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5905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电连接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连接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正反插的电连接器。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行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产品的体积更是沿着越来越轻薄、短小的趋势发展,这也就要求电子产品的零组件尺寸越来越小,而连接器行业更是首当其冲。

由于要求新一代usbtype-c连接器的尺寸更小,这导致对机械性能要求更好,产品设计难度更高。为了面向更轻薄、更纤细的设备,并保证产品结构的可靠性,各大厂家纷纷推出相应的结构设计。

一种现有的usbtype-c插头连接器,其包括绝缘本体、固定于绝缘本体内的两排导电端子及沿高度方向位于两排导电端子之间的锁扣件,然而插入式的锁扣件与导电端子在组装到绝缘本体内时,以及绝缘本体与遮蔽壳体的组装时,均会存在组装间隙,因此usbtype-c连接器的防水是设计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改进的电连接器以克服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有效防水的电连接器。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连接器,其包括绝缘本体、固定于所述绝缘本体内的若干导电端子、可锁扣对接连接器的锁扣件及包覆于所述绝缘本体外的遮蔽壳体,所述绝缘本体具有可供对接插座连接器插入的收容空间,所述导电端子包括沿高度方向呈两排设置的第一端子组及第二端子组,所述第一端子组与第二端子组相对应且反向排布,每一所述导电端子具有突伸入所述收容空间的弹性接触臂、固定于绝缘本体的端子槽内的固持部及自固持部向后延伸并突伸出绝缘本体的后端面外的尾部,于前后方向上,所述绝缘本体的后端面位于所述遮蔽壳体的后表面前方,以在所述遮蔽壳体内部且在所述后端面与后表面之间形成供防水胶进入的容纳槽。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尾部的前端形成与其对应的固持部相连的台阶部,所述台阶部位于所述容纳槽内。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锁扣件具有向外延伸以与所述遮蔽壳体的所述后表面相抵接的配合部,所述配合部前端设有与遮蔽壳体的所述后表面相抵靠的抵接面。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绝缘本体具有主体部、设置于所述主体部前方的对接部以及位于所述主体部后方且向外突出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的顶、底面分别设置有至少一凸块,以在所述安装部的顶、底面与遮蔽壳体的对应上、下内壁面之间形成有间隙。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遮蔽壳体包括框体部及自所述框体部向后延伸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为自框体部一体向外扩张形成的膨大结构。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框体部套设于所述主体部及对接部外,所述延伸部套设于所述安装部外侧,且所述安装部的前端与所述延伸部的前内壁面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隔空间。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锁扣件为相对设置的一对,且一对锁扣件沿横向设置于所述导电端子的两侧,其中每一所述锁扣件具有基部、位于其前端的锁扣臂、与绝缘本体固定配合的固定部及位于其后端的连接部,所述锁扣臂自所述基部的前端向前延伸,其与所述连接部相对设置于所述锁扣件于前后方向上的两端。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接部具有向后延伸超出绝缘本体的后端面的至少一接地部及沿高度方向延伸的至少一配合部,于前后方向上,所述配合部位于所述接地部前方。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部靠近所述连接部设置,且具有自其内表面朝向另一锁扣件突伸设置的凸部,所述凸部的前侧卡止于所述安装部内部设置的角部。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绝缘本体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通槽,所述锁扣件自后向前插入绝缘本体的对应通槽内,且所述凸部于对应侧通槽的后端将其封住。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电连接器的后部设有供防水胶进入并包裹端子尾部及锁扣件的容纳槽,如此以提高电连接器的防水效果及防水等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电连接器的立体组装图;

图2是图1所示电连接器另一视角的视图;

图3是图1所示电连接器的立体分解图;

图4是图3所示电连接器另一视角的视图;

图5是图4所示电连接器将遮蔽壳体移除后的立体组装图;

图6是图1所示电连接器的后视图;

图7至图8是图2所示电连接器沿线a-a的剖视示意图;

图9是图2所示电连接器沿线b-b的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发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请参照图1至图9所示,为本发明电连接器100的较佳实施例,所述电连接器100包括绝缘本体1、固定于所述绝缘本体1内的若干导电端子2、锁扣件3、包覆于所述绝缘本体1外的遮蔽壳体4及位于绝缘本体1后方且与导电端子2电性连接的电路板(未图示)。

