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3779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手机、智能手机、PDA、笔记本电脑、平板PC等便携式电子装置是目前的信息社会所必须的。

这些便携式电子装置装载有各种各样的最新功能,因此其价格相当高,但反面,因其便于携带,存在着容易被盗的问题。

现有文献

专利文献

韩国专利公开公报第10-2012-0033571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旨在通过简单容易的方法有效防止偷窃。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述一实施形态提供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包括:感应单元,其感测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动作;以及,控制单元,其在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当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时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在设定时间期间内,感应单元未感测出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动作时,控制单元设定被盗感测模式。

感应单元感测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控制单元判断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是否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如果不一致,则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感应单元感测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及旋转角度,控制单元判断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及旋转角度是否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且在基准角度范围内,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及旋转角度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但不在基准角度范围内时,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便携式电子装置,还包括:用于感测外部接触的接触感应单元,控制单元判断在接触感应单元感测到接触的状态下便携式电子装置是否发生动作,如果在接触感应单元未感测到接触的状态下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则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本发明实施形态所述便携式电子装置,在设定被盗感测模式的状态下,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与设定的基准方向不一致时,或者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及旋转角度与设定的基准方向不一致或者不在设定的基准角度范围内时,或者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但接触感应单元未能感测到接触时,设定被盗发生模式来对偷窃采取所定的措施,因此,使用者可以轻松简单的方法有效防止偷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概略模块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概略立体图;

图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运行方法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运行方法的另一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5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运行方法流程图;

图6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运行方法流程图。

附图标记:

10:本体 11:显示模块

13:相机 14:声音发生器

15:振动发生器 16:闪光灯

18、19:按钮 20:感应单元

30:控制单元 40:存储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行说明。在此,便携式电子装置可以是手机、智能手机、PDA、笔记本电脑、平板PC等使用者可以携带的各种电子装置。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可以包括本体10、感应单元20、以及控制单元30。

便携式电子装置可以包括设置于本体10而显示画面的显示模块11。显示模块11可以包括触摸板,使得使用者通过显示模块11输入各种信息。并且,便携式电子装置可以包括一个以上按钮18、19,所述按钮设置于本体10执行各种功能。按钮18、19可以是根据使用者按压按钮18、19的力度而运行的按压按钮或感测使用者的接触而运行的触摸按钮。

另外,便携式电子装置还可以包括设置于本体10用于拍摄视频或照片的相机13、包括扬声器并产生声音的声音发生器14、产生振动的振动发生器15、产生光的闪光灯16等。

并且,便携式电子装置可以包括用于存储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输入的信息的存储器40。

感应单元20可以包括设置于本体10内部的陀螺仪传感器21(姿态传感器、角度传感器)及/或罗盘传感器22(地磁传感器)。

陀螺仪传感器21用于测量本体10的三维运动的变化,可以感测本体10的三维旋转方向及三维旋转角度。例如,如图2所示,以本体10的任意点为准任意设定X轴、Y轴、Z轴时,本体10的三维运动除了本体10随着X轴、Y轴、Z轴直线运动的平移运动,还有本体10以X轴、Y轴、Z轴为中心旋转的旋转运动。在此,陀螺仪传感器21可以感测以X轴、Y轴、Z轴为中心旋转的本体10的旋转方向及旋转角度。

罗盘传感器22可以感测以垂直于地面的垂直轴(例如,Z轴)为中心旋转的本体10的旋转方向(正方向及逆方向)及旋转角度。

控制单元30用于控制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一般功能,之外,还执行防止便携式电子装置被盗的功能。

为了实现便携式电子装置的防盗功能,控制单元30设定有根据使用者输入的信息来感测被盗情况的被盗感测模式。

使用者可以利用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输入与被盗感测模式相关的信息,这样被输入的信息可以存储于存储器40。在这里,被使用者输入的信息可以是与防盗功能开/关相关的信息,及与被盗感测模式设定时间相关的信息。

控制单元30可以通过与防盗功能开/关相关的信息判断使用者是否设定防盗功能。被盗感测模式设定时间是指,使用者在设定防盗功能的状态下,未发生设定被盗感测模式所需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动作的时间。即,在由使用者设定的被盗感测模式设定时间内便携式电子装置没有动作时,控制单元30将设定被盗感测模式。

在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控制单元30实时判断感应单元20是否感测到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动作。

例如,如图3所示,在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如果感应单元20感测到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动作,则控制单元30将设定表示发生偷窃的被盗发生模式。此时,直到使用者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解除防盗功能为止,可以保持被盗发生模式。

作为另一实施例,如图4所示,在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则感应单元20感测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控制单元30判断出上述三维旋转方向是否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

此时,被盗感测模式被设定后,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则控制单元30解除防盗功能或解除被盗感测模式。防盗功能被解除后,直到使用者重新设定防盗功能为止不会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如果被盗感测模式被解除,在被盗感测模式设定时间期间内便携式电子装置未发生动作,则可以重新设定被盗感测模式。

并且,被盗感测模式被设定后,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和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不一致,则控制单元30将设定表示被盗的被盗发生模式。此时,直到使用者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解除防盗功能为止,保持被盗发生模式。

使用者所设定的基准方向可以是以三轴(X周、Y轴、Z轴)为准的旋转方向(便携式电子装置的横摇运动、纵摇运动、艏摇运动中的旋转方向)中的任意一个方向。这种基准方向可以是由使用者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输入(选择),被输入的基准方向可以存储于存储器40。

除了使用者直接选择基准方向,在设定期间内使用者将便携式电子装置三维旋转设定次数以上时,便携式电子装置最多旋转的方向自动设定为基准方向。

例如,基准方向设定为以X轴为中心的顺时针方向时,如果在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便携式电子装置以Z轴为中心逆时针方向旋转时,控制单元40可以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并且,在被盗发生模式下,控制单元40可以执行以下功能中至少一个功能(在附图中请参照“执行被盗发生功能”)。

