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锁智能反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17372发布日期:2018-06-30 06:07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位锁,尤其涉及一种车位锁上的智能反馈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的普及,停车位的管理问题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而遥控车位锁正在慢慢取代传统的手动车位锁成为车位管理的重要一部分。车位主在车上即可通过遥控器实现车位的上升和下降的控制,大大方面了车位主对于车位的控制管理。随着遥控车位锁市场的兴起,车位主对于车位锁的智能化需求也大大得增加。

现有的遥控车位锁只有简单的单色指示灯和报警器等组件,不能满足车位锁各种情况下需要播报的状态,客户也不能得到车位锁有效的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车位锁智能反馈装置,可以及时了解车位锁的运行状态。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车位锁智能反馈装置,包括电源,控制模块、语音模块、发光管控制模块和多色发光管,所述电源分别给控制模块、语音模块、发光管控制模块和多色发光管供电,控制模块分别与语音模块、发光管控制模块相连,所述发光管控制模块与多色发光管相连。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模块采用STM8S103F3P6芯片。

作为优选,所述发光管控制模块为STM8S芯片。

作为优选,所述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1与STM8S芯片的引脚3相连,所述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2与STM8S芯片的引脚2相连,所述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3与STM8S芯片的引脚1相连,所述STM8S芯片的引脚4与电源相连。

作为优选,所述语音模块包括语音芯片,所述语音芯片的PWM2引脚和PWM2引脚分别与扬声器相连,所述语音芯片的VDD引脚和GND引脚分别与电容C相连,所述语音芯片的VPP引脚接地,所述语音芯片的PA1引脚与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10相连。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特点和有益效果:结构简单,易于实现,通过观察多色发光管发出的光,可以及时了解车位锁的运行状态,再配合语音来提示车位锁的功能状态,使人们更容易引起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后期的维护和维修。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所示,一种车位锁智能反馈装置,包括电源,控制模块、语音模块、发光管控制模块和多色发光管,电源分别给控制模块、语音模块、发光管控制模块和多色发光管供电,控制模块分别与语音模块、发光管控制模块相连,发光管控制模块与多色发光管相连,多色发光管通过一个电源供电和控制模块上的三个I/O口控制多色发光管的亮灯情况,实现红绿蓝三种颜色以及相应的组合色。于本实施例中,控制模块采用STM8S103F3P6芯片;发光管控制模块为STM8S芯片。

其中,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1与STM8S芯片的引脚3相连,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2与STM8S芯片的引脚2相连,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3与STM8S芯片的引脚1相连,STM8S芯片的引脚4与电源相连。

其中,语音模块包括语音芯片,语音芯片的PWM2引脚和PWM2引脚分别与扬声器相连,语音芯片的VDD引脚和GND引脚分别与电容C相连,语音芯片的VPP引脚接地,所述语音芯片的PA1引脚与STM8S103F3P6芯片的引脚10相连。

工作原理:通过多色发光管的红绿蓝三色以及组合色黄,品红等颜色,配合语音模块,表述车位锁的功能状态:

当车位锁运行正常时,车位锁提示灯反馈为绿色;

当车位锁的电量检测电路检测检测电池电量低时,车位锁提示灯反馈为红色;语音模块播报“车位锁电池电量低”。

当车位锁运行遇阻时,车位锁提示灯反馈为黄色;语音模块播报“车位锁运行遇阻”。

当车位锁进入学码模式时,车位锁提示灯反馈为蓝色;语音模块播报“车位锁进入学码模式”。

当车位锁在外力的作用下被搬动时,车位锁提示灯反馈为品红色;语音模块播报“车位锁被搬动”。

车位锁的语音模块通过控制板上的串口进行控制,配合彩色灯反馈车位锁信息,通过多色发光管和语音模块相结合,使用户能够更加直观、及时地了解车位锁的状态,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给用户使用带来便利。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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