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控制平衡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平衡车的控制设备的姿态;
当所述控制设备的姿态发生变化,获取所述控制设备的姿态变化信息;
根据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控制所述平衡车运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指示姿态发生倾斜变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至少一项传感器获取所述姿态变化信息:重力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倾斜方向、倾斜角度;
所述根据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控制所述平衡车运行,包括:
当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所述倾斜方向,根据所述倾斜方向控制所述平衡车的运行方向;
当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所述倾斜角度,根据所述倾斜角度控制所述平衡车在所述运行方向发生改变时的改变角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所述倾斜方向;
所述根据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控制所述平衡车运行,包括:
当所述倾斜方向为相对于水平方向向左倾斜时,控制所述平衡车向左转;
当所述倾斜方向为相对于水平方向向右倾斜时,控制所述平衡车向右转。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控制所述平衡车运行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姿态与发生所述变化前相同,控制所述平衡车保持直行。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设备包括以下任一项:手机、平板电脑。
8.一种控制平衡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被配置为获取平衡车的控制设备的姿态;
第二获取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控制设备的姿态发生变化,获取所述控制设备的姿态变化信息;
第一控制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控制所述平衡车运行。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指示姿态发生倾斜变化。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至少一项传感器获取所述姿态变化信息:重力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倾斜方向、倾斜角度;
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包括:
第一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当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所述倾斜方向,根据所述倾斜方向控制所述平衡车的运行方向;
第二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当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所述倾斜角度,根据所述倾斜角度控制所述平衡车在所述运行方向发生改变时的改变角度。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姿态变化信息包括所述倾斜方向;
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包括:
第三控制子单元,被配置为当所述倾斜方向为相对于水平方向向左倾斜时,控制所述平衡车向左转;
第四控制子单元,被配置为当所述倾斜方向为相对于水平方向向右倾斜时,控制所述平衡车向右转。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控制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姿态与发生所述变化前相同,控制所述平衡车保持直行。
14.如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设备包括以下任一项:手机、平板电脑。
15.一种控制平衡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获取平衡车的控制设备的姿态;
当所述控制设备的姿态发生变化,获取所述控制设备的姿态变化信息;
根据所述姿态变化信息控制所述平衡车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