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液态光学胶,应用于显示模组与待贴合件的贴合,所述待贴合件位于所述显示模组出光侧且与所述显示模组层叠设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待贴合件包括可视区域以及包围所述可视区域的边框区域;
所述液态光学胶完全覆盖所述可视区域,且所述液态光学胶的边缘轮廓在垂直于所述显示模组的出射光方向的平面内的投影呈直线;
其中,所述液态光学胶的粘度范围3000mPa.s~50000mPa.s,包括端点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态光学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光学胶的光学透过率范围为90%~99%,包括端点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态光学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光学胶的密度范围为0.94g/cm3~1.02g/cm3,包括端点值。
4.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层叠设置的显示模组和待贴合件,所述待贴合件位于所述显示模组出光侧,所述待贴合件包括可视区域以及包围所述可视区域的边框区域;
设置于所述显示模组与所述待贴合件之间的液态光学胶,所述液态光学胶完全覆盖所述可视区域,且所述液态光学胶的边缘轮廓在垂直于所述显示模组的出射光方向的平面内呈直线,其中,所述液态光学胶为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液态光学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光学胶的厚度范围为0.03mm~1.00mm,包括端点值。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光学胶包括朝向所述显示模组的第一表面和朝向所述待贴合件的第二表面,以及连接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侧面,其中,所述侧面与垂直于所述显示模组的出射光方向的平面之间具有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小于9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在所述垂直于所述显示模组的出射光方向的平面上的投影的宽度范围为0.10mm~1.00mm,包括端点值。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待贴合件为盖板或触摸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屏为GFF结构、GF结构、GG结构、OGS结构、PFF结构、PF结构或PG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