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变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8939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变压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变压器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变压器的散热结构。



背景技术:

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主要构件是初级线圈、次级线圈和铁芯(磁芯),属于密集型设备。变压器在运行时会产生热量,该热量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铁损,就是变压器铁芯中的涡流缺失产生的热量;二是负载电流流经变压器绕组产生的热量,此发热量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这些热量必须要及时散发掉,否则会损坏变压器。现有技术中通常在变压器内部加铝合金散热器或者在变压器磁芯上增加铝合金散热器或者在电源中增加风扇降温。此结构设置会导致变压器体积增大或者变压器在生产过程中增加材料成本与人工成本或者使电源增加体积与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所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变压器,在不用增大变压器体积和人工装配费用的前提下能及时排出热量。

本实用新型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通过以下方案实现:一种新型变压器,包括磁芯、初级绕组和次级绕组,初级绕组和次级绕组均套设于磁芯上,所述变压器还包括与次级绕组连接的次级引脚,所述次级引脚用铜箔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铜箔为镀镍处理过的紫铜。

进一步地,所述次级引脚的数量为3个。

进一步地,所述次级引脚的高度与变压器绕组的高度相持平或不能高出变压器磁芯顶部。

进一步地,所述初级绕组为用绞合线绕制的绕组。

进一步地,所述初级绕组用直径为0.3-0.6mm的绝缘铜线绞合绕制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次级绕组为用铜箔绕制的绕组。

进一步地,所述初级绕组和次级绕组之间设有绝缘件,所述绝缘件的厚度为0.05-1.0mm。

进一步地,所述变压器为电感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中的变压器初级绕组使用绞合线绕制,可节省骨架,没有骨架的产品的尺寸比有骨架的要小。所述次级绕组为用多铜片绕制而成,可直接与初级绕组组合在一起,减少次级绕线的时间,方便组装,在磁芯的有限空间内只有初级绕组及铜箔,可充分使用有限的空间,初级绕组和次级绕组均与外界接触,更有利于散热。通过用铜箔制成的次级引脚作为变压器的散热器使变压器温度下降,保证正常工作,该结构变压器不需增大体积和人工装配费用。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变压器的散热装置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变压器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变压器的平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变压器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清楚、完整的说明。

现有技术中的变压器如图1所示,所述变压器包括绕组100、磁芯200、引脚300和散热器400,所述散热器400为铝合金散热器,粘接设置在磁芯200顶部。由于磁芯200顶部粘接一定厚度的散热器400,导致变压器体积增大,增加了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新型变压器,请参照图2-图4所示,在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变压器包括磁芯1、初级绕组2、次级绕组3和次级引脚4,所述磁芯1包括拼接的两个E型平板磁芯,所述初级绕组2和次级绕组3均套设于磁芯1上,所述磁芯组装成“日”型。所述磁芯2用于导磁,使得所述初级绕组2的能量能够传递到次级绕组3上。所述初级绕组2为变压器连接电源的一侧,而次级绕组3则是变压器连接负载的一侧。

所述变压器还包括与次级绕组3连接的次级引脚4,所述次级引脚4用铜箔制成,所述次级引脚4的个数为3个,所述次级引脚4的大小依据变压器的大小而定,所述次级引脚的高度与变压器绕组的高度相持平或不能高出变压器磁芯顶部,优选次级引脚的高度与变压器的高度比为1:0.8。采用用铜箔制成的次级引脚4可有效将变压器的热量由内部传到外部,使变压器本身的温度下降,保证变压器能在适合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其中所述铜箔为镀镍处理过的紫铜,一体成型,方便焊接和热量传导。

本结构中所述初级绕组2为用绞合线绕制的绕组,可节省骨架,没有骨架的变压器的尺寸比有骨架的要小。进一步的,所述初级绕组2用直径为0.3-0.6mm的绝缘铜线绞合绕制而成,抗短路能力强,载流量大。

本结构中所述次级绕组3用铜箔成型的方法,可直接与初级绕组2组合在一起,减少次级绕组3绕线时间,方便组装,在磁芯1的有限空间内只有初级绕组2及铜箔,可充分使用有限的空间。初级绕组2和次级绕组3均与外界接触,更有利于散热。

所述初级绕组2和磁芯1之间还设有绝缘件(图中未示出),所述绝缘件的层数为2层或者3层,达到厚度为0.05-1.0mm,可有效降低损耗以及提高绝缘可靠性。

电感器的结构类似于变压器,但只有一个绕组,变压器中引脚采用铜箔制成的技术方案同样适于电感器中。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亦不能使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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