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生产设备张力调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8908阅读:40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电缆生产设备张力调整结构。



背景技术:

电线电缆的制造与大多数机电产品的生产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机电产品通常采用将零件装配成部件、多个部件再装配成单台产品,产品以台数或件数计量。电线电缆是以长度为基本计量单位。所有电线电缆都是从导体加工开始,在导体的外围一层一层地加上绝缘、屏蔽、成缆、护层等而制成电线电缆产品。产品结构越复杂,叠加的层次就越多。

电缆收卷前需要均匀张力,以避免在前工序中各层配合不均匀、不紧密,消除不合理的应力,目前的张力调整结构结构复杂,缆线张力调节过于生硬,容易崩断电缆缆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缆生产设备张力调整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缆生产设备张力调整结构,包括底座和滑动杆,所述底座上端中间位置垂直设有升降固定套,升降固体套内腔的截面为矩形,升降固定套的内腔中滑动设有升降杆,传动腔下端部设有螺纹孔,螺纹孔中配合设有升降螺杆,升降螺杆下端连接升降电机的输出端,升降电机电性连接位于底座右上侧的控制开关,所述升降杆上端外侧环设有下夹板,升降杆的传动腔中滑动设有滑动杆,滑动杆上端设有上夹板,上夹板和下夹板的大小相当,上下夹板之间的滑动杆外侧套设有复位弹簧,上夹板上端面对称设有两根支撑杆,支撑杆顶部与主导向轮的转动轴连接固定,主导向轮左右两侧对称设有辅助导向轮,辅助导向轮的转动轴通过固定杆与底座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升降杆内设有传动腔,且传动腔上端开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升降电机通过螺栓固定在升降固定套内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开关电性连接钳设在底座内部的蓄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动杆为上下通口的空心管,且空心管的内径大于升降螺杆的外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方便了对电缆生产是张力的调节,而且装置的传动采用螺纹传动,这种传动稳定,进而避免在调节张力时出现张力突变的问题,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底座1、升降固定套2、主导向轮3、辅助导向轮4、固定杆5、滑动杆6、升降螺杆7、螺纹孔8、升降电机9、上夹板10、支撑杆11、复位弹簧12、升降杆13、下夹板14、控制开关15、蓄电池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缆生产设备张力调整结构,包括底座1和滑动杆6,所述底座1上端中间位置垂直设有升降固定套2,升降固体套2内腔的截面为矩形,升降固定套2的内腔中滑动设有升降杆13,升降杆13内设有传动腔,且传动腔上端开口,传动腔下端部设有螺纹孔8,螺纹孔8中配合设有升降螺杆7,升降螺杆8下端连接升降电机9的输出端,升降电机9通过螺栓固定在升降固定套2内底部,升降电机9电性连接位于底座1右上侧的控制开关15,控制开关15电性连接钳设在底座1内部的蓄电池16,所述升降杆13上端外侧环设有下夹板14,升降杆13的传动腔中滑动设有滑动杆6,滑动杆6为上下通口的空心管,且空心管的内径大于升降螺杆7的外径,滑动杆6上端设有上夹板10,上夹板10和下夹板14的大小相当,上下夹板之间的滑动杆6外侧套设有复位弹簧12,上夹板10上端面对称设有两根支撑杆11,支撑杆11顶部与主导向轮3的转动轴连接固定,主导向轮3左右两侧对称设有辅助导向轮4,辅助导向轮4的转动轴通过固定杆5与底座1固定连接,电缆线从一侧的辅助导向轮4下侧绕过,然后从主导向轮3顶部绕过,最后从另一侧的辅助导向轮4的下侧绕过,使用装置时,通过控制开关15控制升降电机9工作,升降电机9带动升降螺杆7与升降螺孔8相对转动,进而对升降螺孔8产生一个力的作用,从而带动升降杆13沿着升降固定套2上下运动,当向上运动时,下夹板14通过复位弹簧12对上压板施加压力,进而通过主导向轮3作用在电缆线上,从而增大紧张力,反之紧张力减小,这样就能有效的对张力的调节,另外装置的传动采用螺纹传动,这种传动稳定,进而避免在调节张力时出现张力突变的问题,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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