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49229发布日期:2018-07-03 20:31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植物组织培养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



背景技术:

植物组织培养时,一般都会将在培养基上长出的试管苗先移栽到无菌的土壤等基质中,为了尽量少带培养基往往要进行无菌水冲洗,然后在移栽到普通土壤中。一般用无菌镊子进行操作,由于培养瓶较深,用一般镊子费时费力,不便操作,效率低下;容易损伤幼根,影响成活率,且不便于用无菌水进行冲洗,而带有琼脂的试管苗又影响成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包括取苗装置和冲洗装置,所述取苗装置包括取苗夹钳,所述取苗夹钳的夹取端内壁上均固定有多个绞合齿;所述冲洗装置包括底座、竖杆、固定座和用于存放清洗液的储瓶,所述底座上固定有竖杆,竖杆上通过万向夹安装有固定座,固定座上固定有倒置的储瓶,储瓶的瓶口位置通过密封盖进行密封,储瓶内设有软管,软管穿出密封盖并垂于储瓶的下方,软管的底端设有用于出液的出液嘴,软管上安装有控制冲洗液通断的开关。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取苗夹钳的端部位置开设有手指套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绞合齿的数量设置为3-5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很容易的实现取苗、移苗和栽苗的操作,且不易伤根,操作简单,效率较高,同时实现了冲洗的一体化操作,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中取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中冲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取苗装置、2-冲洗装置、101-取苗夹钳、102-手指套环、103-绞合齿、201-底座、202-竖杆、203-固定座、204-万向夹、205-储瓶、206-密封盖、207-软管、208-出液嘴、209-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植物组织培养中试管苗移接装置,包括取苗装置1和冲洗装置2,所述取苗装置1包括取苗夹钳101,所述取苗夹钳101的夹取端内壁上均固定有多个绞合齿103,在夹取幼苗时,绞合齿103缓缓绞合,可将带有琼脂的幼根和其上的琼脂与培养基分离,夹取效果更好;所述冲洗装置2包括底座201、竖杆202、固定座203和用于存放清洗液的储瓶205,所述底座201上固定有竖杆202,竖杆202上通过万向夹204安装有固定座203,固定座203上固定有倒置的储瓶205,储瓶205的瓶口位置通过密封盖206进行密封,储瓶205内设有软管207,软管207穿出密封盖206并置于储瓶205的下方,软管207的底端设有用于出液的出液嘴208,软管207上安装有控制冲洗液通断的开关209,取苗时,选好苗,通过握持取苗夹钳101,实现取苗装置1垂直插入幼苗附近的琼脂中,到一定深度时缓慢夹紧取苗夹钳101,绞合齿103即会缓缓绞合,可将带有琼脂的幼根和其上的琼脂与培养基分离,这时用冲洗装置2进行无菌水的冲洗,即可将幼苗根上的琼脂冲洗干净,握紧取苗夹钳101,将带有试管苗的移接装置转移到带有灭菌土等基质的培养盆中,由于取苗夹钳101在绞合状态下下插,幼苗很容易就被放到土壤中,松开取苗夹钳101,绞合齿103也就各自分离,取出该装置,简单按压幼苗周围土壤即可移栽完毕,采用该装置可以很容易的实现取苗、移苗和栽苗的操作,且不易伤根,操作简单,效率较高,同时实现了冲洗的一体化操作,实用性强。

所述取苗夹钳101的端部位置开设有手指套环102,便于放置手指。

所述绞合齿103的数量设置为3-5对。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取苗时,选好苗,通过握持取苗夹钳101,实现取苗装置1垂直插入幼苗附近的琼脂中,到一定深度时缓慢夹紧取苗夹钳101,绞合齿103即会缓缓绞合,可将带有琼脂的幼根和其上的琼脂与培养基分离,这时用冲洗装置2进行无菌水的冲洗,即可将幼苗根上的琼脂冲洗干净,握紧取苗夹钳101,将带有试管苗的移接装置转移到带有灭菌土等基质的培养盆中,由于取苗夹钳101在绞合状态下下插,幼苗很容易就被放到土壤中,松开取苗夹钳101,绞合齿103也就各自分离,取出该装置,简单按压幼苗周围土壤即可移栽完毕。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