FPC6。

实施例2

请参阅图1,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连接器定位模5左侧设有防起翘机构7,上盖位于防起翘机构7相对位置设有凹槽,防起翘机构7对连接器进行预定位,提高连接定位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测试时,将测试对象放到产品定位型腔1,将连接器放入连接器定位模5中,由防起翘结构7对连接器进行预定位,再合上铝合金座上盖,接通程序电源即可实现产品测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申请中设有产品定位型腔1的电木,转接FPC6和防呆电磁铁2、盒盖式铝合金座9、为现有技术,另外现有连接器测试为公母座卡扣或探针导通;防起翘机构7、连接器压块10、连接器定位模5和导电纸3为本申请的创新点,通过设有的连接器定位模5和防起翘机构7对产品的连接器进行高效精准定位,合上铝合金座9后由导电纸3来实现产品连接器和转接FPC6的导通,大大降低测试过程导致的损坏连接器概率,降低烧屏风险,有效提高测试效率及测试稳定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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