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5579阅读:6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领域,具体是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现在已经在社会中普及起来,现在汽车俨然成为了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在汽车行驶中,为了提高汽车的安全使用性能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的责任分清,现在的汽车中都安装有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有效记载了行车的过程,收到人们的喜爱,但是现在的行车记录仪都是固定安装在汽车上,拆卸不方便,防尘性能不好,且行车记录仪长时间工作以后,行车记录仪的温度较高,容易损坏,行车记录仪只能在行车时才能使用,停车后行车记录仪无法使用,夜晚的防盗性能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包括行车记录仪本体、摄像头、显示屏和调节开关,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正面中上部设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底部位于行车记录仪本体表面设有防尘网;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背面中上部设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底部位于行车记录仪本体表面设有电池盒,电池盒内部设有电池,电池盒右边设有调节开关;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底部设有连接口,连接口通过导线与车体内部电源电性连接,行车记录仪本体侧壁上设有散热片;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架;所述支架由上支架与下支架组成,所述支架顶端设有吸盘。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防尘网采用金属钢丝制成,防尘网的孔径为0.1-0.5mm。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架为套筒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行车记录仪结构简单,拆卸比较方便,具有防尘防盗功能,该行车记录仪能调节高度,以最佳视角拍摄,拍摄的画面质量较好,且该行车记录仪具有散热功能,长时间使用以后行车记录仪温度不高,损坏率较低。

附图说明

图1为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的背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行车记录仪本体;2-摄像头;3-防尘网;4-支架;5-散热片;6-吸盘;7-显示屏;8-电池盒;9-调节开关;41-上支架;42-下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行车记录仪,包括行车记录仪本体1、摄像头2、显示屏7和调节开关9;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正面中上部设有摄像头2,摄像头实时记录行车过程;所述摄像头2底部位于行车记录仪本体1表面设有防尘网3,防尘网3采用金属钢丝制成,作为优选,防尘网3的孔径为0.1-0.5mm;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背面中上部设有显示屏7,显示屏7实时显示行车过程;所述显示屏7底部位于行车记录仪本体1表面设有电池盒8,电池盒8内部设有电池,电池盒8右边设有调节开关9;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底部设有连接口,连接口通过导线与车体内部电源电性连接,行车记录仪本体1侧壁上设有散热片5,散热片5能有效对行车记录仪本体进行散热;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架4;所述支架4为套筒结构,支架4由上支架41与下支架42组成,支架4可调节行车记录仪本体1的高度,所述支架4顶端设有吸盘6,吸盘6代替传统的螺丝将行车记录仪本体1固定在车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将行车记录仪本体1通过吸盘6固定在车体上,吸盘6代替了传统的螺丝固定,具有方便拆卸的优点;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底部设有连接口,连接口通过导线与车体电源电性连接,行车时,通过调节开关9打开行车记录仪本体1,行车记录仪本体1正面中上部设有摄像头2,摄像头2用于记录行车情况在行车记录仪本体1背面的显示屏7处显示;当不行车时,可行车记录仪本体1可由电池盒8内的电池供电继续工作,具有夜晚防盗功能;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正面中下部设有防尘网3,防尘网3的孔径为0.1-0.5mm;防尘网3有效防止灰尘进入行车记录仪本体1内部;所述行车记录仪本体1侧壁上设有散热片5,散热片5可有效对行车记录仪本体1散热,防止行车记录仪本体1内部温度过高导致损坏,行车记录仪本体1顶部设有支架4,支架4为套筒结构,支架4能有效调节行车记录仪的高度,确保行车记录仪以最佳角度拍摄。该行车记录仪结构简单,拆卸比较方便,具有防尘防盗功能,该行车记录仪能调节高度,以最佳视角拍摄,拍摄的画面质量较好,且该行车记录仪具有散热功能,长时间使用以后行车记录仪温度不高,损坏率较低。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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