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检测微型电机机壳两端缺口角度的区分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89591发布日期:2019-10-29 20:33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检测微型电机机壳两端缺口角度的区分检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微型电机定子冲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电机后壳大都通过冲压成型,申请号 201610600285.1,申请公布号CN 107649556 A,名称为“一种电机机壳冲压成型设备”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件公开了一种电机机壳冲压成型设备:“工作台的顶端右侧设有支架,支架的顶端设有位于工作台正上方的横梁,横梁的底端设有冲压气缸,冲压气缸的底端设有向下延伸的冲压活塞杆,冲头设置在冲压活塞杆的末端;工作台的顶端设有模座,模座与冲头的位置相对应,模座的左右两侧设有顶料气缸,顶料气缸的顶端设有向上延伸的顶料活塞杆,顶料活塞杆的顶端设有顶料板;支架上设有推料气缸,推料气缸上设有向模座一侧延伸的推料活塞杆,推料活塞杆的末端设有推料板;工作台的左侧设有滑坡,接料车设置在滑坡的底端,接料车与工作台相对应的位置上分别设有第一定位磁块、第二定位磁块。”申请号 201510590536.8,申请公布号CN 105195610 A,名称为“一种电机外壳冲压治具”的中国发明专利文件公开了一种电机外壳冲压治具:“包括冲压头、冲压模具、基体、限位器、探测头、驱动器,所述基体包括基座、固定支架;所述基座上固定有冲压模具,所述冲压模具上设置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支架上固定驱动器、限位器、与所述驱动器连接的冲压头连接;所述驱动器还与限位器、探测头连接,所述驱动器包括驱动电机、与驱动电机连接的伸缩轴;所述探测头固定于冲压头上。”以上两个专利文件涉及的都是电机外壳如何的制造问题,而未涉及电机外壳制造完成后的质量检测问题。现有一种微型电机的外壳,机壳两端各设有一个缺口,两个缺口整体呈梯形,上端缺口大于下端缺口,上端缺口的对称线和机壳的对称性重合,下端缺口的对称性位于机壳对称线的左侧。当同时有十几块类似的产品,只是缺口角度不样,其他一模一样时,如果不加区分地流入各车间就会出现异常混料的情况而影响相关生产的正常开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快速区分上下都具有一个梯形缺口的

本实用新型所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检测微型电机机壳两端缺口角度的区分检具,包括一段长度和被检测机壳长度相同的、横截面为扇形的检具主体,检具主体的上端设有一个上检测缺口,检具主体的下端设有一个下检测缺口。上检测缺口和下检测缺口均为和相应的被检测缺口适配的梯形缺口,上检测缺口的对称线和检具主体的对称线重合,下检测缺口的对称线位于检具主体的对称线的左侧。

使用时,只要把本实用新型和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的表面贴靠在一起,使上检测缺口和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的上缺口对齐后再观察下检测缺口是否也和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上的下缺口对齐就可以判断所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是否为所要的微型电机机壳,整个检测过程快捷方便和有效。

作为优选,检具主体的左右侧面和检具主体上与微型电机机壳表面相贴的贴合面圆角过渡,同时检具主体的左右侧面和检具主体上远离与微型电机机壳表面相贴的贴合面的外表面圆角过渡。本优选方案,本实用新型不会割手,也不容易损坏。

作为优选,检具主体上远离与微型电机机壳表面相贴的贴合面上设有握把。所述握把可以是握杆,也可以是水杯的把手等形式。本优选方案,便于握持本实用新型进行检测作业。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整体结构简单,加工制造容易,使用时,只要把本实用新型和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的表面贴靠在一起,使上检测缺口和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的上缺口对齐后再观察下检测缺口是否也和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上的下缺口对齐就可以判断所被检测的微型电机机壳是否为所要的微型电机机壳,整个检测过程快捷方便和有效。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示意图;

图中:检具主体1、上检测缺口2、下检测缺口3、握把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一段长度和被检测机壳长度相同的、横截面为扇形的检具主体1,检具主体1的上端设有一个上检测缺口2,检具主体1的下端设有一个下检测缺口3;上检测缺口2和下检测缺口3均为和相应的被检测缺口适配的梯形缺口,上检测缺口2的对称线和检具主体1的对称线重合,下检测缺口3的对称线位于检具主体1的对称线的左侧。其中,检具主体1的左右侧面和检具主体1上与微型电机机壳表面相贴的贴合面及检具主体1上远离与微型电机机壳表面相贴的贴合面的外表面均圆角过渡。另外,检具主体1上远离与微型电机机壳表面相贴的贴合面上设有握把4,本实施例所述握把为一握杆。

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而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结构和实施范围。事实上,依据本实用新型所述之形状、结构和设计目的也可以作出一些等效的变化。因此,凡依照本实用新型所述之形状、结构和设计目的所作出的一些等效变化理应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也即这些等效变化都应该受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