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和电磁炉与流程

文档序号:11254650阅读:988来源:国知局
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和电磁炉与流程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家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和电磁炉。



背景技术:

目前的电磁炉出厂时的额定功率通常设定为国家标准的额定功率的负偏差范围内,例如:电磁炉的标称额定功率是2100w,国家标准的额定功率上限为2200w,因此,目前电磁炉的最大工作功率为2100w,在这种情况下,用户无法进一步提高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无法进一步提高烹饪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和电磁炉,用于提升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提高电磁炉的烹饪效率。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包括:

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所述第一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所述第一功率大于所述电磁炉的额定功率;

获取所述电磁炉工作在所述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在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包括:所述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还包括:

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后,还包括:

点亮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所述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为所述第一功率;

所述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还包括:

熄灭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前,还包括:

获取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所述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还包括:

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还包括:

在所述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之后,还包括:

在所述显示屏上将显示所述第一功率更改为显示所述第二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电磁炉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磁炉,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设置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所述第一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所述第一功率大于所述电磁炉的额定功率;

计时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电磁炉工作在所述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所述设置模块,还用于在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包括:所述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所述设置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设置模块,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后,点亮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所述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熄灭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前,获取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所述设置模块,还用于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还包括:

显示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在所述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所述设置模块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之后,在所述显示屏上将显示所述第一功率更改为显示所述第二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还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还包括: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磁炉,包括:处理器和计时器;所述计时器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所述处理器,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所述第一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所述第一功率大于所述电磁炉的额定功率;

所述计时器,用于计时所述电磁炉工作在所述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包括:所述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超猛火指示灯;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后,点亮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所述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熄灭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超猛火键;

所述处理器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包括:所述处理器通过所述超猛火键获取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器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包括:所述处理器通过所述超猛火键获取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或者,

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减功率键;所述处理器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包括:所述处理器通过所述减功率键获取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存储器;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前,获取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第二功率;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第二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显示屏;

所述显示屏,还用于在所述处理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显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所述处理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之后,将显示所述第一功率更改为显示所述第二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在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当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电磁炉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磁炉能够执行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所述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和电磁炉,通过在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后,获取电磁炉工作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在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因此,本实施例可以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提高到超过出厂时额定功率,提高电磁炉的烹饪效率,同时,本实施例根据电磁炉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及时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从而避免电磁炉持续工作在大于出厂时额定功率的第一功率下对电磁炉造成的损伤,保护了电磁炉的使用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方法包括:

s101、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本实施例中,电磁炉可以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该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可以用户输入的,例如:用户操作移动终端上的app通过无线网(例如wifi)向电磁炉输入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或者,电磁炉上设置有超猛火键,该超猛火键可以是按键也可以是触摸键,用户操作超猛火键,相应地,电磁炉通过超猛火键获取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s102、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

本实施例中,获取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后,根据该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确定用户想要设置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本实施例的超猛火工作状态以工作功率为表示,本实施例中的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为第一功率为例进行说明,本实施例中的第一功率大于电磁炉的额定功率,该额定功率是电磁炉的标称额定功率,该额定功率小于国家标准的额定功率上限。例如:电磁炉的标称额定功率为2100w,国家标准的额定功率上限为2200w,第一功率可以为2200w。本实施例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相应地,电磁炉在第一功率下工作。

s103、获取所述电磁炉工作在所述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本实施例中,在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时起,开始对电磁炉工作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进行计时,从而可以实时获得电磁炉工作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需要说明的是,在电磁炉的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干扰因素的存在,电磁炉的实际工作功率可以大于第一功率或者小于第一功率,但是一般电磁炉的实际工作功率都属于第一功率的可允许误差范围内。

s104、判断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是否满足预设条件。若是,则执行s105,若否,则执行s103。

s105、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本实施例中,判断获取到的连续工作时长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时,在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说明电磁炉不能再继续工作在第一功率下,因此,本实施例停止设置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此时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不再为第一功率。在所述连续工作时长不满足预设条件时,说明电磁炉仍然可以再继续工作在第一功率下,因此,本实施例继续计时电磁炉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本实施例中,通过在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后,获取电磁炉工作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在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因此,本实施例可以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提高到超过出厂时额定功率,提高电磁炉的烹饪效率,同时,本实施例根据电磁炉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及时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从而避免电磁炉持续工作在大于出厂时额定功率的第一功率下对电磁炉造成的损伤,保护了电磁炉的使用安全。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4的具体实现过程为:判断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是否小于预设时长,该预设时长例如为3分钟,本实施例并不限于此。本实施例在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时,执行s105。

