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09769阅读:172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手机支架领域,特别是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所谓车载手机支架,是可以用最舒适的方式来使用的最简约、易用的数码支架,注重用户体验和优秀的结构设计,根据人体工程学的设计理念,让开车使用者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

在现有的技术中,申请号:201620476991.5,实用新型名称为车载手机支架的专利中,其装置适配性较高,在汽车上安装和拆卸极其的方便快捷,不会影响车身机构,同时还能够达非常好的使用体验。

然而现有车载手机支架仅仅作为固定手机使用,并没有其它功能。但是手机长时间的使用会发热并因此造成卡顿,会影响到办事效率。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设计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包括矩形基座,所述矩形基座上表面中心处设有软管,所述软管上端固定连接有手机支撑板,所述手机支撑板上表面中心处设有制冷片,所述手机支撑板上表面且位于制冷片一侧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手机支撑板上表面一端设有矩形托板,所述手机支撑板上表面设有手机夹手,所述手机支撑板下表面设有控制器和电接口,所述电接口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进行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通过导线分别与制冷片和温度传感器的输入端进行连接。

所述手机支撑板上表面设有防滑垫。

所述矩形基座下表面设有可替换双面贴胶。

所述软管为金属软管。

所述控制器的型号为MAM-200,所述温度传感器的型号为TS105。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能够在汽车上固定手机的同时,还能检测手机温度,当手机温度过高还能对其进行降温处理,避免因手机发热而使手机系统卡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的手机支撑板俯视图;

图中,1、矩形基座;2、软管;3、手机支撑板;4、制冷片;5、温度传感器;6、矩形托板;7、手机夹手;8、控制器;9、电接口;10、防滑垫;11、可替换双面贴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2所示,一种带有散热功能的车载手机支架,包括矩形基座1,所述矩形基座1上表面中心处设有软管2,所述软管2上端固定连接有手机支撑板3,所述手机支撑板3上表面中心处设有制冷片4,所述手机支撑板3上表面且位于制冷片4一侧设有温度传感器5,所述手机支撑板3上表面一端设有矩形托板6,所述手机支撑板3上表面设有手机夹手7,所述手机支撑板3下表面设有控制器8和电接口9,所述电接口9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控制器8的输入端进行连接,所述控制器8的输出端通过导线分别与制冷片4和温度传感器5的输入端进行连接;所述手机支撑板3上表面设有防滑垫10;所述矩形基座1下表面设有可替换双面贴胶11;所述软管2为金属软管;所述控制器8的型号为MAM-200,所述温度传感器5的型号为TS105。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利用矩形托板6和手机夹手7将装置固定在手机支撑板3上,并摆动软管调节到适当角度。使用手机的时候通过控制器8开启装置。温度传感器5时刻检测手机后壳温度,当手机后壳温度过高时,温度传感器5将信号传递到控制器8,控制器8经判定后控制制冷片4开始制冷,对手机进行降温,能够在汽车上固定手机的同时,还能检测手机温度,当手机温度过高还能对其进行降温处理,避免因手机发热而使手机系统卡顿。

在本实施方案中,首先通过电接口9接通车内的电源,为装置进行供电,并通过型号为MAM-200的控制器8控制装置的开启和关闭。其中电接口9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型号为MAM-200的控制器8的输入端进行连接,型号为MAM-200的控制器8的输出端通过导线分别与制冷片4和型号为TS105的温度传感器5的输入端进行连接。本领域人员通过控制器编程后,完全可控制各个电器件的工作顺序,具体工作原理如下:首先通过矩形基座1下的可替换双面贴胶11将装置固定在车内的适当位置。随后利用矩形托板6和手机夹手7将装置固定在手机支撑板3上,并摆动软管调节到适当角度。使用手机的时候通过控制器8开启装置。温度传感器5时刻检测手机后壳温度,当手机后壳温度过高时,温度传感器5将信号传递到控制器8,控制器8经判定后控制制冷片4开始制冷,对手机进行降温。其中防滑垫10起到防滑的作用。

实施例2:软管2替换成万向轴同样能达到调整手机角度的效果,其它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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