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3186827发布日期:2020-12-04 14:15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权限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公开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权限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购物手段。为了扩大商家的销售业绩,电商平台上的产品推广内容也越来越丰富,通过视频或直播带货的推广方式也成为最常见的推广方式之一。目前,大多是产品品牌方选择有影响力或有名气的人员来进行产品推广,而这些人员通常会同时需要为几家品牌方做推广服务,导致对品牌方的产品推广精力有限,造成品牌方的产品曝光率较低。可见,相关技术中的产品推广方式存在推广效率较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提供一种权限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产品推广效率较低的问题。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权限处理方法,包括:

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

响应于所述触控输入,获取用户身份;

在所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的情况下,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的目标权限。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权限处理装置,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被配置为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

第一获取单元,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触控输入,获取用户身份;

输出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的情况下,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的目标权限。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执行所述指令,以实现如第一方面中所述的权限处理方法。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当所述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电子设备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能够执行如第一方面中所述的权限处理方法。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能够执行如第一方面中所述的权限处理方法的步骤。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至少带来以下有益效果:

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通过接收作用于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来获取用户身份,若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则会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的目标权限,这样也就能够通过提示信息来吸引用户完成身份认证,也就拓展了品牌的推广渠道,不再只是局限于品牌方去寻找特定的用户来进行产品推广,而是能够通过特定平台吸引主播或是卖家等能够进行产品推广的用户来进行身份认证,以扩大品牌方的产品推广途径,也增加了为品牌方进行产品推广的用户数量,进而能够提高产品推广效率。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并不构成对本公开的不当限定。

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之一。

图1a是应用图1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的电子设备显示界面场景图之一。

图1b是应用图1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的电子设备显示界面场景图之二。

图1c是应用图1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的电子设备显示界面场景图之三。

图2是支持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方法的系统框图。

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之二。

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装置的框图。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普通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公开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请参照图1,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在步骤s11中,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

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可以是应用于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等设备,但不仅限于此。另外,本公开以下实施例中提及的产品可以是指能够显示于购物类应用程序中的商品,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上的购物类应用程序进行商品交易,本实施例对此不做过多赘述。

本公开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能够接收用户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其中,所述预设页面可以是指购物类应用程序中的显示页面,如产品详情展示页面、产品列表页面、品牌列表页面等。所述触控输入可以是如单击、预设滑动轨迹等操作,本申请对此不做具体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预设页面也可以是基于接收到用户的特定操作后显示。可选的,所述步骤s11之前还可以包括:

在启动目标应用程序的情况下,若接收到作用于目标控件上的触控输入,获取用户权限;

在所述用户权限包括产品推广权限的情况下,显示所述预设页面。

其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可以是指特定的购物类应用程序,或者是能够进行产品交易的应用程序,或者也可以是与购物类应用程序相关联的应用程序,如目标应用程序的显示界面上显示有购物链接等。所述目标控件可以是显示在目标应用程序显示界面中的触控按钮,或显示于电子设备显示屏上的虚拟按键或电子设备上的物理按键。

例如,在启动购物类应用程序app1的情况下,app1的首页上可以是显示有目标控件,当接收到作用于该目标控件上的如单击、预设滑动轨迹等触控输入时,获取用户权限。本公开实施例中,所述用户权限可以是通过用户登录该app1的账号信息来获取,根据用户登录的账号信息来判断当前用户的用户权限是否包括产品推广权限。其中,所述产品推广权限可以是指产品售卖权限,也就是说,若用户具备产品推广权限,则该用户可以称之为“卖家”,该用户能够在登录app1的情况下,基于app1进行产品售卖;若用户不具备产品推广权限,也就不具备产品售卖权限。本公开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针对的是具备产品推广权限的用户,进而以通过这类用户来进行产品推广或者说售卖,以提高产品的推广效率。