本实施例通过在电磁炉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时,不再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从而避免电磁炉长时间工作在第一功率下,造成电磁炉的温度继续上升而损坏电磁炉。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方法包括:

s201、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s202、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

所述第一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所述第一功率大于所述电磁炉的额定功率。

本实施例中,s201和s202的具体实现过程可以参见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s203、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本实施例中,在设置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若用户不需要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则用户向电磁炉输入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例如:用户操作移动终端上的app通过无线网(例如wifi)向电磁炉输入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或者,电磁炉上设置有超猛火键,该超猛火键可以是按键也可以是触摸键,用户操作超猛火键,相应地,电磁炉通过超猛火键获取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例如:若电磁炉当前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则用户操作超猛火键时,电磁炉获取到的是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若电磁炉当前未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则用户操作超猛火键时,电磁炉获取到的是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或者,电磁炉上设置有功率减键,该功率减键可以是按键也可以是触摸键,用户操作功率减键,相应地,电磁炉通过功率减键获取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例如:若电磁炉当前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则用户操作功率减键时,电磁炉获取到的是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s204、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本实施例中,获取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后,根据该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确定用户不想要设置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本实施例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相应地,电磁炉不在第一功率下工作。

本实施例中,通过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并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使得电磁炉可以灵活地退出超猛火工作,提高用户使用体验。

可选地,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在电磁炉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后,电磁炉还点亮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所述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为所述第一功率;点亮的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相应地,在电磁炉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还熄灭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熄灭的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不为第一功率。因此,用户根据超猛火指示灯可以直观地获知电磁炉目前正处于超猛火工作状态。

可选地,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电磁炉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前,还获取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相应地,电磁炉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还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本实施例中的电磁炉获取接收到超猛火设置指令时的工作功率,并在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后,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二功率,使得电磁炉快速回复到超猛火工作状态之前的工作状态。

可选地,电磁炉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还在所述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相应地,电磁炉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之后,还在所述显示屏上将显示所述第一功率更改为显示所述第二功率。因此,用户根据显示屏显示的功率可以直观地获知电磁炉目前正处于超猛火工作状态。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电磁炉接收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之后,需要判断电磁炉的当前功率是否小于第一功率,若电磁炉的当前功率小于第一功率,则说明电磁炉当前未处于超猛火工作状态下,然后本实施例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若电磁炉的当前功率大于或等于第一功率,则说明电磁炉当前处于超猛火工作状态,则结束。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电磁炉还需要判断电磁炉是否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即电磁炉是否处于用户手动操作状态,若电磁炉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则说明电磁炉允许用户调整电磁炉的工作功率,然后本实施例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若电磁炉未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则说明电磁炉不允许用户调整工作功率,则结束。本实施例限制了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的应用条件,保证了电磁炉的用电安全。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流程图,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s301、确定超猛火键被按下。

本实施例中以超猛火键的操作来控制电磁炉的超猛火工作。当用户按下超猛火键时,本实施例可以确定超猛火键被按下,说明用户需要操作电磁炉的超猛火工作。

s302、确定电磁炉是否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若是,则执行s303,若否,则结束。

本实施例中,确定电磁炉是否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若是,则说明用户可以操作电磁炉的超猛火工作,则执行s303,若否,则说明用户不可以操作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也说明用户不能操作电磁炉的超猛火工作,则结束。

s303、确定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小于第一功率。若是,则执行s304,若否,则执行s307。

本实施例中,确定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小于第一功率,若是,则说明电磁炉当前未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则本实施例的电磁炉根据超猛火键被按下获取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然后执行s304。若否,则说明电磁炉当前正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则本实施例的电磁炉根据超猛火键被按下获取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然后执行s307。

s304、获取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本实施例在确定电磁炉的工作功率小于第一功率后,获取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此处称为第二功率。

s305、设置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点亮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以及在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