(1)在被盗发生模式,控制单元40可以运行声音发生器14产生被盗警报音。在此,被盗警报音包括语音警报、噪音、警报音(警笛)等中至少一个。由此,使用者及使用者周边的人可以根据被盗警报音来立即辨识偷窃发生与否及盗贼,并采取适当措施。

(2)在被盗发生模式,控制单元40可以运行振动发生器15来产生振动。在这里,振动强度可以是以预定的模式均匀分布,或者是各种图案。由此,使用者及使用者周边的人可以通过振动可立即识别偷窃发生与否及偷贼,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3)在被盗发生模式,控制单元40运行闪光灯16来产生光。在这里,从闪光灯16发出的光可以是连续的光或者以预定模式闪烁。由此,使用者及使用者周边的人可以通过光来识别偷窃发生与否及偷贼,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4)在被盗发生模式,控制单元40通过显示模块11将偷窃发生情况显示于画面。在这里,偷窃发生情况可以包括画面闪烁、画面颜色变化、偷窃警告文字显示中至少一个。由此,使用者及使用者周边的人通过显示偷窃发生情况的画面可立即识别偷窃发生与否及盗贼,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5)在被盗发生模式,控制单元40可以控制相机13拍摄视频及/或照片。在这里,拍摄的视频及/或照片可以通过预先设定的电子邮件、电话、SNS、计算机服务器及其他等电子信息存储装置来发送。由此,使用者可以通过拍摄的视频及/或照片来识别盗贼,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以下,参照图5,对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行说明。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标记了相同的附图标记,并省略对此的详细说明。

如图5所示,在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中,设定被盗感测模式之后,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动作,则感应单元20感测在被盗感测模式设定后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及旋转角度,控制单元30判断所述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是否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便携式电子装置的旋转角度是否在使用者设定的基准范围内。

此时,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与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一致,便携式电子装置的旋转角度在使用者设定的基准范围内时,控制单元30将解除防盗功能或解除被盗感测模式。防盗功能被解除后,直到使用者重新设定防盗功能为止不会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如果被盗感测模式被解除,在被盗感测模式设定时间期间内便携式电子装置未发生动作,则可以重新设定被盗感测模式。

并且,被盗感测模式被设定后,如果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三维旋转方向和使用者设定的基准方向不一致,或者三维旋转方向与基准方向一致但旋转角度不在基准角度范围内时,则控制单元30将设定表示被盗的被盗发生模式。此时,直到使用者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解除防盗功能为止,会保持被盗发生模式。

如上所述,基准方向可以是由使用者来设定。基准角度范围可以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由使用者来设定。除了使用者直接选择基准方向,在设定期间内使用者将便携式电子装置三维旋转设定次数以上时,便携式电子装置最多旋转的方向及角度范围自动设定为基准方向及基准角度范围。

例如,基准方向设定为以X轴为中心的顺时针方向,基准角度范围设定为30°~45°,则即使在被盗感测模式下便携式电子装置以X轴为中心顺时针方向旋转,如果是以小于30°的角度或大于45°的角度旋转,则控制单元40可以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并且,在便携式电子装置旋转过程中停止或者在停止后的预定时间之后,便携式电子装置所处的角度可以作为旋转角度。

以下,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其他结构及运行与上述第一实施例中的说明相同。

以下,参照图6对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行说明。对与上述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相同的部分标记了相同的附图标记,并省略其详细说明。

如图6所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还包括用于感测外部(例如,使用者)接触的接触感应单元11、18、19,控制单元40用于判断在接触感应单元11、18、19感测出接触的状态下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动作与否,在接触感应单元11、18、19未感测出接触的状态下便携式电子装置动作时,可以设定为被盗发生模式。

接触感应单元11、18、19可以是设置于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开/关按压按钮18、可调节声音大小的功能按压按钮19等各种物理按压按钮,显示于显示模块11的画面中的虚拟接触按钮,及显示模块11的触摸板本身中的至少一种。

关于被盗发生模式,接触感应单元11、18、19可以由使用者选择。此时,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便携式电子装置动作,但由使用者选择的接触感应单元11、18、19未能感测出接触时,控制单元30可以设定被盗发生模式。

也就是说,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则控制单元30判断使用者预先设定的接触感应单元11、18、19中的一个以上接触感应单元是否感测出接触(例如,在按压按钮18、19、显示于显示模块11的接触按钮及显示模块11(触摸板)本身中使用者预先设定开/关按压按钮18时,判断在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时开/关按压按钮18是否已被按压。)。

此时,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后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并且接触感应单元11、18、19中的使用者预先设定的一个以上接触感应单元感测到接触时,控制单元30解除防盗功能或者解除被盗感测模式。防盗功能被解除后,直到使用者重新设定防盗功能为止不设定被盗感测模式。如果被盗感测模式被解除,在被盗感测模式设定时间期间内便携式电子装置未发生动作,则可以重新设定被盗感测模式。

并且,在被盗感测模式被设定后便携式电子装置发生动作,但接触感应单元11、18、19中的使用者预先设定的一个以上的接触感应单元未感测到接触时,控制单元30设定表示发生被盗的被盗发生模式。此时,直到使用者通过显示模块11及/或按钮18、19解除防盗功能为止,保持被盗发生模式。

以下,与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其他结构及运行与上述第一实施例及第二实施例中的说明相同。

在上述中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已说明,但本发明要保护的范围并不限于上述特定的实施例,而是可以在记载于权利要求书中的范围内适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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