可以理解地,若当前目标应用程序的登录用户具备产品推广权限,则电子设备能够响应于用户作用于目标控件上的触控输入,显示所述预设页面,例如所述预设页面为产品列表页面,该产品列表页面上可以是展示有多个品牌,每个品牌展示销量最高的三个产品,以供用户选择产品或品牌来进行产品推广或者说售卖。

这样,对于用户作用在目标控件上的输入,电子设备需要对当前用户的用户权限进行判断,只有在用户具备产品推广权限的情况下,才会显示预设页面,进而也就能够避免将预设页面展示给不具备产品推广权限的用户,以确保预设页面中展示的产品信息安全,例如预设页面上的产品价格等信息也就只能让卖家看到,而不具备产品推广权限的买家是不会看到的,以保护品牌方的利益。

在步骤s12中,响应于所述触控输入,获取用户身份。

本公开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若接收到用户作用于速搜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则获取用户身份。其中,所述预设页面为目标应用程序的显示页面,所述用户身份可以是通过目标应用程序当前的登录账号来获取。

可选的,所述登录账号可以是包括用户名、用户头像、指纹信息、手机号码等账号信息,例如在第一输入为指纹输入的情况下,若该指纹输入对应的指纹信息与已经注册的登录账号关联,则该指纹输入也就能够直接登录该登录账号,进而通过该指纹输入的指纹信息来获取用户身份;若该指纹输入对应的指纹信息未与任何登录账号关联,也就说明该指纹输入对应的用户为未注册用户。

本公开的实施例中,所述获取用户身份可以是判断用户身份是否为目标用户,所述目标用户可以是指与目标品牌进行了品牌签约的用户,目标用户也就能够对目标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或者说对目标品牌旗下的产品具有进行售卖的权限。

在步骤s13中,在所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的情况下,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的目标权限。

本申请实施例中,非目标用户可以是未与目标品牌进行品牌签约的用户。若识别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则电子设备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使用户在进行身份认证后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的目标权限。可选的,所述身份认证可以是指与目标品牌进行品牌签约,以使目标用户获得目标品牌的查看权限、推广权限、售卖权限等,进而方便用户能够对目标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其中,所述提示信息可以是显示在预设页面上的预设对话框,或者是特定的显示页面,或者是输出的语音信息等。例如,所述提示信息为显示有品牌信息、品牌旗下目标产品及“立即加入”等字样的显示页面。

本公开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是接收用户作用于显示在预设页面上的特定信息上的触控输入。可选的,所述步骤s11可以包括:

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上的触控输入;其中,所述预设页面为品牌列表页面,所述目标信息为显示于所述品牌列表页面上的产品信息或品牌店铺信息。

例如,用户可以单击品牌列表页面上的产品信息或是品牌店铺信息,响应于该单击输入,电子设备判断该用户是否为进行了品牌签约的目标用户,以对用户的输入操作进行快速响应。这样,也使得用户在看到感兴趣的产品或是品牌店铺时,通过触控该产品或是品牌店铺,就能够快速获知自己是否具有对应该产品或是该品牌的目标权限。目标信息的显示能够更直观地让用户获知产品信息,为用户是否进行身份认证或是否选择产品进行推广提供参考。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13包括:

在所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的情况下,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与所述目标信息对应的品牌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品牌对应的目标权限。

也就是说,电子设备通过接收作用在预设页面目标信息上的触控输入,识别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时,则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与所述目标信息对应的品牌进行身份认证,例如所述身份认证为进行品牌签约,进而以使得用户获取该品牌的目标权限,使得用户与品牌进行身份认证的流程更加便捷。

