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提示装置和充电提示方法_3

文档序号:8489441阅读:来源:国知局
耗的电能较少,使得在连续充电时间尚未到达预设的时间阈值前,终端的电量已经充满,则可以直接停止对终端继续充电,一方面有助于电能的节约,另一方面避免对终端电池造成损伤。
[0061]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还包括:在任一连续充电过程中,若所述终端的电量在停止充电后下降至小于或等于预设的最低电量,则重新启动对所述终端的充电操作。
[0062]在该技术方案中,由于终端存在自动停止充电的可能性,则如果终端待机时间过长或用户使用终端而消耗了终端电池的电能,导致终端电池的剩余电量降至较低(比如小于或等于预设的最低电量),可能影响终端的后续使用,则可以通过自动重新启动对终端的充电操作,及时补充终端电池电量,降低对终端的使用持续性的影响。
[0063]在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所述连续充电过程具体包括:一连续时间段,所述一连续时间段以所述终端连接至外部电源的时间点为开始时间,并以所述终端断开与所述外部电源的连接的时间点为终止时间。
[0064]在该技术方案中,用户每次将终端连接至外部电源时,都表达出了其希望对终端进行充电的意愿,而当用户将终端与外部电源断开时,比如拔出充电器或将终端与充电器分离,则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用户不希望继续充电的意愿。因此,从用户将终端连接至外部电源开始、至其将终端与外部电源断开为止,都表现出了用户希望对终端进行持续充电的意愿,即可在每个类似的连续时间段内,实现对终端的充电提示和控制,符合用户的使用心理,有助于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0065]图3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在终端充电过程中进行提示和控制的示意流程图。
[0066]如图3所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在终端充电过程中进行提示和控制的过程包括:
[0067]步骤302,终端接入外部电源。具体地,比如终端通过充电器连接至市电,或者比如连接至移动电源等。
[0068]步骤304,判断终端是否已经设置了充电保护提醒功能,即当充电保护时间到达、自动停止对终端的充电操作时,向用户进行主动提醒。
[0069]若未设置,可以进入步骤306进行设置,若已设置,则进入步骤308。
[0070]步骤306,用户可以设置充电保护提醒功能,并具体选择希望使用的提醒方式,t匕如响铃、振动、呼吸灯闪烁、闪光灯闪烁等。
[0071]步骤308,判断终端中是否已经设置了充电保护时间,若未设置,可以进入步骤310进行设置,若已设置,可以直接进入步骤312。
[0072]步骤310,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设置充电保护提醒功能。具体地,比如当用户希望延长终端电池的使用寿命时,可以设置较短的充电保护时间,例如3小时或其他时间长度;比如当用户希望减少被影响的频率,可以设置较长的充电保护时间,例如9小时或其他时间长度。
[0073]步骤312,启动定时器并开始向终端进行充电。
[0074]步骤314,判断终端内的定时器是否超时,直至超时后,进入步骤316。
[0075]步骤316,停止定时器,同时停止向终端继续充电并向用户进行提醒,使用户了解到当前由于充电时间过长,已经停止对终端电池进行充电,便于用户采取进一步措施。
[0076]步骤318,判断终端是否断开与外部电源的连接,即是否处于连续充电过程中。若断开,则结束流程;若未断开,则仍处于同一个连续的充电过程中,进入步骤320。
[0077]步骤320,判断终端电池的剩余电量是否低于预设的电量阈值(比如15%或其他比例),若是,则返回步骤312,重新启动定时器进行充电,避免影响用户的后续使用;若不是,则返回步骤318。
[0078]以上结合附图详细说明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充电提示装置和一种充电提示方法,可以在终端的连续充电时间超时的情况下,及时提示用户,以便用户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过程,有助于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0079]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充电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状态确认单元,用于确认终端开始充电; 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终端的连续充电时间是否达到预设的时间阈值; 充电控制单元,用于在所述连续充电时间已达到所述预设的时间阈值的情况下,生成超时提示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单元还用于: 在所述连续充电时间已达到所述预设的时间阈值的情况下,若所述终端的电量尚未充满,则根据接收到的充电确认指令,控制所述终端继续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单元还用于: 若在所述连续充电时间达到所述预设的时间阈值之前,所述终端的电量已充满,则控制所述终端停止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单元还用于: 在任一连续充电过程中,若所述终端的电量在停止充电后下降至小于或等于预设的最低电量,则重新启动对所述终端的充电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电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充电过程具体包括: 一连续时间段,所述一连续时间段以所述终端连接至外部电源的时间点为开始时间,并以所述终端断开与所述外部电源的连接的时间点为终止时间。
6.一种充电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认终端开始充电; 判断所述终端的连续充电时间是否达到预设的时间阈值; 若是,则生成超时提不?目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连续充电时间已达到所述预设的时间阈值的情况下,若所述终端的电量尚未充满,则根据接收到的充电确认指令,控制所述终端继续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在所述连续充电时间达到所述预设的时间阈值之前,所述终端的电量已充满,则控制所述终端停止充电。
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任一连续充电过程中,若所述终端的电量在停止充电后下降至小于或等于预设的最低电量,则重新启动对所述终端的充电操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充电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充电过程具体包括: 一连续时间段,所述一连续时间段以所述终端连接至外部电源的时间点为开始时间,并以所述终端断开与所述外部电源的连接的时间点为终止时间。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充电提示装置,包括:状态确认单元,用于确认终端开始充电;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终端的连续充电时间是否达到预设的时间阈值;充电控制单元,用于在所述连续充电时间已达到所述预设的时间阈值的情况下,生成超时提示信息。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充电提示方法。通过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在终端的连续充电时间超时的情况下,及时提示用户,以便用户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过程,有助于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IPC分类】H01M10-44, H02J7-00
【公开号】CN104810870
【申请号】CN201410037407
【发明人】魏学志, 刘子超
【申请人】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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