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2971阅读:7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冷冻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也更加苛刻,干燥是保持物质不致腐败的方法之一,目前,干燥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晒干、煮干、风干以及烘干等,但是这些干燥方法都是在零度以上或更高的温度下进行,干燥所得的产品,一般体积缩小、质地变硬、且食品中的微生物会失去生物活力,影响食品的口感,且常常会干燥不彻底,存在少量水分残留,进而导致食品的腐败,不利于食品的保存,给生产上造成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包括行走轮、机壳、冻干架、真空泵和排气管,所述机壳的底部安装有行走轮,所述机壳内部的底端安装有电机,且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固定安装有轴杆,所述轴杆外壁上固定有冻干架,所述冻干架上设有四组食品放置槽,且食品放置槽下方的机壳内设有隔板,所述电机两侧的机壳上安装有两个制冷装置,且制冷装置的输出端位于隔板的上表面,所述机壳的顶部安装有真空泵,且真空泵通过导气管与机壳连接,所述机壳的一侧设有冷凝器,且冷凝器远离机壳一侧的上方安装有出水口,所述冷凝器通过排气管与机壳连接,所述食品放置槽一侧的机壳上设有仓门,所述机壳内远离仓门的一侧设有加热环,且加热环的内侧镶嵌安装有加热板。

优选的,所述仓门下方的机壳外壁上安装有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的输出端与电机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食品放置槽的上方设有扇形凹槽。

优选的,所述食品放置槽的内部设有筛分板。

优选的,所述机壳的内壁上涂覆有保温隔热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相对于传统的干燥方式采用了冷冻干燥,使得食品在干燥过程中的体积不变,且保证了食品能够彻底的干燥,同时,设置的制冷装置可以保证干燥后的食品的储存环境,提高了食品的储存时间,设置的真空泵可以降低冻干机内的气压,便于食品中所含水分的排出,设置的电机和加热环可以使得食品能够均匀受热,设置的筛分板可以将干燥后的食品进行筛分,便于食品的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俯视图。

图中:1-行走轮;2-机壳;3-制冷装置;4-电机;5-隔板;6-冻干架;7-轴杆;8-食品放置槽;9-筛分板;10-真空泵;11-出水口;12-冷凝器;13-排气管;14-仓门;15-加热环;16-加热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可分离式食品冻干机,包括行走轮1、机壳2、冻干架6、真空泵10和排气管13,机壳2的底部安装有行走轮1,机壳2的内壁上涂覆有保温隔热层,机壳2内部的底端安装有电机4,且电机4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固定安装有轴杆7,电机4可以带动轴杆7旋转,轴杆7外壁上固定有冻干架6,冻干机6可以储存待冻干的食品,冻干架6上设有四组食品放置槽8,且食品放置槽8下方的机壳2内设有隔板5,食品放置槽8的上方设有扇形凹槽,食品放置槽8的内部设有筛分板9,筛分板9可以对食品进行分离,电机4两侧的机壳2上安装有两个制冷装置3,且制冷装置3的输出端位于隔板5的上表面,制冷装置3可以降低机壳2内的温度,机壳2的顶部安装有真空泵10,且真空泵10通过导气管与机壳2连接,真空泵10可以降低机壳2内的气压,机壳2的一侧设有冷凝器12,且冷凝器12远离机壳2一侧的上方安装有出水口11,冷凝器2可以将排出的水蒸气进行冷凝再利用,冷凝器12通过排气管13与机壳2连接,食品放置槽8一侧的机壳2上设有仓门14,仓门14下方的机壳2外壁上安装有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的输出端与电机4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机壳2内远离仓门14的一侧设有加热环15,且加热环15的内侧镶嵌安装有加热板16,加热板16可以对食品进行加热干燥。

具体使用方式:使用时,打开仓门14,将食品分类放置在食品放置槽8内,然后打开制冷装置3将食品冷冻,然后打开真空泵10降低机壳2内的气压,然后再关闭制冷装置3,同时打开加热环15内侧的加热板16,食品内冻结的水份随着温度的升高在低压环境下快速变成蒸汽通过排气管13进入冷凝器12内进行冷凝,冷凝后的水通过出水口11排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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