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扣地板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1677阅读:691来源:国知局
卡扣地板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卡扣地板结构。它包括两块以上具有弹性变形能力的地板主体,每块地板主体上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水平延伸至地板主体外的外连接表面,另外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有位于地板主体下方的内连接表面,外连接表面上具有等间距排布的突起,内连接表面上具有向地板主体内凹陷的凹槽,铺设时,相邻地板主体中的一块地板主体上的突起能够卡合在另外一块地板主体的凹槽内将相邻的地板主体固定。其优点在于:在加工过程中能够一体成型,加工方便、简单、加工效率高,成本低;铺设效率高,降低了铺设的人工成本;减小了更换的工作量以及减少了更换地板的成本。
【专利说明】卡扣地板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能够方便地板拼接的地板结构,具体地说是一种卡扣地板结构。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现有的地板通常采用胶粘形式、锁扣形式两类结构形式进行拼接,采用胶粘形式是在产品生产时背面背胶,或是在安装的地面涂胶,达到地板与地面的结合;而常用的锁扣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地板长度方向的侧边分别设置有水平凹向地板内的卡槽和伸出地板外的锁舌,铺设时,一块地板的锁舌卡入到另外一块地板的卡槽内并由卡槽内设置的限位块锁定;另外一种是由板体以及设置在板体侧边的相互错开的钩和扣组成的锁扣构成,铺设时,将其中一块地板的侧边对接在另外一块地板的侧边上,对接时由于两边的钩和扣错开设置,这样两块相邻地板上的钩和扣就能相互钩接锁定,采用现有的这些结构形式,均可以可靠进行地板的铺设,然而,现有的几种地板结构形式却存在以下缺陷:
[0003]采用传统胶粘形式,初始安装效果虽然比较好,但是缺陷是背面的胶粘剂长时间会产生老化,溢胶;地板损坏,单片更换时胶的残溃难以祛除,胶粘强度也容易损坏地板以下的地面;
[0004]采用现有的锁扣锁定的方式,连接非常可靠,而且不用粘合剂或者铁钉就能牢固的将铺设地面上的地板连接在一起,然而,现有的这种地板结构仍存在以下缺陷:
[0005]1、采用第一种方式,一方面,卡槽比较小,卡槽内的定位块难以进行加工,使其加工不便,成本非常高,另外一方面,由于锁舌卡入到水平凹向地板内的卡槽中,卡槽上下两条边紧紧锁定锁舌,当其中一块需要更换地板时,便需要从墙体边缘逐块拆卸,由此不但使其工作量较大,而且还非常容易为更换某一块多块地板造成多块地板的损坏报废,费工费时;
[0006]2、采用第二种方式,钩和扣数量比较多,加工难度非常大,加工制造成本非常高;另外一方面,板体侧边的相互错开的钩和扣组成的锁扣相互对接后,难以进行拆卸,当其中一块需要更换地板时,便需要从墙体边缘逐块拆卸,也同样存在第一种方式的缺陷。

【发明内容】

[0007]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加工制造成本低,铺设、更换容易方便的卡扣地板结构。
[0008]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地板结构,包括两块以上具有弹性变形能力的地板主体,每块地板主体上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水平延伸至地板主体外的外连接表面,另外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有位于地板主体下方的内连接表面,外连接表面上具有等间距排布的突起,内连接表面上具有向地板主体内凹陷的凹槽,铺设时,相邻地板主体中的一块地板主体上的突起能够卡合在另外一块地板主体的凹槽内将相邻的地板主体固定。[0009]所述外连接表面和内连接表面均贯穿地板主体的侧边。
[0010]所述突起和凹槽过盈配合。
[0011]所述突起的顶部宽度大于突起的根部宽度,凹槽的口部宽度小于凹槽内腔宽度,所述突起的顶部能够压入到凹槽的口部内。
[0012]所述外连接表面的下端面与地板主体底部平齐,所述内连接表面为地板主体上形成的平面。
[0013]所述地板主体由塑料制成。
[0014]所述地板主体的底面设置有内槽,内槽中具有填充物。
[0015]所述地板主体设置为相互粘结在一起的两层结构,上层结构由耐磨层、彩膜层和基层热压而成,下层结构由塑料注塑而成。
[0016]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0017]1、直接在具有弹性变形能力的地板主体两侧设置有贯穿地板主体侧边的上下卡合部分,由此在加工过程中能够一体成型,加工方便、简单、加工效率高,成本低;
[0018]2、上下卡合部分的突起和凹槽可以直接卡合,能够快速进行铺设,铺设简单、铺设效率高,操作方便,降低了铺设的人工成本;
[0019]3、初始安装效果以及后期使用效果都非常好,避免了采用传统胶粘形式背面的胶粘剂长时间会产生老化,溢胶以及地板损坏后单片更换时胶的残溃难以祛除等问题;