例如,请参照图1a,所述预设页面为品牌列表页面,该品牌列表页面上显示有多个不同品牌的品牌店铺信息和产品信息,如显示有“品牌a官方自营店”、“品牌b官方自营店”等品牌店铺,且每一个品牌店铺下显示该品牌旗下的三个产品的产品信息,如“品牌a官方自营店”关联显示“产品a1”、“产品a2”和“产品a3”的产品图片以及产品销售价格等产品信息。电子设备可以是接收用户作用于品牌店铺信息或产品信息上的触控输入,以获取用户身份;例如,当用户单击“产品a1”,则获取用户身份,以判断用户身份是否为品牌a的目标用户;或者,当用户单击“品牌a官方自营店”或是“查看店铺”等品牌店铺信息,同样判断用户身份是否为品牌a的目标用户。若用户身份为品牌a的非目标用户,则输出提示信息,如图1b所示,显示“立即加入”的虚拟按钮,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例如提示用户与品牌a进行品牌签约,进而以使得用户能够在成为品牌a的目标用户后,对品牌a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或者说是具有将品牌a旗下的产品进行查看、推广、售卖的权限。

这样,也就使得用户能够在成为品牌的目标用户后,进而能够对该品牌的产品进行产品查看、推广、售卖,进而也就拓展了品牌的推广渠道,使得不再只是局限于品牌方主动去寻找特定的用户来进行产品推广,而是能够通过购物类应用程序来吸引主播或是卖家等具备产品推广权限的用户来进行身份认证,或者说进行品牌签约,以扩大品牌方的产品推广途径,也增加了为品牌方进行产品推广的用户数量,进而能够提高产品推广效率。并且,这样的推广方式,使得具备产品推广权限的用户能够简单、快捷地实现与品牌方的品牌签约,以实现为品牌方进行产品推广,使得用户在推广产品的选择上更为灵活和便捷,也能够提高用户进行产品推广获得的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当获取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是指该用户身份针对于某个品牌是非目标用户。例如,当用户单击“产品a1”,并识别到用户身份为品牌a的非目标用户,仅代表用户身份针对品牌a是非目标用户,用户身份针对品牌b可能是目标用户,或者针对品牌c可能是目标用户等。

可选的,在所述步骤s13之后还可以包括:

接收针对于所述身份认证的更新输入;

响应于所述更新输入,将所述用户身份更新为目标用户,所述目标用户具有目标品牌对应的目标权限;

在接收到作用于与目标品牌对应的第一产品上的选择输入时,将所述第一产品确定为所述目标用户的权限产品。

可以理解地,若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电子设备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若接收到用户针对所述身份认证的更新输入,可以认为用户与品牌进行了品牌签约,则将用户身份更新为目标用户,此时用户也就能够对进行了品牌签约的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查看、推广、售卖等。

例如,请参照图1b,电子设备输出的提示信息显示有“品牌a官方自营店”以及该品牌a旗下的“产品a1”、“产品a2”、“产品a3”三个产品和“立即加入”的虚拟按钮,当用户单击“立即加入”,说明用户与该品牌a进行身份认证,则将当前用户的用户身份更新为目标用户,进而用户也就能够对该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选择以进行产品推广或是售卖。例如,在用户身份更新为目标用户后,显示品牌a的店铺首页,或者是显示品牌a的产品列表(如图1c所示),当接收到用户作用于品牌a旗下第一产品“产品a1”上的选择输入,如单击“产品a1”,或是单击“添加产品”,则可以是将“产品a1”添加进目标用户的店铺中或是虚拟货架中,以展示在目标用户的店铺中,进而目标用户也就能够对该“产品a1”进行售卖,实现对该产品的产品推广。

这样,用户能够基于输出的提示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进而成为目标品牌的目标用户,使得用户能够选择目标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进而扩大了用户的产品选择权,也使得用户成为特定品牌的目标用户的方式更为灵活,在操作流程上更为简单便捷。而对于品牌方来说,这样的操作流程也能够吸引更多的用户来进行身份认证以成为目标用户,也就能够有更多的目标用户来进行产品推广,以提高品牌方旗下产品的推广效率。

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在所述步骤s12之后还可以包括:

在所述用户身份为目标用户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第二产品上的选择输入;其中,所述第二产品为显示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任一产品;

