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04625发布日期:2019-03-15 19:02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终端供电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



背景技术:

电动汽车由于对环境的伤害小,正处于蓬勃发展期,跟其他的行业一样,各个国家非常重视相关标准的掌控权,这也导致在充电头标准上各有不同。目前国内市场上大部分电动汽车均使用国标充电接口,国内充电桩充电枪头也几乎都为国标结构设计,但仍有少部分电动汽车使用美标、欧标、日标等其他充电接口。由于不同的标准在接口结构上的差异,使得其他标准充电口的电动汽车无法使用国内充电桩进行充电,因此需要专门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由于目前的充电桩都是国标设计,且并不配备其他标准的专用配件,这使得非国标接头的电动汽车需要自带充电专用配件才能进行充电,十分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置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区域附近,储放并自助租借各种类型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例如电动汽车充电转换器,方便非国标类型电动汽车的用户使用充电桩,利于电动汽车的推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包括共享柜本体,共享柜本体设有多个单独的储放口,各储放口均设有柜门且附有排列序号。共享柜还包括设于共享柜本体上的主控模块、用于识别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的识别模块、识别码、用于扫描识别码的移动扫描端和后台服务器,所述识别模块设于各储放口,所述识别码设于共享柜本体外侧;所述主控模块与识别模块电连接,与后台服务器通讯连接;所述移动扫描端通过扫描识别码与后台服务器通讯连接;各储放口均放有汽车充电专用配件。

其中,每个储放口只放置一个汽车充电专用配件,不同的储放口可以放置不同类型的专用配件,识别模块对储放口内的专用配件进行识别,从而记录专用配件的租借情况,并将情况传输至主控模块。主控模块受后台服务器监控,将专用配件的租借情况反馈到后台服务器。识别码可以为条形码或二维码,移动扫描端对识别码进行扫描,与后台服务器连接,从而获取共享柜各储放口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的租借状态,用户从而在移动扫描端选定需要的专用配件进行租借。

进一步地,所述汽车充电专用配件分为美国标准接口专用配件、欧洲标准接口专用配件和日本标准接口专用配件,每个储放口只可放置一个汽车充电专用配件。

进一步地,所述汽车充电专用配件设有RFID标签,RFID标签配合识别模块使用。每个汽车充电专用配件上的RFID标签都是唯一的,配合每个借用柜中的识别模块,可实现专柜专用,防止归还充电专用配件时放错储放口,或不归还充电专用配件的现象。

进一步地,所述识别模块为用于识别RFID标签的RFID读取器,RFID读取器设于各储放口柜门内侧。其中,RFID读取器对汽车充电专用配件上的RFID标签进行读取并解码,将租借信息传送至主控模块,进一步再传送至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处理。

进一步地,所述共享柜还包括锁控模块,锁控模块包括用于锁合柜门的电控锁和用于确保柜门正确关闭的传感器,所述电控锁、传感器均设于各储放口柜门内侧,且与主控模块电连接。各储放口柜门均设有一把电控锁,主控模块接收后台服务器的开关锁指令后,控制对应柜门的电控锁进行开启或闭合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主控模块为单片机处理器。主控模块还设有通讯单元,通讯单元内置SIM卡,可通过网络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同时,单片机处理器实时接收各柜门状态和RFID识别状态,并将状态数据通过通讯单元,发送给后台服务器进行处理。同时,协同处理后台服务器的控制指令和各电控锁开闭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传感器为接近开关传感器。接近开关传感器安装在各储放口的柜门上,主要作用是确保柜门正确关闭,配合识别模块和主控模块,识别每个柜中专用配件的借还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通讯连接为TCP/IP、GPRS、CDMA、TD-LTE或光纤连接等。主控模块、移动扫描端均与后台服务器实现通讯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扫描端为手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将此共享柜置于电动汽车充电桩附近,储放并自助租借各种类型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当用户需要使用相关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时,通过扫描共享柜上的识别码,获取租借情况,从而选择需要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进行使用,解决了用户使用充电桩的时候遇到接口不符合导致无法充电的问题,提高充电桩的使用率,利于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连接关系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借取流程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归还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长”“短”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具体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带自助租借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专用配件共享柜,包括共享柜本体,共享柜本体设有多个单独的储放口,各储放口均设有柜门且附有排列序号。

共享柜还包括设于共享柜本体上的主控模块、用于识别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的识别模块、识别码、用于扫描识别码的移动扫描端、锁控模块和后台服务器。

本实施例中汽车充电专用配件选定为充电转换器,分为美国标准接口转换器、欧洲标准接口转换器和日本标准接口转换器,每个储放口只放置一个汽车充电转换器,不同的储放口可以放置不同类型的转换器。同时,每个汽车充电转换器均设有RFID标签,配合识别模块进行使用。

主控模块具体为单片机处理器,型号为BCM2837 1.2GHz四核处理器,处理器同时内置SIM卡,可通过TCP/IP连接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且与识别模块电连接。

识别模块具体为RFID读取器,设于各储放口柜门内侧,RFID读取器对汽车充电转化器上的RFID标签进行读取并解码,将租借信息传送至主控模块,进一步再传送至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处理。

识别码设于共享柜本体外侧,本实施例中识别码为二维码。

移动扫描端为手机,使用手机程序对二维码进行扫描,通过GPRS、TD-LTE等无线连接到后台服务器,查看汽车充电转换器的租借情况。

锁控模块包括电控锁和接近开关传感器,电控锁、接近开关传感器均设于各储放口柜门内侧。电控锁受单片机处理器控制,单片机接收后台服务器的开关锁指令后,控制对应柜门电控锁进行开启或闭合操作。接近开关传感器主要作用是确保柜门是否正确关闭,配合识别模块和主控模块,识别每个柜中专用配件的借还状态。

后台服务器为云端程序,接收并处理单片机处理器传输的每个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的租借状态,手机通过扫描二维码与云端程序连接,进行租借操作,云端程序从而发送相应信号至单片机处理器,最后,单片机处理器控制相应的储放口柜门开闭,以供用户借用或归还。

本实施例的控制关系如下:工作人员将汽车充电专用配件放入对应储放口时,该储放口的RFID读取器对汽车充电专用配件上的RFID标签进行读取并记录,将相关信息通过单片机处理器传输至云端程序。用户使用手机对共享柜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连接入云端程序界面,进行租借操作,云端程序储存历史记录。然后,云端程序传输相关租借控制指令至单片机处理器,单片机处理器从而控制对应的储放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的储放口柜门打开,方便用户提取。

如图2所示,用户使用手机进行借取的具体流程如下:用户使用手机对二维码进行扫描,查看可借取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选择合适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点击借取操作,云端程序判断是否可借取,若是,用户手机上的云端程序界面显示借取成功,云端程序传输开门命令,单片机处理器控制电控锁,从而打开柜门;若否,用户手机上的云端程序界面显示借取失败,提示可借取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

如图3所示,用户使用手机进行归还的具体流程如下:用户使用手机对二维码进行扫描,查看对应借取的汽车充电专用配件,点击归还操作,对应储放口柜门打开,将汽车充电专用配件上的RFID标签放在对应RFID读取器进行读取,保证型号正确,防止错放的现象。将汽车充电专用配件放置正确的储放口之后,用户关闭柜门,电控锁进行锁合,接近开关传感器判断柜门是否正确关闭,汽车充电专用配件是否已归还,传输信号至单片机处理器,单片机处理器再传输到云端程序界面,若判断为已归还到共享柜,用户手机上的云端程序界面归还成功;若判断为未归还到共享柜,用户手机上的云端程序界面归还失败,需要重新进行归还操作。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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