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5566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半导体激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光束重组耦合装置。



背景技术:

半导体激光器作为新一代激光器,以其效率高、寿命长、体积小等优势在工业加工、军事、医疗、安防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伴随着光纤激光器的蓬勃发展以及对大功率光纤激光器泵浦源需求的不断提高,也推动了大功率、高光束质量的半导体激光器的飞速发展。在大功率、高光束质量输出场合,常采用多单管半导体激光器。

然而,现有的半导体激光合束耦合装置通常采用的轴向阶梯结构,如此,其虽然结构相对简单,但是由于光路比较长,尺寸较大,其对装配的要求很高,调整将变得复杂。而且在集成大功率时需要的器件较多,工艺较复杂,可靠性降低,同时也增加了成本。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光束重组耦合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光束重组耦合装置,其包括:两个半导体激光器、第一透镜、光束旋转镜、第二透镜、反射镜、偏振合束棱镜、耦合镜以及光纤;

任一半导体激光器的光路上依次设置有所述第一透镜、光束旋转镜、第二透镜,所述反射镜和偏振合束棱镜分别位于所述第二透镜的一侧,所述耦合镜和光纤依次设置于所述偏振合束棱镜的一侧,并位于所述偏振合束棱镜的光路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改进,所述半导体激光器为激光列阵,两个激光列阵封装于同一个通水热沉上,且位于同一水平面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改进,任一激光列阵中,具有单个发光单元为90μm、周期500μm、总长4.5mm的迷你bar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改进,所述第一透镜为非球面柱透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改进,所述第二透镜为球面柱透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改进,所述偏振合束棱镜上胶合有半波片,所述半波片朝向所述第二透镜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的改进,所述光纤为105μm@NA0.22的光纤。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亮度、高光束质量、小芯径光纤输出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其能够克服现有技术中多单管高亮度半导体激光器器件多、结构复杂、以及bar条半导体激光器输出光束质量较差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一具体实施方式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包括:两个半导体激光器10、第一透镜20、光束旋转镜30、第二透镜40、反射镜50、偏振合束棱镜60、耦合镜70以及光纤80。

其中,两个半导体激光器10间隔设置,所述半导体激光器10为激光列阵,此时,两个激光列阵封装于同一个通水热沉90上,且位于同一水平面内。任一激光列阵中,具有单个发光单元为90μm、周期500μm、总长4.5mm的迷你bar条。

任一半导体激光器10的光路上依次设置有所述第一透镜20、光束旋转镜30、第二透镜40。从而,所述第一透镜20对半导体激光器10的快轴方向进行光束准直,所述光束旋转镜30对准直后的光束进行快、慢轴旋转,之后所述第二透镜40对半导体激光器10的慢轴光束进行准直。优选地,所述第一透镜20为非球面柱透镜,所述第二透镜40为球面柱透镜。

所述反射镜50和偏振合束棱镜60分别位于所述第二透镜40的一侧,其中,所述偏振合束棱镜60上胶合有半波片61,所述半波片61朝向所述第二透镜40设置。从而,通过所述反射镜50及胶合了半波片61的所述偏振合束棱镜60可将两个激光列阵的光束进行偏振合束。

所述耦合镜70和光纤80依次设置于所述偏振合束棱镜60的一侧,并位于所述偏振合束棱镜60的光路上。所述耦合镜70可将偏振合束的光束进行耦合,并进一步传递至所述光纤80。优选地,所述光纤80为105μm@NA0.22的光纤。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亮度、高光束质量、小芯径光纤输出的光束重组耦合装置,其能够克服现有技术中多单管高亮度半导体激光器器件多、结构复杂、以及bar条半导体激光器输出光束质量较差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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