响应于所述选择输入,将所述第二产品确定为所述目标用户的权限产品。

也就是说,电子设备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若基于用户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获取到用户身份为目标用户,说明该用户具有目标权限,或者说该用户为与品牌进行了品牌签约的用户,具有对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查看、推广、售卖的权限,那么也就无需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更加方便用户对产品的选择,也能够吸引用户来进行更多品牌的身份认证。

例如,如图1a所示,所述预设页面为品牌列表页面,该品牌列表页面上显示有多个不同品牌的品牌店铺信息和产品信息,如显示有“品牌a官方自营店”、“品牌b官方自营店”等品牌店铺,且每一个品牌店铺下显示该品牌旗下的三个产品的产品信息,如“品牌a官方自营店”关联显示“产品a1”、“产品a2”和“产品a3”的产品图片以及产品销售价格等产品信息。当用户单击“产品a1”,则获取用户身份,若用户身份为品牌a的目标用户,则可以是将“产品a1”添加进当前用户的店铺中或是虚拟货架中,进而当前用户也就能够对“产品a1”进行产品推广,或者说进行产品售卖;或者,若用户身份为品牌a的签约用户,则显示品牌a的店铺首页,如图1c所示,以显示品牌a的全部产品信息,当接收到用户作用于该品牌a旗下的第二产品(可以是品牌a旗下的任一产品)上的如单击等选择输入,则将该第二产品确定为当前用户的权限产品,例如将第二产品添加进当前用户的店铺中或是虚拟货架中以进行售卖。这样,对于已经与品牌进行过品牌签约的目标用户,能够灵活地选择签约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或售卖,以增加用户收益。

本公开实施例中,所述步骤s13之后,还可以包括:

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中用户标识上的触控输入,显示用户数据界面;

其中,所述用户数据界面包括产品数据、品牌店铺数据、订单数据、交易数据中的至少一项。

例如,如图1a所示,所述预设页面上还显示有用户标识“我的”,当接收到用户单击该用户标识,则显示用户数据界面。所述用户数据界面可以是显示有产品数据、订单数据、交易数据等;其中,所述产品数据是指该用户选择进行产品推广的权限产品,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价格等;所述订单数据可以是包括当日订单数据和总订单数据,所述订单数据可以是指用户已经售卖出去的订单总量;所述交易数据可以是指用户的收益额。

这样,通过显示用户数据界面,也就使得用户能够方便灵活地查看自己在售的产品和已经完成的订单等数据,为用户选择产品以及进行产品推广提供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实施例中所提及的产品推广,可以是将产品上架到签约用户的店铺中,或者也可以是签约用户在相关购物平台或直播平台或社交平台发布产品广告,或者也可以是签约用户以直播的方式来推广产品,当然还可以是其他能够将产品推广给其他用户的方式,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

为更好地理解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的应用场景及原理,请参照图2提供的系统框图。其中,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权限处理方法应用于平台,所述平台可以是指安装于电子设备上的一种应用程序,或者也可以是指应用程序的后台服务器;所述品牌方可以是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或者说货源方;所述用户是指进行产品推广的用户。

品牌方在平台进行品牌入驻,例如可以是开设品牌方旗舰店,并上架品牌方商品,也就是品牌方旗下产品,以使得签约用户能够进行产品选择并上架到签约用户的店铺中,品牌方能够对每一个产品设置佣金率,也就是签约用户对该产品进行产品推广能够获得的收益。平台能够发布招募令,例如可以是设置推广平台商家号宣传信息banner或是设置小店精选两个入口,并将内容投放在信息流,以吸引用户参与并进行产品推广。用户能够在登录平台后,与品牌进行品牌签约成为签约用户,品牌方可以对签约用户进行筛选;签约用户能够选择品牌方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或者说售卖品牌产品;品牌方能够基于签约用户的产品推广查看售卖数据,并可调整佣金率,例如对于售卖数据较低的可以提高佣金率,以吸引更多用户成为签约用户,以提高产品的推广效率,进而以提高售卖业绩。