本实施例中,根据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然后点亮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通过点亮的超猛火指示灯向用户指示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以及本实施例还在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使得用户通过观看显示屏获知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

s306、确定电磁炉工作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是否小于预设时长。若否,则执行s307,若是,则继续s306。

本实施例中,本实施例在电磁炉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获取电磁炉工作在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并确定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是否小于预设时长,若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则执行s307,若连续工作时长小于预设时长,则继续确定连续工作时长是否小于预设时长。

s307、停止设置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并设置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熄灭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以及在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本实施例中,若所述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或者,若获取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由第一功率切换为第二功率,熄灭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以通知用户电磁炉不再工作在超猛火工作状态下,以及在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使得用户根据第二功率确定电磁炉的当前工作状态。

本实施例中,通过上述方案,本实施例可以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提高到超过出厂时额定功率,提高电磁炉的烹饪效率,同时,本实施例还可以及时停止将电磁炉的工作功率设置为第一功率,从而避免电磁炉持续工作在大于出厂时额定功率的第一功率下对电磁炉造成的损伤,保护了电磁炉的使用安全。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可以包括:获取模块11、设置模块12和计时模块13。

获取模块11,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设置模块12,用于根据获取模块11获取的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所述第一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所述第一功率大于所述电磁炉的额定功率。

计时模块13,用于获取所述电磁炉工作在所述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所述设置模块12,还用于在计时模块13获取的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可以用于执行本发明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其实现原理和技术效果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可选地,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包括:所述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可选地,所述获取模块11,还用于在设置模块12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所述设置模块12还用于根据获取模块11获取的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可选地,所述设置模块12,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后,点亮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所述超猛火指示灯用于指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熄灭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

可选地,所述获取模块11,还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12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前,获取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所述设置模块12,还用于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在图4所示结构的基础上,本实施例的电磁炉还可以包括:显示控制模块14。

显示控制模块14,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12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在所述电磁炉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所述设置模块12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之后,在所述显示屏上将显示所述第一功率更改为显示所述第二功率。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电磁炉还可以包括:第一确定模块15。

第一确定模块15,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12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

可选地,本实施例的电磁炉还可以包括:第二确定模块16。

第二确定模块16,用于在所述设置模块12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

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可以用于执行本发明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其实现原理和技术效果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可以包括:处理器21和计时器22;所述计时器22与所述处理器21电连接。

所述处理器21,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所述第一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功率,所述第一功率大于所述电磁炉的额定功率。

所述计时器22,用于计时所述电磁炉工作在所述第一功率下的连续工作时长。

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时,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可以用于执行本发明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其实现原理和技术效果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可选地,所述连续工作时长满足预设条件,包括:所述连续工作时长大于或等于预设时长。

可选地,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电磁炉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在图6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21电连接的超猛火指示灯23。

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后,点亮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23,所述超猛火指示灯23用于指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是否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熄灭所述电磁炉的超猛火指示灯23。

可选地,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21电连接的超猛火键24。

所述处理器21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包括:所述处理器21通过所述超猛火键24获取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

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理器21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包括:所述处理器21通过所述超猛火键24获取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在另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本实施例的电磁炉还可以包括:与所述处理器21电连接的减功率键25。所述处理器21用于获取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包括:所述处理器21通过所述减功率键25获取所述超猛火工作取消指令。

可选地,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21电连接的存储器26。

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超猛火工作对应的第一功率之前,获取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为第二功率。

所述存储器26,用于存储所述第二功率。

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停止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之后,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存储器26中存储的所述第二功率。

可选地,所述电磁炉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21电连接的显示屏27。

所述显示屏27,还用于在所述处理器21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后,显示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一功率;以及在所述处理器21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所述第二功率之后,将显示所述第一功率更改为显示所述第二功率。

可选地,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的当前工作功率小于所述第一功率。

可选地,所述处理器21,还用于在根据所述超猛火工作设置指令,设置所述电磁炉的工作功率为第一功率之前,确定所述电磁炉处于允许调整工作功率的状态。

可选地,存储器26还用于存储执行上述电磁炉的工作控制方法的程序代码。

本实施例的电磁炉,可以用于执行本发明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其实现原理和技术效果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各方法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程序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前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执行包括上述各方法实施例的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只读内存(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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