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6687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蜂蜜回收装置,尤其涉及一种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在加工生产蜂蜜的工厂中,原料均来自于蜂农提供的蜂蜜,蜂农运输蜂蜜的过程中几乎都采用蜂蜜桶运输,当在加工车间内倒出蜂蜜时,由于蜂蜜具有黏着性,常常会附着在蜂蜜桶的底部以及内侧壁上,附着量占全部蜂蜜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左右,如果弃之,则十分浪费。大多数企业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均采用通过添加水将残留在蜂蜜桶内的蜂蜜溶解,然后再进行浓缩回收,不仅浪费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还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通过添加水将残留在蜂蜜桶内的蜂蜜溶解,然后再进行浓缩回收,不仅浪费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还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的问题,提出了一种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该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包括:装置盖;旋转轴,设置于装置盖的中心轴位置,且一端延伸出装置盖的顶部与电机连接;竖刮片,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于旋转轴的两侧,通过支架与旋转轴连接,竖刮片远离旋转轴的一端上设置有第一木刮片,竖刮片上开设有与第一木刮片对应设置的第一凹槽;横刮片,与旋转轴远离装置盖的一端可拆卸连接,与竖刮片的底部连接,横刮片远离旋转轴的一端上设置有第二木刮片,横刮片上开设有与第二木刮片对应设置的第二凹槽,横刮片远离第二木刮片的一端上设置有集蜜槽,集蜜槽与第一凹槽连通。

其中,装置盖的边缘设置有盖沿,装置盖通过盖沿与蜂蜜桶可拆卸连接。

其中,旋转轴通过紧固件与装置盖连接。

其中,支架设置于旋转轴的中间位置。

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结构简单,通过木刮片可将蜂蜜桶内的残留蜂蜜直接刮下回收,提高了蜂蜜回收的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请参见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包括装置盖10、盖沿11、旋转轴12、紧固件13、电机14、支架15、竖刮片20、第一木刮片21、第一凹槽22、横刮片30、第二木刮片31、第二凹槽32以及集蜜槽33。

装置盖10的边缘设置有盖沿11,装置盖10通过盖沿11与蜂蜜桶可拆卸连接。旋转轴12设置于装置盖10的中心轴位置,且一端延伸出装置盖10的顶部与电机14连接。旋转轴12与装置盖10之间设置有紧固件13。

竖刮片20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于旋转轴12的两侧,通过设置于旋转轴12的中间位置的支架15与旋转轴12连接。竖刮片20远离旋转轴12的一端上设置有第一木刮片21,竖刮片20上开设有与第一木刮片21对应设置的第一凹槽22。

横刮片30与旋转轴12远离装置盖10的一端可拆卸连接,与竖刮片20的底部连接。横刮片30远离旋转轴12的一端上设置有第二木刮片31,横刮片30上开设有与第二木刮片31对应设置的第二凹槽32。横刮片30远离第二木刮片31的一端上设置有集蜜槽33,集蜜槽33与第一凹槽22连通。

在使用该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对蜂蜜进行回收时,将装置放置于蜂蜜桶内,装置盖10固定在蜂蜜桶的桶口上,打开电机,使旋转轴12开始逆时针旋转,竖刮片20以及横刮片30均随着旋转轴12一起旋转。在旋转的过程中,蜂蜜通内残留的蜂蜜被竖刮片20以及横刮片30刮下,并逐渐漫入到第一凹槽22和第二凹槽32中,在第一凹槽22内的蜂蜜顺着第一凹槽22会逐渐流入到集蜜槽33内。待刮蜜完毕后,关闭电机14,取出整个装置,从第二凹槽32以及集蜜槽33中倒出蜂蜜即可。

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蜂蜜桶残留蜂蜜回收装置结构简单,通过木刮片可将蜂蜜桶内的残留蜂蜜直接刮下回收,提高了蜂蜜回收的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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