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音圈扬声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0131阅读:9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音圈扬声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扬声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音圈扬声器。



背景技术:

传统的扩声器材中的电子线路多为模拟信号,采用模拟功率放大器进行推动扬声器发音。这些方式造成电子线路的信号损失和系统用电量加大,声音的音质的提升往往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通过研究表明:声音数字化是扩声系统的一个主导方向。目前音乐制作均采用数字化的设备进行制作。现有扬声器的音圈设计主要是单音圈或者两个音圈的结构,这种扬声器的电声转换效率低,无法满足电子数码声音系统对扬声器的转换效率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多音圈扬声器,以提高扬声器效率,满足电子数码声音系统对扬声器的转换效率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音圈扬声器包括安装于扬声器支架和音膜之间的音圈和永磁体组件,所述音圈具有三个以上的音圈绕组,所述扬声器支架的背面设置有PCB模组,各所述音圈绕组的引线与所述PCB模组的相应端子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音圈绕组以绞线方式或者并排平行方式绕制形成。

进一步地,单个所述音圈绕组的正极引线和负极引线同向设置。

进一步地,单个所述音圈绕组的正极引线和负极引线反向设置。

进一步地,多个所述音圈绕组的正极引线和负极引线均布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音圈绕组缠绕于音圈骨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音圈绕组相互粘接形成无骨音圈。

进一步地,各所述音圈绕组的颜色不同、线径相等。

进一步地,所述扬声器支架的背面设置有调音棉。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扬声器设置三组以上(即三组或大于三组)音圈绕组,能提高扬声器的转换效率和性能,从而满足电子数码声音系统对扬声器的效率要求,可符合国际关于声音数字化的标准;绕组方法和出线方式的配合,可以降低扬声器的制造过程的对声压的影响,满足扬声器对频响的工艺要求;此外,在提升音质的同时可以降低扬声器的功耗。

附图说明

图1为多音圈扬声器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音圈的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音圈的第二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音圈的第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音圈的第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介绍和说明。

第一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扬声器主要包括音膜1、华司片2、永磁体组件、扬声器支架6、PCB模组7和调音棉8,其中,音膜1为纸盆振膜,其可为圆形、方形、椭圆、或者其他异型设计;永磁体组件包括磁铁3和如纯铁等材料的导磁体5,华司片2、磁铁3和导磁体5可为圆形、方形、椭圆、或者其他异型设计;扬声器支架6可以为圆形或者其他形状,常见的为圆形、方形、椭圆、或者其他异型支架;华司片2、磁铁3、音圈4和导磁体5依次封装于音膜1和扬声器支架6之间,在扬声器支架6的背面对称安装有两个PCB模组7,PCB模组7可以为圆形或者其他形状,便于各个绕组的焊接和正负极的布线;优选的,在扬声器支架6的背面还设置有调音棉8,调音棉8可以为圆形或者其他形状,也可以是不同密度的调音棉;调音棉或者调音布将根据需要进行添加,因为厚度尺寸的差异,如果采用超薄的调音布,可贴于支架内部。本实施例的音圈具有三个音圈绕组42,音圈绕组42以绞线方式缠绕在音圈骨架41上,每个音圈绕组42的两端均分别设有与PCB模组的相应端子连接的正极引线421和负极引线422,单个音圈绕组42的正极引线421和负极引线422同向设置,三个音圈绕组42的出线方向相同。三个音圈绕组42所采用的线材的线径相等,为了便于区分,各音圈绕组42的颜色不同。值得一提的是,为应用于各种扬声器,音圈绕组42的具体尺寸或者各种圆形、方形、长方形等形状可以按照国标的要求的设计或者定制。

第二实施例

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不同点在于:音圈具有四个音圈绕组,这些音圈绕组采用沿音圈骨架轴向并排平行方式绕制形成;单个音圈绕组的正极引线和负极引线反向设置。其它实施例中,音圈绕组也可以采用沿音圈骨架径向并排平行方式,或者轴向和径向综合并排平行的方式绕制形成。

第三实施例

第三实施例与第二实施例的不同点在于:单个音圈绕组的正极引线和负极引线同向设置,各音圈绕组的出线方向为360度均布方式设置。

第四实施例

第三实施例与第二实施例的不同点在于:若音圈绕组为偶数,可以采用四个、八个等并排平行线的方式进行绕组绕制,以360度均布或者任意方向出线的方式进行多层绕组绕制多音圈线圈。在其它实施例中,音圈绕组可相互粘接形成无骨架多音圈绕组。

以上陈述仅以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以便于读者更容易理解,但不代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仅限于此,任何依本实用新型所做的技术延伸或再创造,均受本实用新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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