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包括主动杆(1)和设置在主动杆(1)中部的驱动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动杆(1)两端分别设有与主动杆(1)周向固定连接的三角臂(3),在每块三角臂(3)上分别连接有水平设置的第一制动杆(4),在每块三角臂(3)上还分别连接有从动杆(5),在从动杆(5)远离三角臂(3)的一端设有水平设置的第二制动杆(6),所述的第一制动杆(4)和第二制动杆(6)相互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每块三角臂(3)上分别连接有第一联动臂(31),所述的第一制动杆(4)固定在第一联动臂(31)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在从动杆(5)远离三角臂(3)的一端设有第二联动臂(51),所述的第二制动杆(6)固定在第二联动臂(51)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角臂(3)中部设有条形孔(3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动杆(1)由金属管材截取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从动杆(5)由金属板材冲切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部(2)包括焊接在主动杆(1)上的踏板(2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21)两侧与主动杆(1)之间设有加强条(22)。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床用中控刹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21)上设有若干皮垫定位孔(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