[0020]4、由此当其中一块地板需要更换时,只需将坏掉的地板与相邻的一块地板拆分即可,不必再需要从墙体边缘逐块拆卸,减小了更换的工作量以及减少了更换地板的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1]图1为本实用新型卡扣地板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2]图2为本实用新型卡扣地板结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23]图3为本实用新型卡扣地板结构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0024]图4为本实用新型卡扣地板结构的局部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5]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地板结构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26]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地板结构,包括两块以上具有弹性变形能力的地板主体I,每块地板主体上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水平延伸至地板主体外的外连接表面2,另外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有位于地板主体下方的内连接表面3,外连接表面2上具有等间距排布的突起4,内连接表面3上具有向地板主体内凹陷的凹槽5,凹槽5的排布位置与突起4的位置对应,使得拼接过程中能够使突起4卡合在凹槽5内,所说的突起4和凹槽5既可以采用过盈配合,也可以使突起的顶部宽度大于突起的根部宽度,凹槽的口部宽度小于凹槽内腔宽度,所述突起的顶部能够压入到凹槽的口部内,由此通过突起4和凹槽5的结构设置可以实现两块地板主体之间的固定,外连接表面2和内连接表面3均贯穿地板主体的侧边;外连接表面2的下端面与地板主体底部平齐,内连接表面3为地板主体底面上形成的厚度小于地板主体厚度的平面,铺设时,相邻地板主体中的一块地板主体上的突起能够卡合在另外一块地板主体的凹槽内将相邻的地板主体固定。
[0027]本实施例中所说的地板主体I可以采用塑料材料制成,当然所说的地板主体I可以采用多层结构复合而成,比如,可以将地板主体I设置为相互粘结在一起的两层结构,上层结构由耐磨层6、彩膜层7和基层8热压而成,下层结构由塑料注塑而成,然后再将上下两层结构用胶粘在一起;其中,所说的耐磨层6、彩膜层7和基层8优选为PVC材料制成,下层结构优选的由PVC注塑而成;
[0028]进一步的还可以在地板主体I的底面设置有内槽,内槽中填充有成本低于注塑成本的填充物,由此可以大大减少制造成本。
[0029]铺设时,将一块地板主体上的突起对准另一块地板主体的凹槽,做到边对边、角对角,其余各条边的卡合方式同样操作,由此可以将突起卡合在凹槽内,由于地板主体采用具有弹性的塑料材料制成,只要稍微施加外力,便可使突起卡合在凹槽内,两块地板主体就互相牵制在一起,不但能够保证相邻的地板主体卡合牢固,还能防止突起从凹槽内脱出,其它地板主体铺装方式一致;拆卸时,只需将坏掉的地板与相邻的一块地板拆分即可,不必再需要从墙体边缘逐块拆卸;同时上述的结构可见,每块地板主体上呈直角的两个外连接表面交汇连接,从地板主体的上方来看,它与地板主体形成交错结构,内连接表面为在地板主体上直接形成的平面,并且对于内连接平面和外连接平面的厚度要求是:内连接平面的厚度加上外连接平面的厚度正好能够使地板主体顶面平齐,同时还需要说明的是外连接平面与内连接平面交接处具有缺口,其缺口可以在铺设过程中与地板主体叠加形成完整的底板铺设结构。
[0030]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卡扣地板结构,包括两块以上具有弹性变形能力的地板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块地板主体上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水平延伸至地板主体外的外连接表面(2),另外相邻的两条直角边具有有位于地板主体下方的内连接表面(3),所述外连接表面(2)上具有等间距排布的突起(4),所述内连接表面(3)上具有向地板主体内凹陷的凹槽(5),铺设时,相邻地板主体中的一块地板主体上的突起能够卡合在另外一块地板主体的凹槽内将相邻的地板主体固定。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连接表面(2)和内连接表面(3)均贯穿地板主体的侧边。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4)和凹槽(5)过盈配口 ο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的顶部宽度大于突起的根部宽度,凹槽的口部宽度小于凹槽内腔宽度,所述突起的顶部能够压入到凹槽的口部内。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连接表面(2)的下端面与地板主体底部平齐,所述内连接表面(3 )为地板主体上形成的平面。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主体(I)由塑料制成。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主体(I)的底面设置有内槽(9),内槽(9)中具有填充物。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扣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主体(I)设置为相互粘结在一起的两层结构,上层结构由耐磨层(6)、彩膜层(7)和基层(8)热压而成,下层结构由塑料注塑而成。
【文档编号】E04F15/02GK203821775SQ201420183506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5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15日
【发明者】黄庆升, 黄涛 申请人:黄庆升,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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