请参照图3至图8所示,所述绝缘本体1具有主体部11、设置于主体部11前方的对接部12以及位于主体部11后方且向外突出的安装部13,其中所述主体部11、对接部12及安装部13在整体上均呈椭圆形柱状设置,所述对接部12的内侧形成有向前开放设置的收容空间120,以供对接插座连接器正向或反向插入。所述绝缘本体1的顶壁及底壁内侧分别设有若干端子槽10,所述端子槽10自绝缘本体1的后端面130向前延伸至所述对接部12内侧且与收容空间120相连通;同时,所述端子槽10并未沿高度方向将绝缘本体1贯穿。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绝缘本体1的顶壁上设置的端子收容槽10与底壁上对应的端子槽10沿高度方向相对应但并未相连通,也即彼此独立。

所述安装部13的前侧与所述主体部11相连,且其顶面及底面均分别位于所述主体部11的对应顶面及底面外侧,如此以使所述安装部13的前端面向前暴露。所述安装部13的顶面及底面上分别设有至少一向外侧突伸的凸块131,在本实施例中,顶面及底面分别设有一对所述凸块131。所述安装部13自其后端面130向前凹陷形成一对凹槽132,所述凹槽132相对设置于所述安装部13横向方向上的两侧,且靠近安装部13的侧端部设置,同时所述凹槽132沿高度方向延伸并将所述安装部13贯穿。

所述绝缘本体1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通槽14及位于对应通槽14前方的缺部15,所述通槽14自所述安装部13的后端面130向前延伸至与所述缺部15相连通,并且所述通槽14位于所述主体部11及所述安装部13横向方向上两侧的对应位置,另外,所述通槽14与位于其后侧的对应所述凹槽132相连通。

请参照图2至图6所示,所述导电端子2包括沿高度方向呈两排设置的第一端子组21及第二端子组22,所述第一端子组21与第二端子组22相对应且反向排布。其中第一端子组21包括一对接地端子20a、一对电源端子20b、一个侦测端子20c(cc1,用以侦测正反插的功能与辨认cable的功能)及一对信号端子20d,且侦测端子20c及一对信号端子20d沿横向方向位于所述第一端子组21的中部,也即位于一对电源端子20b之间,所述一对接地端子20a位于最外侧,一对电源端子20b位于所述侦测端子20c或信号端子20d的外侧。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端子组22与第一端子组21的区别在于,第二端子组22少设置了一对信号端子20d(如图6所示)。

每一所述导电端子2具有突伸入收容空间120的弹性接触臂201、固定于绝缘本体1的端子槽10内的固持部202及自固持部202向后延伸并突伸出绝缘本体1的尾部203,所述接触臂201呈两排相对设置于收容空间120的上侧和下侧。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接触臂201向上或向下突伸入收容空间120内,并具有位于其自由端的接触部2011,所述接触部2011朝向另一排中对应的接触臂201突伸,以将一对接连接器的舌片(未图示)夹持于所述接触部2011之间。所述尾部203的顶部或底部朝向相对的尾部203突出形成夹持部2031,所述夹持部2031靠近所述导电端子2的后端设置,因此上、下两排的尾部203的夹持部2031相向突伸以将电路板(未图示)夹置于其间。

同时,所述端子槽10与所述导电端子2的接触部2011上下对应,以提供导电端子2的接触部2011向外浮动的空间,方便对接连接器的插接。第一端子组21与第二端子组22的接触部2011在绝缘本体1上的位置设置均与标准的usbtype-c插头连接器上相应端子的对接部位置设置相同。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端子组21中的各导电端子均与第二端子组22中的各导电端子分体设置而构成彼此独立的导电端子。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端子组21中的接地端子20a及电源端子20b的固持部202也可分别与第二端子组22中沿高度方向对应的导电端子的固持部202一体相连,从而构成连体端子。

组装时,所述第一端子组21与第二端子组22分别自后向前组装固定于绝缘本体1的对应端子槽10内。所述接地端子20a及电源端子20c的接触臂201前端均与同排端子组中的侦测端子20d的前端沿横向平齐,并且两排端子组中的相对设置的两根导电端子2的接触部2011之间的间距相同。

所述锁扣件3为金属材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锁扣件3为相对设置的一对,且一对锁扣件3沿横向设置于所述导电端子2的两侧,其中每一所述锁扣件3具有基部31、位于其前端的锁扣臂32、与绝缘本体1的安装部13干涉配合的固定部33及位于其后端的连接部34。所述锁扣臂32自所述基部31的前端向前延伸,其与连接部34相对设置于所述锁扣件3于前后方向上的两端。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部33靠近所述连接部34设置,且具有自其内表面朝向另一锁扣件3突伸设置的凸部331以及自其沿高度方向上的两侧向外突出的干涉部332;所述凸部331向前且向内侧倾斜延伸,以在其内侧与所述安装部13干涉配合,并通过所述干涉部332在其高度方向上的两侧与所述安装部13干涉配合。