为更好地理解本方案的完整流程,请参照图3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所述权限处理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具体地,当启动电子设备上的平台(或者说应用程序),判断用户是否登录,若未登录,则显示平台登录页;若已登录,判断用户是否开通小店,所述小店可以是指能够进行产品售卖的店铺,若未开通小店,则显示小店开通页,以提示用户进行小店开通;若已开通小店,判断是否开通小店推广权限,所述小店推广权限可以是指能够进行产品推广的权限,若未开通,则显示小店推广权限申请页,以提示用户进行小店推广权限申请;若已开通小店推广权限,说明用户能够进行产品推广,则判断用户是否为品牌的目标用户,例如当接收到用户作用于产品a上的单击操作,则判断用户是否为品牌a的目标用户,或者说是否与品牌a进行品牌签约,若为非目标用户,则显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或者说提示用户与品牌a进行品牌签约,若已进行品牌签约,则上架产品,也就是根据用户的选择上架品牌a旗下的产品,以使得用户能够对品牌a旗下的产品进行产品推广,获取收益。

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权限处理装置框图。参照图4,该权限处理装置包括第一接收单元401、第一获取单元402和输出单元403。

第一接收单元401,被配置为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

第一获取单元402,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触控输入,获取用户身份;

输出单元403,被配置为在所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的情况下,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的目标权限。

可选的,所述第一接收单元401还被配置为:

在显示预设页面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上的触控输入;其中,所述预设页面为品牌列表页面,所述目标信息为显示于所述品牌列表页面上的产品信息或品牌店铺信息。

可选的,所述输出单元403还被配置为:

在所述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的情况下,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与所述目标信息对应的品牌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品牌对应的目标权限。

可选的,所述权限处理装置还包括:

第二接收单元,被配置为接收针对于所述身份认证的更新输入;

更新单元,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更新输入,将所述用户身份更新为目标用户,所述目标用户具有目标品牌对应的目标权限;

第一确定单元,被配置为在接收到作用于与目标品牌对应的第一产品上的选择输入时,将所述第一产品确定为所述目标用户的权限产品。

可选的,所述权限处理装置还包括:

第三接收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用户身份为目标用户的情况下,接收作用于第二产品上的选择输入;其中,所述第二产品为显示于所述预设页面上的任一产品;

第二确定单元,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选择输入,将所述第二产品确定为所述目标用户的权限产品。

可选的,所述权限处理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被配置为在启动目标应用程序的情况下,若接收到作用于目标控件上的触控输入,获取用户权限;

第一显示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用户权限包括产品推广权限的情况下,显示所述预设页面。

可选的,所述权限处理装置还包括:

第二显示单元,被配置为接收作用于所述预设页面中用户标识上的触控输入,显示用户数据界面;

其中,所述用户数据界面包括产品数据、品牌店铺数据、订单数据、交易数据中的至少一项。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权限处理装置,其中各个单元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上述权限处理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权限处理装置,通过接收作用于预设页面上的触控输入来获取用户身份,若用户身份为非目标用户,则会输出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以获取所述预设页面中目标信息的目标权限,这样也就也就能够通过提示信息来吸引用户完成身份认证,拓展了品牌的推广渠道,不再只是局限于品牌方去寻找特定的用户来进行产品推广,而是能够通过特定平台吸引主播或是卖家等能够进行产品推广的用户来进行身份认证,以扩大品牌方的产品推广途径,也增加了为品牌方进行产品推广的用户数量,进而能够提高产品推广效率。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500的框图。如图5所示,所述电子设备500包括处理器501和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501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502。其中,所述处理器501被配置为执行所述指令,以实现上述图1所述的权限处理方法的步骤,并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包括指令的存储介质,当所述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电子设备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服务器能够执行上述图1所述的权限处理方法的步骤,并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可选地,存储介质可以是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所述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cd-rom、磁带、软盘和光数据存储设备等。

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能够执行上述图1所述的权限处理方法的步骤,并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公开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公开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公开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公开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公开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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