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B超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6496阅读:756来源:国知局
一种B超支架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B超支架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使用的B超支架结构较为复杂,装配过程繁琐,并且对零部件的加工精度要求高。滑块的安装方式是先将定位块安装在滑块底板上,再将滑块安装在定位块上,滑块底板是由钣金折弯加工而成,零件在加工时或者产品使用过程更容易发生变形,存在不确定因素。B超支架马达与丝杠为刚性连接,马达直接与丝杆相连,此结构不仅对零件的加工精度要求较高,而且装配后还要调试过程难度较大、运动稳定性差,故障维修困难,B超支架整体结构偏窄长,结构不合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B超支架结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提供一种B超支架结构,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包括直线导轨、导轨底座、马达底座、螺帽底座、丝杠、轴承、马达、同步带、同步带轮、转轴、电气底板、电路板、限位底板、滑块和滑块底板,所述直线导轨固定在所述导轨底座上,所述马达底座固定在所述直线导轨上,所述轴承分别设于所述导轨底座和所述马达底座内,所述丝杠两端分别与所述轴承配合连接,所述丝杠固定在所述螺帽底座上,所述马达设于所述马达底座上,所述马达连接所述同步带,所述同步带绕设于所述同步带轮上,所述同步带轮设于所述丝杠上,所述滑块底板与所述滑块、所述螺帽底座固定,所述滑块可滑移地设于所述直线导轨上,在所述导轨底座和所述螺帽底座之间设有计数环,所述转轴设于所述直线导轨上,所述限位底板设于所述滑块上方,所述限位底板用于限制所述滑块的滑行距离。

上述B超支架结构,其中,所述支架本体的顶部设有围板罩壳。

上述B超支架结构,其中,所述支架本体还包括架设于所述导轨底座、所述马达底座上的电气底板,所述电路板设于所述电气底板上。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B超支架滑块底板为机加工,消除底板变形的不确定因素,并且滑块直接安装在底板上,安装过程更加简易,本B超支架马达与丝杠之间使用同步带连接,为柔性连接,运动稳定性更好,装配过程简便,故障维修更加方便,正因为马达与丝杆间用同步带连接,马达安装位置与丝杠在同一侧,使B超支架整体结构更为合理。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B超支架结构的立体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B超支架结构的侧视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B超支架结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考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B超支架结构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包括直线导轨9、导轨底座1、马达底座2、螺帽底座16、丝杠3、轴承5、马达6、同步带8、同步带轮7、转轴10、电气底板11、电路板12、限位底板13、滑块14和滑块底板17,直线导轨9固定在导轨底座1上,马达底座2固定在直线导轨9上,轴承10分别设于导轨底座1和马达底座2内,丝杠3两端分别与轴承10配合连接,丝杠3固定在螺帽底座16上,马达6设于马达底座2上,马达6连接同步带8,同步带8绕设于同步带轮7上,同步带轮7设于丝杠3上,滑块底板17与滑块14、螺帽底座16固定,滑块14可滑移地设于直线导轨9上,在导轨底座1和螺帽底座16之间设有计数环4,转轴10设于直线导轨9上,限位底板13设于滑块14上方,限位底板13用于限制滑块14的滑行距离。

本技术方案中,支架本体的顶部设有围板罩壳,支架本体还包括架设于导轨底座1、马达底座2上的电气底板11,电路板12设于电气底板11上。需要B超支架伸缩时,通电使马达6运转,同步带8带动丝杠3运动,实现B超支架的伸缩运动。

从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

本B超支架滑块底板为机加工,消除底板变形的不确定因素,并且滑块直接安装在底板上,安装过程更加简易,本B超支架马达与丝杠之间使用同步带连接,为柔性连接,运动稳定性更好,装配过程简便,故障维修更加方便,正因为马达与丝杆间用同步带连接,马达安装位置与丝杠在同一侧,使B超支架整体结构更为合理。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其只是作为范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出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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