所述连接部34具有向后延伸超出绝缘本体1的后端面130的至少一接地部341以及沿高度方向延伸的至少一配合部342,于前后方向上,所述配合部342位于所述接地部341前方。在本实施例中,每一所述锁扣件3为上下对称结构,其后端设有沿高度方向相对设置的一对所述接地部341,且其具有分别位于其上、下两侧且相对设置、反向延伸的一对配合部342,所述配合部342的前端形成有抵接面3421。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配合部342也可沿其他方向向外延伸,例如沿横向方向向外延伸等,只要使配合部342前端的抵接面3421与遮蔽壳体4的后表面相抵接即可。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凹槽132的延伸方向与所述配合部342的延伸方向一致。

另外,所述配合部342沿高度方向上的自由末端设有倒角3422,所述倒角3422位于所述配合部342的自由末端的外侧,如此以使所述配合部342从后往前看其外侧面的正投影位于遮蔽壳体4的正投影内部(如图6所示),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配合部342于高度方向上的自由末端外侧也可不为倒角,而是设计成任意形式的缺部,只要使配合部342从后往前的正投影完全落入遮蔽壳体4的正投影内部,并未超出遮蔽壳体4的延伸部42的外形轮廓(也即其外缘)外即可,在电连接器100外成型绝缘外壳(未图示)时不会有金属凸包,进而使得绝缘外壳的形成更加容易且良品率更高。

当所述锁扣件3组装至绝缘本体1内时,所述锁扣件3自后向前插入绝缘本体1的对应通槽14内,其中所述锁扣臂32穿过对应的通槽14并突露于绝缘本体1横向方向上两侧的缺部15内,以与对接连接器进行锁扣固持。所述基部31限位于所述通槽14位于所述主体部11内侧的部分内,且所述固定部33收容于所述通槽14位于所述安装部13内侧的部分内并与该安装部13干涉配合,其中所述凸部331的前侧卡止于所述安装部13内部设置的角部133(如图9所示),并于对应侧通槽14的后端将其封住。

所述接地部341突露于所述安装部13的后端面130后侧,以与所述电路板(未图示)机械及电性连接,由此,使得锁扣件3不仅可锁扣对接连接器,同时还兼具接地效果。

所述遮蔽壳体4的前端具有椭圆形的对接框口,其与标准的usbtype-c插头连接器的对接框口一致,用于与对接插座连接器的正反插入配合,具有正反插均适用的使用便捷性优势。所述遮蔽壳体4为抽引而成的无缝式结构,其包括框体部41及自所述框体部41向后延伸的所述延伸部4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延伸部42为自框体部41一体向外扩张形成的膨大结构,其中所述延伸部42的高度较所述框体部41的高度大,并且所述延伸部42于高度方向上向外扩张的距离较其于横向方向上向外扩张的距离大。

所述遮蔽壳体4自前向后套设于所述绝缘本体1的外侧,其中所述框体部41套设于所述主体部11及对接部12外,所述延伸部42套设于所述安装部13外侧,且所述安装部13的前端与所述延伸部42的前内壁面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隔空间;同时,于前后方向上,所述绝缘本体1的后端面130位于所述延伸部42的后表面420前方,如此以在延伸部42内部且在后端面130与后表面420之间形成容纳槽421。所述导电端子2的尾部203的前端形成与其对应的固持部202相连的台阶部2032,所述台阶部2032位于该容纳槽421内。由于安装部13的顶、底面分别设置有凸块131,因此在所述安装部13的顶、底面与延伸部420的对应上、下内壁面之间也形成有间隙。

所述锁扣件3的配合部342前侧的抵接面3421向前抵靠于所述延伸部42的后表面420,如此使得配合部342与遮蔽壳体4的后表面搭接,通过所述遮蔽壳体4的后表面420的限位作用,以防止所述锁扣件3在插入绝缘本体1时插入过深或者插入不到位;另外,所述抵接面3421与后表面420的抵压结合处的搭接方式可以为机械式连接,也可以是镭射焊接等方式以进一步保证锁扣件3与遮蔽壳体4的有效接触。

在电连接器100的后侧对其做防水处理时,防水胶填充至所述延伸部42内侧的容纳槽421内以及凹槽132内,以将固持部202的后端、尾部203的台阶部2032及锁扣件3后段的侧部包裹,实现导电端子2、锁扣件3、绝缘本体1及遮蔽壳体4后部的密封、防水并加强其之间的可靠结合;同时,于其后侧灌入的防水胶向前渗透进入安装部13的顶、底面与延伸部420的上、下内壁面之间的间隙内以及安装部13前侧的所述间隔空间内,以实现遮蔽壳体4与绝缘本体1的对应组装间隙位置的防水,提高电连接器100的防水效果及防水等级。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发明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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