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266129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电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
【背景技术】
[0002]手持受话器作为通讯设备的一种,在人们应用中也越来越广泛,但是,随着手持受话器长时间使用,容易导致听筒和话筒进入灰尘,长时间对受话器造成影响,同时,手持受话器的结构需要,携带比较麻烦。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受话器无法防尘、携带不便的问题。
[0004]为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包括听筒、听筒连接杆、转轴、话筒连接杆和话筒,所述听筒与听筒连接杆连接,话筒与听筒连接杆连接,所述听筒连接杆通过转轴与话筒连接杆连接。
[0005]上述听筒连接杆与话筒连接杆的连接端设置有与话筒连接杆相匹配的凹槽,所述凹槽两侧横向设置有与转轴相匹配的通孔,所述话筒连接杆横向设置有与转轴相匹配的通孔,转轴穿接在凹槽和话筒连接杆的通孔内。
[0006]上述话筒上表面设置有卡壳。
[0007]上述卡壳内径与听筒相同。
[000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这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包括听筒、听筒连接杆、转轴、话筒连接杆和话筒,所述听筒与听筒连接杆连接,话筒与听筒连接杆连接,所述听筒连接杆通过转轴与话筒连接杆连接。本发明提供的受话器,可以通过折叠让听筒和话筒相互扣接防止灰尘进入,同时折叠起来也携带方便,操作方便,结构简单,效果显著。
[0009]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示意图。
[0011]图2是听筒连接杆与话筒连接杆的连接端的结构示意图。
[0012]附图标记说明:1、听筒;2、听筒连接杆;3、转轴;4、话筒连接杆;5、话筒;6、凹槽;7、卡壳。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如图1、图2所示的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包括听筒1、听筒连接杆2、转轴3、话筒连接杆4和话筒5,所述听筒I与听筒连接杆2连接,话筒5与听筒连接杆2连接,所述听筒连接杆2通过转轴3与话筒连接杆4连接。本发明所述受话器在携带或不使用的时候,可以旋转听筒连接杆2与话筒连接杆4以转轴3为中心,使话筒5和听筒I扣接,从而达到使用者要求。
[0014]实施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如图2所示本实施所述听筒连接杆2与话筒连接杆4的连接端设置有与话筒连接杆4相匹配的凹槽6,所述凹槽6两侧横向设置有与转轴3相匹配的通孔,所述话筒连接杆4横向设置有与转轴3相匹配的通孔。所述话筒5上表面设置有卡壳7,所述卡壳7内径与听筒I相同,转轴3穿接在凹槽6和话筒连接杆4的通孔内。如此一来,当以转轴3为中心旋转听筒连接杆2与话筒连接杆4时,话筒连接杆4与凹槽6卡接可以保持旋转角度,同时保持听筒I和话筒5的清洁。
[0015]本发明所述受话器在携带或不使用的时候,可以旋转听筒连接杆2与话筒连接杆4以转轴3为中心旋转,当以旋转听筒连接杆2与话筒连接杆4时,话筒连接杆4与凹槽6卡接可以保持旋转角度,使话筒5和听筒I扣接,同时保持听筒I和话筒5的清洁,从而达到使用者要求。
[0016]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发明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包括听筒(I)、听筒连接杆(2)、转轴(3)、话筒连接杆(4)和话筒(5),其特征在于:所述听筒(I)与听筒连接杆(2)连接,话筒(5)与听筒连接杆(2)连接,所述听筒连接杆(2 )通过转轴(3 )与话筒连接杆(4 )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听筒连接杆(2)与话筒连接杆(4)的连接端设置有与话筒连接杆(4)相匹配的凹槽(6),所述凹槽(6)两侧横向设置有与转轴(3)相匹配的通孔,所述话筒连接杆(4)横向设置有与转轴(3)相匹配的通孔,转轴(3 )穿接在凹槽(6 )和话筒连接杆(4 )的通孔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话筒(5)上表面设置有卡壳(7)。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壳(7)内径与听筒(I)相同。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电子技术领域,具体提供的这种可折叠的手持受话器,包括听筒、听筒连接杆、转轴、话筒连接杆和话筒,所述听筒与听筒连接杆连接,话筒与听筒连接杆连接,所述听筒连接杆通过转轴与话筒连接杆连接。本发明提供的受话器,可以通过折叠让听筒和话筒相互扣接防止灰尘进入,同时折叠起来也携带方便,操作方便,结构简单,效果显著。
【IPC分类】H04M1-03
【公开号】CN104580610
【申请号】CN201310489926
【发明人】金海涛
【申请人】西安天任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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