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接线,尤其是汽车倒车雷达摄像头连接线。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长足发展,现在小汽车已经成为了我国人民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为了便于停车和倒车,车主一般都会在车尾设置倒车雷达或者倒车摄像头。由于一般来说该过程是车主自行安装的,其安装布线随意性很大,而且涉及视频信号、音频信号、倒车灯和电源等多种线路,现有摄像头连接线安装难度大,安装后可能出现信号抖动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于安装且线路连通牢固接触良好的摄像头连接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汽车倒车雷达摄像头连接线,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摄像头电源插头、摄像头数据插头、倒车灯正极连接头、显示器数据插头、电源正极连接头、电源负极连接头和显示器触发连接头,所述摄像头电源插头通过两根电源线分别连接电源正极连接头、电源负极连接头,所述摄像头数据插头通过数据线连接显示器数据插头,所述倒车灯正极连接头通过单根铜线连接显示器触发连接头,所述所述摄像头电源插头、摄像头数据插头、倒车灯正极连接头一侧的两根电源线、数据线和铜线穿入第一线夹,所述电源正极连接头、电源负极连接头和显示器触发连接头一侧的电源线和铜线穿入第三线夹,穿入第三线夹的电源线、铜线以及显示器数据插头一侧的数据线穿入第二线夹,所述第一线夹和第二线夹之间的电源线、数据线和铜线外侧使用一个线缆护套包裹。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线夹、第二线夹和第三线夹设有螺栓或者强力胶层,用于固定在汽车上。
进一步地,所述倒车灯正极连接头、电源正极连接头、电源负极连接头和显示器触发连接头的连接头结构相同,以倒车灯正极连接头为例:所述倒车灯正极连接头包括塑料块、通孔和倒刺,所述塑料块内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的孔壁倾斜设有若干倒刺,其作用是线头插入通孔后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从而保证两个线头在连接头内的牢固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塑料块内的倒刺为铁刺。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
1)将第一线夹通过螺栓或者强力胶固定在车尾;
2)将第二线夹通过螺栓或者强力胶固定在车头的操作面板内;
3)将第三线夹通过螺栓或者强力胶固定在车头的操作面板内;
4)将倒车灯正极连接头与破线后的倒车灯正极电源线线头连接;
5)将摄像头电源插头和摄像头数据插头插入摄像头;
6)将显示器数据插头插入显示器;
7)将电源正负极连接头分别连接汽车内的点烟器的正负极线头;
8)将显示器触发连接头连接显示器的触发线的线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通过三个线夹理顺了各个线路和连接头/插头的关系,其中第一、二线夹之间需要长距离布线的部分使用线缆护套统一包裹,有效避免磨损;另外连接头的特殊结构也使得破线连接更加牢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线夹;2、第二线夹;11、摄像头电源插头;12、摄像头数据插头;13、倒车灯正极连接头;21、显示器数据插头;22、第三线夹;221、电源正极连接头;222、电源负极连接头;223、显示器触发连接头;131、塑料块;132、通孔;133、倒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汽车倒车雷达摄像头连接线,它包括摄像头电源插头11、摄像头数据插头12、倒车灯正极连接头13、显示器数据插头21、电源正极连接头221、电源负极连接头222和显示器触发连接头223,所述摄像头电源插头11通过两根电源线分别连接电源正极连接头221、电源负极连接头222,所述摄像头数据插头12通过数据线连接显示器数据插头21,所述倒车灯正极连接头13通过单根铜线连接显示器触发连接头223,所述所述摄像头电源插头11、摄像头数据插头12、倒车灯正极连接头13一侧的两根电源线、数据线和铜线穿入第一线夹1,所述电源正极连接头221、电源负极连接头222和显示器触发连接头223一侧的电源线和铜线穿入第三线夹22,穿入第三线夹22的电源线、铜线以及显示器数据插头21一侧的数据线穿入第二线夹2,所述第一线夹1和第二线夹2之间的电源线、数据线和铜线外侧使用一个线缆护套包裹。
所述第一线夹1、第二线夹2和第三线夹22设有螺栓或者强力胶层,用于固定在汽车上。
如图2所示,所述倒车灯正极连接头13、电源正极连接头221、电源负极连接头222和显示器触发连接头223的连接头结构相同,以倒车灯正极连接头13为例:所述倒车灯正极连接头13包括塑料块131、通孔132和倒刺133,所述塑料块131内设有通孔132,所述通孔132的孔壁倾斜设有若干倒刺133,其作用是线头插入通孔132后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从而保证两个线头在连接头内的牢固连接。
所述塑料块131内的倒刺133为铁刺。
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最佳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