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69691发布日期:2018-11-07 21:10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池盒,特别是涉及一种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目前,在航拍、农业、植保、微型自拍、快递运输、灾难救援、观察野生动物、监控传染病、测绘、新闻报道、电力巡检、救灾、影视拍摄、制造浪漫等领域的应用,按照无人机动力系统来源划分,目前主要分为电动无人机和油动无人机两种,电动无人机因其系统稳定性强,可靠性高,且电池可以重复使用,使用成本低,低碳环保等优点而正被广泛地使用,电池作为电动无人机的动力来源,其安全性成为了无人机正常作业的有力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解决目前无人机电池盒结构复杂、使用不便、散热效果差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一种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包括具有电池容纳空腔的电池盒本体及与所述电池盒本体连接的接线容纳体,所述电池盒本体与所述接线容纳体之间设有加强臂,所述电池盒本体上设有电池定位孔,所述电池定位孔用于为电池安装提供对位的孔槽,所述电池盒本体的侧边上设有散热孔槽,所述接线容纳体上设有两个具有连接作用的连接凸台,两个所述连接凸台上分别设有电池正负极接口和电池平衡充接口,所述电池正负极接口与所述电池平衡充接口之间采用不同颜色区分,所述接线容纳体的一端与所述电池盒本体连通,另一端封闭,在其封闭的一端设有一排接线出口。

优选的,所述电池盒本体与所述接线容纳体之间一体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池盒本体为碳纤维电池盒,所述接线容纳体为碳纤维接线容纳体。

优选的,所述电池正负极接口和所述电池平衡充接口均为尼龙接口。

优选的,所述电池正负极接口和所述电池平衡充接口对称设置在所述接线出口两侧。

优选的,所述加强臂为碳纤维臂,所述加强臂分别与所述电池盒本体、所述接线容纳体之间固定连接,所述加强臂用于加强所述电池盒本体与所述接线容纳体之间的连接稳定性。

优选的,所述散热孔槽由散热孔阵列组成,所述散热孔槽用于为电池进行散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按照本实用新型的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解决了目前无人机电池盒结构复杂、使用不便、散热效果差的问题,结构简单稳定,更加环保,能够对电池进行有效散热,增加电池运行安全,保证无人机运行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的一优选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中:1-电池盒本体,2-加强臂,3-散热孔槽,4-接线容纳体,5-电池定位孔,6-电池正负极接口,7-电池平衡充接口,8-封闭端,9-接线出口,10-连接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包括具有电池容纳空腔的电池盒本体1及与所述电池盒本体1连接的接线容纳体4,所述电池盒本体1与所述接线容纳体4之间设有加强臂2,所述电池盒本体1上设有电池定位孔5,所述电池定位孔5用于为电池安装提供对位的孔槽,所述电池盒本体1的侧边上设有散热孔槽3,所述接线容纳体4上设有两个具有连接作用的连接凸台10,两个所述连接凸台10上分别设有电池正负极接口6和电池平衡充接口7,所述电池正负极接口6与所述电池平衡充接口7之间采用不同颜色区分,所述接线容纳体4的一端与所述电池盒本体1连通,另一端封闭,在其封闭的一端设有一排接线出口9。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电池盒本体1与所述接线容纳体4之间一体连接,所述电池盒本体1为碳纤维电池盒,所述接线容纳体4为碳纤维接线容纳体,所述加强臂2为碳纤维臂,采用碳纤维材质不仅是电池盒质量更加轻,而且更加环保,所述加强臂2分别与所述电池盒本体1、所述接线容纳体4之间固定连接,所述加强臂2用于加强所述电池盒本体1与所述接线容纳体4之间的连接稳定性。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电池正负极接口6和所述电池平衡充接口7均为尼龙接口,所述电池正负极接口6和所述电池平衡充接口7对称设置在所述接线出口9两侧。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散热孔槽3由散热孔阵列组成,所述散热孔槽3用于为电池进行散热。

综上所述,在本实施例中,按照本实施例的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本实施例提供的环保型无人机电池盒,结构简单稳定,更加环保,能够对电池进行有效散热,增加电池运行安全,保证无人机运行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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