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机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6974阅读:840来源:国知局
麻将机搅拌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麻将机装置领域,涉及一种麻将机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全自动麻将机可实现自动吸牌、吸牌以及顶牌等功能,在麻将牌进入麻将机内腔后(大盘内)需要进行搅拌,使麻将牌均匀分布,搅拌的工作原理是从上向下受力,大盘安装在底座上,在搅拌的过程中大盘来回晃动,转动不稳定,大盘与转轴之间有间隙。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麻将机搅拌装置,结构简单,易于拆解维护,搅拌过程中大盘稳定,不会左右晃动,由于轴承是竖直套设于大盘孔内,与大盘孔及底座贴合紧密,无间隙,轴承磨损小,寿命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麻将机搅拌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由底板和位于底板上且与底板一体连接的柱状竖轴组成,所述竖轴由一体设置的由下至上柱形截面直径依次渐小的底轴、中轴和顶轴组成,所述中轴外壁设有外锯齿,所述底轴上套设有能容置麻将牌的大盘旋转装置,所述中轴上套设有搅拌桨,所述顶轴上套设有固定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限定,所述大盘旋转装置包括底部中心开设有通透的大盘孔的大盘和套设于大盘孔内的轴承,所述大盘包括环状底盘和位于环状底盘上方的直径大于环状底盘的环状顶盘,所述底盘和顶盘之间通过环状侧壁一体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限定,所述搅拌桨包括带有中心通孔的支撑板和位于支撑板边缘且与支撑板一体设置的桨片,所述支撑板的中心通孔的内壁设有与中轴的外锯齿配合的内锯齿。

本实用新型还有一种限定,所述固定环包括环壁和与环壁一体连接的环状环顶。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麻将机搅拌装置,结构简单,易于拆解维护,搅拌过程中大盘稳定,不会左右晃动,由于轴承是竖直套设于大盘孔内,与大盘孔及底座贴合紧密,无间隙,轴承磨损小,寿命长。

本实用新型适用安装于自动麻将机上用于麻将牌的混合搅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底座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轴承2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大盘4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大盘4的主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搅拌桨3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固定环5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轴承,3-搅拌桨,4-大盘,5-固定环,11-底板,12-底轴,13-中轴,14-顶轴,31-支撑板,32-桨片,40-侧壁,41-大盘孔,42-底盘,43-顶盘,51-环壁,52-环顶。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一种麻将机搅拌装置

本实施例为一种麻将机搅拌装置,它包括底座1和依次套设于底座1上的大盘旋转装置装置、搅拌桨3及固定环5。

如图1所示,底座1由底板11和位于底板11上且与底板11一体连接的竖轴组成,竖轴为圆柱状台阶结构,即竖轴由下至上依次为一体设置的底轴12、中轴13和顶轴14,底轴12、中轴13和顶轴14均为圆柱形且它们的横截面直径依次减小,中轴13外壁设有外锯齿。

大盘旋转装置包括底部中心开设有通透的大盘孔41的大盘4,和套设于大盘孔41内的轴承2,大盘4能容置麻将牌,轴承2为现有技术中的轴承,具体的结构见图2。将大盘旋转装置由轴承2的中心孔套设于底轴12上,轴承2的中心孔的高度以及内直径与底轴12的高度以及外直径相等,套设后无缝隙。大盘4包括环状底盘42(中心的通孔即为大盘孔41)和位于环状底盘42上方的环状顶盘43,环状底盘42的直径大于环状顶盘43的直径,及环状顶盘43的中心孔与环状底盘42相吻合,如图3和图4所示,底盘42和顶盘43之间通过环状侧壁40一体连接。为了避免搅拌过程中产生气流阻力,底盘42、顶盘43和侧壁40上设有若干气流通孔。

搅拌桨3包括带有中心通孔的支撑板31,和位于支撑板31边缘且与支撑板31一体设置的桨片32,如图5所示,支撑板31的中心通孔的内壁设有与中轴13的外锯齿配合的内锯齿,中心通孔的高度以及内轮廓与中轴13的高度及外轮廓相吻合,安装时,将支撑板31的中心通孔内壁的内锯齿与中轴13的外锯齿卡合在一起即可。

固定环5包括环壁51和与环壁51一体连接的环状环顶52,固定环5的通孔的内直径及高度与顶轴14的高度及外直径相吻合,固定环5的具体结构见图6。

在麻将机工作过程中,将底座1与麻将机内腔中心固定,大盘旋转装置通过现有技术中的驱动机构驱动其水平旋转,由于大盘4旋转,带动其内部的麻将牌旋转,而搅拌桨3由于套设在中轴13上不动,从而实现麻将牌的搅拌、混匀。

上述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其它形式的限定,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技术内容作为启示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出的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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