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开设有安装孔;
锁芯,穿设在所述安装孔内;
弹性件,位于所述安装孔内并夹持在所述壳体和锁芯之间,以向所述壳体和锁芯施加沿所述安装孔径向的弹性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设置在所述锁芯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锁芯上设有凹槽,所述弹性件设置在所述凹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的内壁上设有抵持部,所述抵持部用于抵持所述弹性件,以使所述弹性件夹持在所述壳体和锁芯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的内壁上还设有导向斜面,所述导向斜面位于所述抵持部和所述安装孔的开口部之间,所述导向斜面与所述安装孔的轴线形成设定角度,所述导向斜面用于在所述锁芯由所述开口部穿入所述安装孔的过程中与所述弹性件相接触并相对滑动,以使所述弹性件能够滑动至设定位置与所述抵持部相抵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角度为45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斜面沿所述设定角度延伸的长度为4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橡胶件。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点火锁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件具有球形表面。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和权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点火锁总成,所述车体与所述壳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