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33348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视力调节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
【背景技术】
[0002]在视觉训练中,利用矢量图可以起到减缓视觉疲劳,提高双眼视功能的作用,尤其适合融像功能不足的人群,矢量图训练需要配合训练支架使用,现有的训练支架大都倾斜角度固定,不能对角度进行调节,而且缺少背景灯,没有补光的功效,一种可以克服以上缺点的带底座的倾斜角度可调的双层训练支架还未被发现,有待于进一步研宄和开发。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简单的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尤其适合融像功能不足的人群。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包括训练支架体、背板固定支架、调节旋钮、底座、顶板、背板、第一层板、第二层板和滑道,所述背板固定支架通过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底座活动连接,所述训练支架体与所述背板固定支架活动连接,所述训练支架体包括所述顶板、所述背板、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和所述滑道,所述背板、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从上到下依次固定连接在所述背板上,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的边缘位置均固定设置有所述滑道。
[0005]所述背板后部设有灯泡。
[0006]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07]1、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矢量图训练视力更加方便;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优点。
[0008]2、训练支架体的角度可以通过调节旋钮进行调节,依此放置在滑道内的矢量图的角度可以得到调节。
[0009]3、灯泡打开后,可以提供背景光。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是双层训练支架体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
[0013]1、训练支架体 2、背板固定支架 3、调节旋钮
[0014]4、底座5、顶板6、背板
[0015]7、第一层板8、第二层板9、滑道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
[0017]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包括训练支架体1、背板固定支架2、调节旋钮3、底座4、顶板5、背板6、第一层板7、第二层板8和滑道9,背板固定支架2通过调节旋钮3与底座4活动连接,训练支架体I与背板固定支架2活动连接,训练支架体I包括顶板5、背板6、第一层板7、第二层板8和滑道9,背板6、第一层板7、第二层板8从上到下依次固定连接在背板6上,第一层板7、第二层板8的边缘位置均固定设置有滑道9。
[0018]背板6后部设有灯泡。
[0019]本实例的工作过程:使用时,将训练支架体I安装到背板固定支架2上,通过调节旋钮3调整训练支架体I的角度,将本装置放置在距离训练者40厘米处,将固定矢量图或可变矢量图的一组图放入到同一滑道9内,使用干扰片时,将干扰片或干扰膜放在滑道9后面,也可将不同棱镜度的矢量图分别放置在第一板层7和第二板层8的滑道9内,达到不同的训练目标,必要时可以打开灯泡。
[0020]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主权项】
1.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训练支架体、背板固定支架、调节旋钮、底座、顶板、背板、第一层板、第二层板和滑道,所述背板固定支架通过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底座活动连接,所述训练支架体与所述背板固定支架活动连接,所述训练支架体包括所述顶板、所述背板、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和所述滑道,所述背板、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从上到下依次固定连接在所述背板上,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的边缘位置均固定设置有所述滑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后部设有灯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底座可调节的双层训练支架,包括训练支架体、背板固定支架、调节旋钮、底座、顶板、背板、第一层板、第二层板和滑道,所述背板固定支架通过所述调节旋钮与所述底座活动连接,所述训练支架体与所述背板固定支架活动连接,所述训练支架体包括所述顶板、所述背板、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和所述滑道,所述背板、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从上到下依次固定连接在所述背板上,所述第一层板、所述第二层板的边缘位置均固定设置有所述滑道。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训练支架体倾斜角度可以调节。
【IPC分类】A61H5-00
【公开号】CN204542778
【申请号】CN201520176436
【发明人】李丽媛
【申请人】天津欧普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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