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流互感器的引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89641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力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电流互感器的引流装置。



背景技术:

电网布置广泛,供电负荷大,电力设备载流元件的联接触点(简称接头或接线掌)发热的缺陷较为严重。对于户外的电流互感器,其两侧的接线掌易发热的情况铰严重,原因在于接触面的氧化严重和载流面积的不足。目前处理的办法有对接触面进行清洁打磨,停电时间短但发热缺陷易复发;另一种就是更改接线掌的结构形式或更换更大载流量的电流互感器,这种方法处理较为彻底但停电时间长,成本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存在的至少一种技术缺陷,提供一种用于电流互感器的引流装置,具备防腐、抗氧化能力、增加导电载流面积的效果,并且在不改变原电流互感器接线掌的结构前提下,该装置安装简便,缩短了停电检修的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电流互感器的引流装置,其中引流装置包括连接部以及连接在连接部两端的两个搭接部,搭接部与连接部构成U型结构,搭接部设有若干螺纹孔,连接部设有若干铜带,搭接部搭接在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上。

U型结构的引流装置搭接在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上,通过螺纹孔固定连接,其中连接部设有铜带。该装置增加了载流回路和导电载流的面积,预防电流互感器过热,并且在不改变原电流互感器接线掌的结构前提下,安装简便,缩短了停电检修的时间。

进一步,搭接部通过螺栓嵌入螺纹孔与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固定连接。连接稳固,拆装方便。

进一步,所述若干螺纹孔的直径为13mm-15mm。足够大的螺纹孔增强连接的紧密程度。

进一步,U型结构的拐点半径为19mm—21mm。使搭接部存在足够的间隙,方便搭接部搭接在接线掌上。

进一步,搭接部的厚度为9mm-11mm,长度为80mm-90mm。增大导电载流的面积,在电流互感器过热时能快速导流进行散热。

进一步,搭接部的表面采用电镀镍或银。搭接部的表面采用电镀镍或银,提升了防腐与导电的能力。

进一步,铜带累叠成U型结构并与搭接部一次压焊成型。铜带与搭接部之间紧密结合在一体,保证足够的过流性能,增强导电能力。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使电流互感器的导电连接更方便、可靠、安全,保护各关联设备不受外力影响。

(2)吸收电流互感器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及振动。

(3)增加了载流回路和导电载流的面积,预防电流互感器过热,并且在不改变原电流互感器接线掌的结构前提下,安装简便,缩短了停电检修的时间。

(4)搭接部的表面采用电镀镍或银,提升了防腐与导电的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电流互感器的引流装置,其中引流装置包括连接部2以及连接在连接部2两端的两个搭接部1,搭接部1与连接部2构成U型结构,搭接部1设有8个螺纹孔,连接部2设有10mm厚的铜带,搭接部1搭接在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上。

其中,搭接部1通过螺栓嵌入螺纹孔与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若干螺纹孔的直径为13mm-15mm。

优选地,螺纹孔的直径为14mm。

其中,U型结构的拐点半径为19mm—21mm。

优选地,U型结构的拐点半径为20mm。

其中,搭接部1的厚度为9mm-11mm,长度为80mm-90mm。

优选地,搭接部1的厚度为10mm,长度为85mm。

其中,搭接部1的表面采用电镀镍或银。

其中,铜带累叠成U型结构并与搭接部1一次压焊成型。

U型结构的引流装置搭接在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上,搭接部1通过螺栓嵌入螺纹孔与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固定连接,搭接部1的表面采用电镀镍或银,其中连接部2设有铜带,铜带累叠成U型结构并与搭接部1一次压焊成型。该装置增加了载流回路和导电载流的面积,预防电流互感器过热,并且在不改变原电流互感器接线掌的结构前提下,安装简便,缩短了停电检修的时间,搭接部1的表面采用电镀镍或银,提升了防腐与导电的能力。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类似,所不同之处在于,在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掌上相对设置两个引流装置,将原来的载流回路增加至三个,搭接面积比原来增加100%,增强导流能力。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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