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装置及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307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点亮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

输入端子部,与外部电源电连接;

输出端子部,与光源电连接;

信号端子部,与信号源电连接;

电力变换部,将从上述外部电源向上述输入端子部输入的输入电力进行电力变换并从上述输出端子部向上述光源输出;

控制部,接受从上述信号源向上述信号端子部输入的信号并控制上述电力变换部;以及

盒,收容上述输入端子部、上述输出端子部、上述信号端子部、上述电力变换部及上述控制部;

上述输入端子部、上述输出端子部及上述信号端子部中的至少某1个由具备具有电绝缘性的连接器壳体的连接器构成;

上述盒形成为箱形,使上述连接器壳体的一部分露出;

上述点亮装置具备覆盖在1个或多个上述连接器壳体中的至少1个连接器壳体上的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亮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罩覆盖在上述输出端子部及上述信号端子部的各自的上述连接器壳体中的至少1个连接器壳体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点亮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罩构成为:对于与上述罩覆盖的上述连接器壳体可插拔地电连接且机械连接的对象侧连接器,不妨碍上述对象侧连接器被相对于上述连接器壳体插拔时的行进路线。

4.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点亮装置;

光源,以从上述点亮装置供给的电力点亮;以及

主体,至少支承上述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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