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电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4970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放电灯,其放射出紫外线,该放电灯的特征在于,具备:

气密容器,在两端具有以彼此对置的方式密封有一对电极的密封部,并且该气密容器的内部被气密地密封;

封入于所述气密容器的内部的汞及金属卤化物和稀有气体;

金属棒,设置于一对电极的与所述气密容器相反的一侧,所述金属棒的另一端通过导线与电源电路连接;

灯头,其具备覆盖所述密封部的一部分以及所述金属棒的一部分的第1凹部以及覆盖所述导线的一部分的第2凹部,并且,所述第1凹部的内径R1大于所述第2凹部的内径R2,所述密封部的外径RS大于所述第2凹部的内径R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电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凹部的与所述密封部的延伸方向平行的方向上的尺寸L2为8mm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放电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凹部的内径R1为10~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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